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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教授到“法内狂徒”,罗翔如何一夜俘获200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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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8 12: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来没想过,这辈子我还能迷上一个男人。

罗翔,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大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之一,人送外号“法考届的郭德纲”。

周末整整两天我都沉浸在电脑面前,只干了一件事儿:在B站看罗教授的刑(xiàng)法(shēng)课。




说实话,一个中年男人对另外一个中年男人感兴趣,这事儿怎么说出来都不对味。

但在罗翔教授这里,一切皆有所循。

3月9号入驻B站,一夜之间就有了近百万粉丝,视频轻轻松松破百万播放量,妥妥的B站顶流。




印象里冷漠又没人情味的法律法条,在罗教授这就莫名成了大型趣味脱口秀现场。

一副眼镜,一身西服,一口弗兰(湖南)塑料普通话,往镜头前一坐,就开始散发魅力,成了让几百万网友上瘾的第一法考网红。

不管你是谁、什么身份,进来必定“听得津津有味”。






罗教授讲法,画风是这样的。

说到1998年深圳的邓宝驹案,短短三年之内贪污公款2.23亿,光二奶就包了8个。

其中八奶小青跟了他一年,就拿了2000多万。

他眼馋:

“一天得赚八九万,这种赚钱的速度大家想不想做他二奶?你发自内心地问问自己想不想,是吧,我都想!”

一秒到账一块钱,换谁谁不心动



说到09年湖北的邓玉娇案,一个修脚女工在娱乐城被几个邓姓公务员用钱砸。

他愤慨:

“这人坏透了,居然用钱砸人,怎么不砸我呢?!”

求砸



说到昔日尚未细化、不合理的流氓罪。

举例1983年陕西日报登载的一个以马某为首的特大流氓团伙,马某长期组织家庭舞会,居然还跟五个男的发生关系,流氓,毙了。

两个小伙子为了10块钱的赌注亲了一个女的,被当场抓获,同样是流氓罪,死刑,立即执行。

他感叹:

“大家想一想,如果今天还有流氓罪,在座的有多少同学要被判死刑啊。

你看一下你的手机,只要拿过来就是流氓,你安装的那些交友软件,那就属于流氓成性。光是提供那些软件的,就得凌迟。”

在座的一个都跑不了



说到传播淫秽物品罪,顺手拈来一个农民案例。

这个农民从来没有学过英文,听闻有人说大学生喜欢读英文原著,就购买了大量的英文小说,卖给大学生。

但是这批小说全部都是淫秽小说,没有封面,没有插图,卖得很好,最后被抓。

请问这个农民构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不构成,因为他根本不懂英文啊。

话毕还不忘内涵听课的学生们:

“别说他,在座的同学,能够把一本英文书读成淫秽书刊吗?我看大家还要继续努力。”

谢谢,有被内涵到


这还不算高能,更厉害的来了。

罗教授讲法,离不开案例虚拟主人公“法外狂徒张三”。

张三有点像高考英语作文里的李华,总是一个人抗下了所有。

抢过劫,杀过人,坐过牢,爱好制作绿色的海洛茵,偷看小姑娘洗澡,还十分执着地想要KO李四。

比如:

张三因为怕鬼而放弃对一个女子实施强奸,构不构成强奸罪的未遂?
张三作为一个警察,自己扇自己耳光,构不构成妨碍公务罪?
张三因为仇视他人,给仇人买了100张蹦极票,希望能有一次摔死他。结果仇人果然在第99次摔死了,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

不过案例的最后,张三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要么蹲大牢,要么数罪并罚盖姆欧瓦。




法外狂徒张三:每天教你一个入狱小技巧

朋友们,你品,你细品,这都是些什么虎狼之词。

《故事会》都没罗教授讲的精彩,关键这还是实实在在的,以刑法考试历年的真实考题来分析刑法的里面的条文。

这法考届的《1818黄金眼》,你发自内心地问问你自己有没有兴趣,是吧,肯定有。




虽然一直在用“相声界的法学课”来调侃罗教授讲刑法,但作为一名法学教授,传播快乐当然不是本职。

所有无厘头的调侃,都建立在他深厚的法学素养之上。

他是法律人,却没有想象中法律人的冷眼旁观和孤傲不群。

他像拉家常一般,在法律里注入了风趣、内涵和独有的态度。

他的有趣,就有趣在:平等、真实、共情和理解。

试举几例。

【粪坑案】

上个世纪80年代,一个妇女干部,大冬天半山腰上骑着自行车,没成想碰到一歹徒。

歹徒要强暴她,这个女的发现打不过,方圆十里也没有人影,遂假装同意:“大哥,这个地方不够平坦,我们找一处平坦的地方。”

男的一听挺开心的,女的就把男的带到一处平坦的冰面,然后对男的说:大哥,脱衣服。

哦豁,歹徒更开心了,在脱衣服的时候眼睛被衣服蒙住,女干部瞅准时机顺势一推,把男的推进了粪坑。

男的拼命往外爬,女的跺了男的手一脚,男的掉进去。

男的第二次往外爬,女的又跺一脚,又掉进去。

男的第三次往外爬,又被跺一脚,彻底掉进去了。

那么请问,女干部是否有罪?她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




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做正当防卫,但踩第二脚第三脚就叫事后防卫。

罗教授给你换了个思路,提到了个“一般人标准”:把你自己代入一下,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

“(换成我)我踩四脚,老子还得拿块砖往他头上砸!”




他反复强调,要以“一般人的视角”、“怀着朴素的正义感”来思考问题。

“要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要代入,不要高高在上。”

换言之,人活着,必须得有点儿同理心。

“凡事千万不要站在事后的角度去判断,要站在事前一般人角度,事后的理性人那叫事后诸葛亮。

开启一般人视野,不要开启圣人视野。”

旁人身陷大火,路过的我们大多只看到烟。

【买一个妇女和买一只熊猫,谁判得更重?】

首先,罗教授开始分解题目:这是一个罪数问题。

在收买过程中又有强奸、非法拘禁等行为的,数罪并罚。

紧接着开始进入主题:你觉得买一个女的判多少年?

买一个妇女,最重就是3年。

并且在2015年之前,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说白了,就是不构成犯罪的意思,导致买人根本就没有什么风险。

2015年之后,这个免责条款才被取消,变成从宽情节。

说到这里,罗教授长叹了一口气:


“买只熊猫都不止3年!买只熊猫至少是10年以上。别说买只熊猫了,买两只鹦鹉都得判5年以上,一个女的还不足两只鹦鹉。

这个太不公平,太不公平。”
【正义是什么】

罗教授说,所有的法律都要朝着良善去解释,都要朝着正义去解释。

这个世界上存在正义吗?
正义是人的发明和人的发现?
正义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罗教授拿“完美的圆”打了个比方。

这个世界上存在圆。
圆是人的发现。
完美的圆是客观存在的。

人类在不断地追求一个完美的圆,但是我们在现实中永远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

我们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但不代表“圆”这个概念不存在,因为它是我们前进的方向。

我们虽然看不到正义,但不代表“正义”这个概念不存在。

“所有的法律人为什么要追求公平、正义,因为正义是客观存在的。

它不断挑动着我们的心弦,让我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一席话,荡气回肠。




娱乐和消遣,深邃和思考,二者合二为一并且鲜活地呈现,就是罗教授的刑法课最致命的魅力点。

当你打开罗教授的微博,更能被他的真实吸引。

三八妇女节前一天,罗教授在微博发文,借电影《盲山》呼吁买卖人口应当同罪同罚。

“买一只叶猴就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买两只则是十年以上。单纯的收买妇女、儿童罪的最高刑却只有三年有期徒刑。

法律至少要有所作为,如果不能成为照进黑暗的灯塔,那起码也要发出守护人权的微光。”




他时刻警醒着,莫要高看自己,否则人生中除了充满喧哗和骚动外找不到一点意义。

也不要低看自己,即便卑微如尘土,依然也有不朽的价值。




他鼓励年轻的孩子们多看书,只有阅读经典,才能与人类伟大的灵魂对话。告别自欺,谦卑地承认自己一无所知。




他强调一定要心存敬畏,走出自以为是的封闭,不断超越有限的今生。




甚至在这次疫情里,他也一直在呼吁关怀那些流落街头的外地租户和务工者。

罗翔为什么会红?

因为他对知识一丝不苟,对正义死心塌地,对良善奉若神明。

借助曲折离奇的案件通俗地讲解法律条文只是表象,让更多的人在通晓法律运作体系后,仍有一颗为弱者提供庇护的心,才是更深层次的含义。

如果这样的人都不红,那我们还应该为什么喝彩?




知乎用户@不要问名字,是罗教授的学生。

他说罗老师的课必须早上6点就要去占座,晚了不仅仅是没有座位的事,是根本没法上课的事。




期末的时候同学们舍不得老师一般都会找老师签名,罗教授不仅给每个同学签名,还会在上面郑重地写下——“做法治之光”。




他说,“如果你能够成为一场光,你就能照亮周边的人。而周边的人被照亮,你自己也能被照亮。

我们无法成为伟大的人,我们只能心怀伟大的爱做细微的事情。”




他在用自己的方式,践行着理想,将这束光照得更远。

每一个看过视频产生思考的普通人,都是这束光的受益者和传播者。

邪恶往往不可一世,然而我们仍应相信美德与正义的存在。

我希望罗翔教授能一直红下去,并且像这样的普法课堂越多越好。

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不失望也不咒骂,向着标杆一路奔跑,改变自己也改变社会,温暖这个偶尔也会让人悲伤的世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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