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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佳节必催婚!这些“花式催婚”真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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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 00:1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少网友吐槽“回家几天就被催婚几天”,“以前过年朋友圈都是抱怨亲戚问成绩,现在过年都是烦恼长辈催婚”……长辈催婚方式花样迭出,年轻人绞尽脑汁想反催婚妙招,听起来是又有点好笑,又让人五味杂陈。


其实,“催婚”自古有之,不过中国古代的催婚可不能叫催婚,而是“逼婚”,不信你来看。
春秋战国时期,越王勾践为了增加人口, 颁布了一道命令:“女子十七不嫁,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 丈 夫”古义不同今义,指的是男子。
果不其然,在勾践的催婚之下,越国人口迅速增长。


勾践
汉初时期,汉高祖刘邦下令规定男女最晚的结婚时间,分别是17岁和15岁。
汉惠帝刘盈为了让他爸的政策贯彻到底,出台了一个配套惩罚制度:“女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汉书·惠帝记》。凡是女子15岁还不结婚,就要收5倍的人头税,一直收到30岁或者结婚为止。汉代人头税大概是120钱/人,五倍就是600钱/人,有一种说法,大概相当于现在1500元。
对于任何一个普通家庭,这都不是一笔不痛不痒的支出,想要不交税就赶紧让孩子结婚。在这种大力催婚政策下,到了汉武帝初年,汉朝人口增长到了3000万人。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频繁,民不聊生,人口快速下降。于是为了快速增加人口,晋武帝司马炎颁布了法令。“子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晋书·武帝记》。如果女子到了17岁还不结婚,政府就会统一分配。
在南北朝时期的刘宋,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宋书·周朗传》
而在北齐,朝廷更是颁布法令:“杂户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 ,悉集省,稳匿者,家长处死刑。”—— 《北史 · 齐本纪下》 。也就是说,如果女子在规定年龄还没结婚的话,父母可是要被杀头的。
隋唐时期,中国结束了近四百年的动乱时期,唐太宗重新规定了“男子二十,女子十五以上始得婚配”。唐代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标准就是看地方有没有鼓励结婚生育。唐太宗朝就有《令有司劝勉民间嫁娶诏》,其中记载:“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如其劝导乖方,失于配偶,准户减少,以附殿失。”如果地方官做到了劝导有方,当地单身男女实现了“婚姻及时”,再根据户口增加的多寡作为地方官劳考进叙的依据。为了增加人口、鼓励人口再婚育,唐太宗将婚嫁情况作为考核官员升迁降黜的标准,这种调节政策与汉初如出一辙。
从宋开始,女性结婚的年龄就不再是按照固定年龄来算了,而是按照女性来天葵(月经)的年龄来算,宋朝的结婚要求也没有那么强制性了,只是规定女子到了14岁即可结婚,没有要求一定要结,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明清时期中国古代的结婚年龄就基本没有再发生变化,都是按照朱熹的《家训》中,规定自己家族起点婚龄为男子16岁,女子14岁,为当时全国法定结婚起点婚龄,一直到清朝末年才算结束。


比起过去人们常说生个孩子也就“多双筷子的事儿”,现在的年轻人面对结婚生子则有着更多的思考,经济压力大、工作节奏快、社交圈窄等情况不可忽视,“脱单”成为不少人的共同难题。同时,很多人通过自身努力在家庭之外实现了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的自给自足,加上包容的社会观念和日益完善的保障体系,在不少年轻人眼中,婚姻成了选择题,而不是一个必须完成的任务。
其实,不论是父母还是子女,没必要让催婚话题成为“一点就着”的雷区。比如子女可以想办法让父母了解自己目前的工作和生活,缩减两代人之间对彼此生活状态的认知鸿沟;而父母也应该尽量站在子女的角度多考虑,就像网上这位母亲说的一样:“不是每条鱼都在一个海里,只要孩子幸福,结婚或单身都没关系,尊重孩子的想法,前提是她过得充实自在,心灵不孤单。”
没错,正确的婚姻观并不是你在特定的年龄到来之前无论如何也要拉一个人步入婚姻,而是在遇见更好的自己的路上,恰好也遇见了那位合适的终身伴侣,而后,你们互相陪伴、彼此成就、共同成长。


看看以前,再瞅瞅现在,你有什么感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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