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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意外而是故意伤害!法医阎建军眼中的2010年上海高空坠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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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6 14:0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参考资料,童孟侯著《上海犯罪现场调查——东方神探阎法医传奇》

上海市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曾任上海市公安局法医室主任、一级警监阎建军同志


与母校——第四军医大学的老队长和老指导员合影的阎建军


2010年某天周六傍晚,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法医室主任阎建军接到郊区某分局法医上报的求援电话:某小区发生坠楼事件,坠楼者为某部门处级干部温某,经目击者叙述,光着膀子、只穿着一条平脚短裤的温处长是从某小区某号楼的4楼403室的窗台处坠下,先是掉在303室的晾衣架子上,然后又直接跌到底楼的地面上当场死亡。分局刑侦支队的法医对温处长的遗体进行尸检得出的结果为:骨盆粉碎性骨折,颅骨骨裂,着地一侧胸腔的五根肋骨因外力撞击折断,符合因为高空坠落致死的迹象,可以认定为“高坠”(法医术语管高空坠落致死叫“高坠”)死亡。
讯问笔录显示:案发现场某小区某号楼403室是台湾老板刘某为自己包养的“二奶”高某租的藏娇用的“金屋”。按照“惯例”,刘某周一至周五在高某处过夜,周六和周日回上海市区自己的房子和自家“大娘子”团聚“交公粮”。而天生水性杨花的高某在周六和周日也不闲着,利用这两天的“金主”回自家当“好丈夫、好父亲”的“空档”,与她同时勾搭上的温处长“共度好时光”。
案发当天是个周六,刘某因为要处理一批公司的紧急事务没有回上海市区“交公粮”,处理完公务后在傍晚就迫不及待地来“金屋”找自己的“藏娇”,但到楼下时抬头一看——他租下的403室的窗帘拉拢着,里面却透出灯光。当即火冒三丈,自己包养的“二奶”居然敢背着自己在外面“偷汉子”,于是大步流星地跑上四楼,对着403室的房门就一顿“咣、咣”猛砸,大叫:“高某,你在里面吗?开门!开门!老子知道你在里面,你给老子开门!”

开门!老子知道你在里面,你给老子开门!


此时高某正在卧室和温处长“激战正酣”,听到刘某的砸门声两人顿时慌了手脚,就如同宋高宗赵构正在临幸嫔妃时忽然听说金兵打来了一样。高某要求温处长“赶紧躲一躲”,温处长套上自己的平脚短裤后慌忙爬出窗外——
当高某将门打开时,刘某一把将高某推开冲进屋子,看到原来拉拢的窗帘已经拉开了,又看见床边放着一双男人的皮鞋,于是就径直跑到窗边一看,就看到光着膀子的温处长双手吊在窗台边沿。刘某大骂:“好你个混账王八蛋,看你往哪里跑,老子要你好看!”
本来已经很心虚的温处长受此惊吓,手一松整个人就掉了下去——
以上就是刘某和高某向警方叙述的事情经过。
现场初步勘查没有发现搏斗之类的痕迹,因此初步判断为“意外事故”。但是分局的一名年轻法医总觉得这事情背后有蹊跷,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所有和温处长有关系的人都希望这事情能尽快了结,不管是温处长的妻子、工作单位、当事人高某和刘某都希望尽快将温处长的遗体火化,这也太“默契”了,事出反常必有妖。所以,才会有本文开头的那个求助电话——
……
当阎建军赶到某分局法医室后,该年轻法医告诉阎建军:温处长的遗体已经被殡仪馆拉走,打算在第二天开追悼会后火化。他想请阎建军这个“老法师”对温处长的遗体再复查一遍,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后,这具遗体就真得进炉子烧了。
“现场录像拍了没有?”阎建军问——
“拍了拍了。”小法医忙不迭地回答。
“放来我看看——”
……
录像的镜头转到高某卧室的床头柜时,阎建军突然大叫:“停停!定格!”
原来他在床头柜上看到了一把菜刀,一把原本应该放在厨房里的菜刀。“你们当时注意到这把菜刀了没有?”阎建军指着这把菜刀问小法医。
“注意了,可我们在检验温处长的遗体时没有发现任何被菜刀砍劈造成的损伤。”
阎建军思考了片刻:“快快,立刻跟我到殡仪馆去,我要重新看一看温处长的尸体。”
……
殡仪馆,此时温处长的遗体已经被化了妆,穿上了体面的西装,就等第二天举行遗体告别仪式。阎建军要求重新检查遗体,温夫人不同意,但是阎建军告诉她:警方现在怀疑温处长的坠楼可能不是意外,很可能是一起蓄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作为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方办案。
于是,已经穿上身的西装又被脱了下来,温处长的遗体再度光膀光胸。阎建军绕着尸体走了一圈,查看遗体的周身,最后把目光集中在温处长的左手上。阎建军拿起温处长的左手,发现左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上有一条红红的印子,表皮有一点轻微的脱落,但没有发现出血点。他可以肯定:这道损伤与温处长身上背部、头部和骨盆的损伤明显不同,并不是从4楼掉下来摔在地上的时候造成的。

正在尸检的法医


美术作品,工作中的阎建军法医


“温处长手指上的伤是菜刀的刀背砍的。注意,是刀背,不是刀刃。虽然砍得很轻,但绝对是菜刀砍的,喏——伤口的宽度和边缘都和那把菜刀背都相符。”说到这里,阎建军突然回头问小法医:“那两个人呢?”
“您说的是那个台湾的刘老板和那个‘二奶’高某吗?我也不清楚,大概被放了吧?”小法医一脸懵逼——
“赶快通知你们分局刑侦队,把那个台湾老板刘某和那个高某立刻抓起来,越快越好。如果温处长的手真的是被刀背砍的,那他的死就不是‘意外事故’,而是谋害了。”
当小法医匆忙去打电话的时候,阎建军看着温处长的遗体,“这不是意外,绝对不是意外!”
……
当夜,刘某和高某先后落网,两人被分开夜审。高某首先缴械投降,随后刘某也不得不坦白交代。
原来,当刘某发现温处长用双手的八根手指头扒着窗台“挂”着,怒火中烧的刘某立刻到厨房拿来了一把菜刀,对着温处长大声质问:“我看你往哪里跑?你说,你是谁?你敢和我的女人乱搞?你敢睡我的女人?我劈死你!”
温处长没有回答,因为他现在170多斤的体重全部维系在他自己的八根手指头上,此时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
刘某见温处长不回答他,决定给他点厉害看看,让他说话,让他出洋相。于是就将手中的菜刀翻了个儿,用刀背在温处长左手的手指上砸了一下。结果被砸了一下左手的温处长本能地将左手一缩,脱离了窗沿。一瞬间他整个身体只靠他右手的四根手指支撑,四根手指支撑整个身体的重量,除非“练过”。但温处长作为一个常年坐办公室、缺乏运动的人,要让四根手指支撑170斤的体重,显然是勉为其难。于是,温处长的右手支撑不住,手指一松便仰面从四楼摔了下去,当场死亡!此事从“意外事故”被定性为“故意伤害”。
可笑的是,到这个时候刘某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为自己开脱:“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他,只是要他说话,然后看他出洋相,没想让他死。”但是,当他举着菜刀对身处险境的温处长叫嚣:“你敢和我的女人乱搞?你敢睡我的女人?我劈死你!”时,他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这张漫画极好的表现“温处长”掉下去前的场面(无论穿着、体态以及手势都十分贴切)


最终,刘某以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最终的判决结果是有期徒刑十年(《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阎建军通过一道并不明显的伤痕揭开了这起高坠事故的真面目,在他看来,此事没有谁是赢家:温处长对家庭不忠诚,一味陷入婚外情不能自拔,最终顾脸不顾命,妄送了自己的性命;刘某自己不忠婚姻在先,争风吃醋在后,明知温处长身处险境不予以施救反而落井下石,最终葬送了自己的美好生活和事业前程;而高某毫无道德底线和对感情最起码的尊重和敬畏,害了两个家庭,也落得“恶名远扬”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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