桓仁教育界惨案真相
一九三五年秋我从陆军训练学校陆大专科班毕业以后。回警备司令部任原职。这时于芷山已调任伪满军政部大臣,由于琛徵接任奉天省警备司令官。一九三六年,为了适应侵华战争的需要,奉天省警备司令部改编为第一军管区司令部,由中将王静修任司令官。同年十二月,我被晋升为司令部中校作战科长。
七七事变的前夕,为了巩固侵华大后方,日军一方面运用全部日伪军事力量“扫荡”抗日游击队;一方面残酷镇压所谓“善于煽动性”的知识阶层。桓仁教育界惨案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发生的。
一九三六年冬,驻今辽宁省桓仁县的日本宪兵队,突然逮捕了桓仁县尖山子小学张校长为首的二十多名爱国知识分子,押到宪兵队监禁后,施以各种酷刑,强迫他们承认参加了以张校长为首的“抗日救国会”,并编造一份假案情,勒令被捕者照假案情招供画押;谁要不肯承认,就给灌辣椒水、坐老虎凳,剥筋抽条、针刺指尖······整整拷问了半年之久,有的眼睛被打瞎了,有的胳膊和腿骨被打断了。不少知识分子被折磨成了残废,最后被迫在日本宪兵队编造的所谓“反满抗日供词”上签字画押。
日本法西斯为了进一步扩大镇压知识阶层的舆论需要,于一九三六年五月,将屈打成招的桓仁县二十名知识分子送交伪第一军管区军法处进行军法审讯。会审组织规定,除军事法官外,必须有本科军官参加。我和军械处中校处员刘秉岩被军管区中将司令官王静修指令参加这次所谓的“军法会审”。
会审的组成人员是:审判长王冠英(军法处长):审判官三浦(日本法官);陪审官刘秉岩,肖玉琛(本科军官);检察长小泽(日本法官)、姚法官;翻译,书记各一人。
军法会审是一九三七年五月进行的。法庭设在第一军管区驻地——旧军阀张作霖元帅府东厢房军法处的一所大庭内。这天早上七点半,参加会审的成员按照指定的位置进入法庭就座后,由执法士兵把戴着手铐脚镣的二十名“犯人”带入法庭。这些所谓“犯人”个个蓬头垢面,骨瘦如柴。有的断肢折臂,有的眼球暴露,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刀光剑影的审讯,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遍体鳞伤的“犯人”······心里暗想:这是法庭,还是地狱?
审讯是在八点正式开始的。第一个被提审的是尖山子小学张校长。当姚检察官问过他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后,要求他本人呈述“罪行”。张校长拖动着一条受伤的腿,抓住围栏,挺直腰杆,义愤填膺地说:
“在座的各位法官,请看看我们这些缺腿少胳膊的所谓‘犯人’,你们就会明白,宪兵队送交你们那些‘供词’是怎么得来的。他们对我们进行了整整六个月的严刑审问,仅我个人就先后被打昏过三次,直到把我一条腿打断,一只眼请打瞎······请诸位看看,现在我的腿还在淌着鲜血呢!难道这样屈打成招的供词,你们也相信吗?”
“住口!”姚检察官拍了一下镇堂木,喊道:“照这样说,难道是宪兵队编造假案不成?”
“检察官先生,”张校长毫无惧色地问:“法律是不是尊重事实?宪兵队说我去年九月在山林中开会的那一天,我正在恒仁县参加教育局召开的各小学校长会议,我还在会上作了教学汇报。既有人证在,又有文件在,可是宪兵队硬说那一天我在山林中召开‘反满抗日’的救国会议······请问检察官,难道一个人能分成两半吗?”
“可是你已经在供词上画押了。”姚检察官指着桌上的供词说:“这上边难道是别人按的指纹吗?”
“是我按的指纹不假。”张校长吃力地移动了一下身子:“难道你们没有看见我这只被打瞎了的眼睛和这条被打断了的腿吗?”张校长把衣服扯开说:“你们再看看我这一身伤痕······”
参加会审的官员们听完张校长有理有据,义正辞严的申诉,个个面面相觑无言对答。这使所有“犯人”的精神为之一振,争先恐后地控诉宪兵队严刑逼供的罪行:
“宪兵队硬逼我们承认参加了张校长召开的教国会······”
“不承认,就给我们用大刑······”
“你们看我的胳膊······”
“你们看我的眼睛······”
“······”
“犯人”的叫屈声和脚镣手铐的碰击声混成一片,法庭秩序顿时乱了起来。检察官把镇堂木拍得“叭叭”直响,也没有能够镇住“犯人”的愤慨情绪。直到审判长答应重新讯问,法庭才慢慢地静下来。
法庭才慢慢地静下来。
通过讯问,几乎所有“犯人”都推翻了原来的供词,一致要求重新调查此案。姚检察官用了半天时间一一进行答辩,并指示书记官做了详细记录,然后宣布说:“虽然今天犯人的供词与原来宪兵队提交的供词完全相反,但检察官不能听信一面之词,因宪兵队提交的供词,犯人已签字画押,既有人证,又有物证,因此本庭只能按照法律程序起诉······”这时法庭又哄了起来。日本法官小泽一看形势发展下去,不但会导致推翻宪兵队用了半年时间严刑审讯得来不易的全部供词,而且将严重影响完兵队的威望和日本帝国的形象,他凶相毕露地拿起镇堂木用力一拍,厉声喝道:
“这么说,你们无罪,宪兵队有罪,对不对?真是岂有此理!已经画押的供词,翻案的不行!”
接着,宣布休庭。所有“犯人”被二十多名执法兵押回监狱。
午后一点多,会审员被召集到军法处办公室,商讨起诉和审判事宜。审判长王冠英首先发言,他说:
“大家都听到了犯人的申诉,有什么想法,可以自由地发表个人的意见嘛。”
上午审讯的悲惨景象历历在目,每个在座的中国人都心里明白:这里除了日本人的强权自由外,哪里还有中国人的法律平等。大家你望望我,我看看你,日本人看中国人说什么,而中国人又不知道这些日本法官的真正用心,由于双方都在等待对方首先发言,从而形成了一个长时间的沉默。这种沉默,象一个衡量良心的天平,摆在我的面前,引起我多次感情冲动,想说几句公道话。但一想到宪兵队,一想到上午那些断腿,折臂的“犯人”,我冲到嘴边的话,又随着一口难以哽咽的唾沫呛了回去······
“我看这样吧······”日本法官三浦终于开口了:“大家知道,这个案件不是我们检举审讯的,而是日本宪兵队送交过来的,而且日本宪兵司令部对审理此案已作了明确指示,我们无权重新检察和重新审判,因为宪兵队送来的审判材料手续十分完备,我们用不着再去研究它了。”
这次会议就在所谓“自由发表意见”的情况下结束了。
第二天按时开庭,检察长小泽在审讯中凶相毕露地逼着每个“犯人”承认原来的供词。尽管一些“犯人”坚持说原来的供词是日本宪兵队严刑逼供,要求重新审理,但这位日本检察官竟置若罔闻地重复了一下由日本宪兵队提交的供词,就宣布“审讯完毕”,除两人免于起诉外,其余“犯人”仍按原来的供词起诉审理——二十多名“犯人”只用了三个小时的所谓“审讯”,就匆匆休庭。
第三天早八点,由审判长王冠英宣布正式开庭审判。日本法官三浦拿着日本宪兵队判决原稿,对被判刑的人按所谓“法律条文”论罪定刑。尖山子小学的张校长、教导主任和一个姓王的“三名主犯”,以“设立抗日救国会,捐款支援抗日救国军、驱使会员扒铁路、切电线、窝藏共匪······”等“颠覆国家罪”,判处死刑。除一名六十岁的老人、一名十六岁的少年和被捕前就已残废的三名“犯人”宣布无罪释放外,其余十八名“犯人”分别判无期徒刑到三年以上徒刑不等。
审判结束后,在宣判前照例要开一次法官和陪审员参加的碰头会,对审判结果“是否合适”,进行扼要的研究。审判长王冠英一再要求对三浦法官作出的判决发表意见。
“肖科长说说吧?”
三浦法官笑眯眯地盯住我,不知是让我打开僵局,还是有意试探,这使我感到非常作难。在法庭上几次想说而没有敢说的一点想法,又开始在我的脑子里蠕动起来······我试探地说:
“我是第一次做陪审官,法律知识又很浅薄,不过我认为桓仁教育界案件是由桓仁日本宪兵队慎重检举,由姚法官起诉,三浦法官判决,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我无异议,不过有一点······”
我小心翼翼地说:“尖山子小学校长提出的他开会的地点和内容的确有出入,是否应该重新查实一下······”
“哦······”三浦法官点点头说:“肖科长提得很好,当时我对这个问题也有同感,曾到宪兵队查过。但宪兵队长说:‘这个案件经过半年才落实,上边催得很紧,不能再更改。审判也需要按原计划处理。’情况就是这样······按理我不该向大家讲,既然肖科长提到这个问题,希望大家理解就是了。”
“对,情况就是这样”······我后悔多此一举。
这天下午开庭,由审判长宣读判决书。他先宣读无罪释放的三人,然后按照判刑少到判刑多的次序进行宣读,最后宣读判处死刑的三人名字,并宣布立即执行。这时由典狱长开始执法。我们在一片混乱和杀气腾腾的气氛中,匆匆退堂。
法院门口有三辆大卡车停在那里。我亲眼看到执法队将判死刑的张校长三人推上汽车,驶往沈阳城南浑河沿执行枪决。据说张校长临刑前曾振臂高呼,“赶走日本强盗,还我锦绣山河!”
前两年,我曾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见到了当年住在桓仁县的佟光同志。解放后,佟光同志来鸡西工作,任鸡西矿业学院的日语教师。佟光同志告诉我,他的一位亲属也在那次事件中被鬼子无辜杀害了。他说,当时受牵连的远不止二三十人,而是上百人。安东省的教育厅孙厅长就是死于此案。佟光老师也认为:那是日本帝国主义为进一步侵华,扼杀进步舆论,蓄意制造的一次镇压知识分子的血腥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