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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在太和县的万寿长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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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0 10:4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阜阳北宋为颍州,是一个非常让人羡慕的地方。这里是许多朝中官员到地方任职的首选之地,在中国文学史、科技史、军事史上鼎鼎大名的“大腕”如穆修、晏殊、欧阳修、范仲淹(未至,中途病故)、苏轼、吕公著、周邦彦、燕肃、苏颂、曹翰、孔守正、毕士安、陈规、刘锜等都先后来这里任过职。此外,还有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想来这里而没有被批准。至于那位以支持王安石变法而留名青史的神宗皇帝赵顼,即位之前的封地就在颍州,后来徽宗升颍州为顺昌府,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但是,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北宋还有一位公主封到这里。她就是宋代历史上以贤淑著称的万寿长公主。


(1)
万寿长公主,历史上没有留下她的名字,只知道她是宋太宗赵光义最小的女儿。《宋史·公主传》说“太宗七女”(包括早亡的长女滕国公主),她最小,自然是老七。但是,《续资治通鉴长编》(通用简称《长编》)却说:“(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丁亥朔,封皇第八妹万寿长公主为隋国(《公主传》作“随国”)长公主”,则说她是真宗皇帝的八妹(是姐妹排行老八,不是有八个妹妹)。那么,这位公主到底是老七还是老八呢?或者说,到底是《宋史》错了还是《长编》错了呢?查《宋史·真宗本纪一》:“(至道三年五月丙戌)封姊秦国、晋国二公主并为长公主,齐国公主改许国长公主,妹宣慈、贤懿、寿昌、万寿四公主并为长公主。”原来,宋真宗有三个姐姐,四个妹妹,加上早夭的滕国公主,恰好是8个姐妹。说明是《宋史·公主传》弄错了。奇怪的是:《本纪》记载真宗皇帝的四个妹妹在《公主传》里都能找到,一个都不错;而真宗的三个姐姐在《公主传》里只记俩(都不包括早逝的滕国公主),偏偏这两位皇姑的封号、加封、追封的尊号跟《本纪》里的三位完全对不上!好在这与本题无关,我们就不去研究它了。
汉代以来,皇帝的女儿称为“公主”,姐妹为“长公主”,姑(祖姑等)为“大长公主”。这个称谓一直延续到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称公主为“帝姬”,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宋高宗绍兴年间,仍改称“公主”“郡主”“县主”。万寿公主改封万寿长公主,就是由此而来。从《真宗本纪》看,万寿长公主是在太宗驾崩、真宗即位以后改封“长公主”,在此之前就是万寿公主,也就是已经封在万寿县了。万寿公主生于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到改封长公主时已经9年,公主十岁(虚岁,下同)了。在这之前什么时候封的公主,史无明载。查《宋史》,凡是皇帝的亲生儿子,生下来就封为公,即所谓“宋承唐制,宗王襁褓即裂土而爵之”(《宋史·宗室传》)。那么皇帝的女儿也应该是在出生的当年即封为公主。照此推算,“万寿公主”也应该是在端拱元年(988)所封。
万寿在什么地方?就在今天的太和县原墙镇(汉细阳县旧址)。太和在隋朝置有陈留县(在太和县城关镇陈小寨村),属颍州。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改为颍阳县,仍属颍州。唐太宗贞观元年(627)撤销颍阳县,并入颍州汝阴县(今阜阳市区),本县境内就再也没有县以上的建置。五代沿袭不变。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十一月,析汝阴县万寿等五乡,在今太和县原墙镇置万寿县。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封万寿公主于此。至道三年(997)三月癸巳,太宗皇帝驾崩,真宗即位。五月丙戌,改封万寿公主为万寿长公主。其实只是改了一个称号,表明她已经不是皇帝的女儿而是皇帝的妹妹了,实际封地没变。


(2)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十二月初一,万寿长公主改封随国长公主,下嫁右龙武将军、驸马都尉李勗。万寿县又回到国家行政管辖之下,作为公主(长公主)的汤沐邑大概20年。长公主二十一岁才出嫁,在那个时候属于晚婚了。
荒唐的一幕出现了:按当时的规矩,李勗封为驸马都尉,皇帝给他改名李遵勗,并且还要升行(háng)。所谓“升行”,是专指公主下嫁时,为了保证金枝玉叶的公主不向作为臣下的公婆敬礼,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即让驸马爷上升一辈,不是他父亲的儿子,而改成他爷爷的儿子。这样公主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向她的公婆行礼了。《宋史·李遵勗传》记载:“(真宗)大中祥符间,召对便殿,尚万寿长公主。初名勗,帝益‘遵’字,升其行为崇矩子。”李崇矩是李勗的爷爷。李勗因为娶了万寿长公主,不但改名为李遵勗,而且还升行为李崇矩的儿子,与父亲称兄道弟了。这不仅悖逆了人伦,而且违反了孝道,因为升行以后,父母就没有享受让儿子请安、尽孝的权力,更不敢要求公主儿媳尽孝了。儿媳不向父母尽孝,在“以孝治天下”的古代,本是一个大逆不道的刑事犯罪,在宋初竟然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这真是一个让人不可思议的怪事。
“升行”之制不知始于何时。宋承唐制,但是,检索史籍,唐朝并没有升行之说,很有可能是宋人的“独创”。这样荒唐的规定理所当然会受到很多人的质疑和反对,就连有些皇帝和公主们也觉得毫无道理,暗中抵制。譬如李遵勗娶的这位万寿长公主,虽然丈夫已经“升行”,但她在公公李继昌过寿时,还是“以舅礼谒之”,即以拜见公公的礼节为他祝寿。非常意外的是,真宗皇帝听说后,非但没有责怪她“违制”,反而悄悄派人送去了衣物、宝带、金银、器物等,表示对她的赞成和支持。这说明即使是皇帝和公主,对“升行”制度也不是完全认可,反倒是在暗中进行“破坏”。
既然不赞成,搞破坏,那干脆明令废除这个制度不就行了吗?不行,因为这是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旧制,直接破除会招来极大的阻力。所以,虽然真宗皇帝支持万寿长公主以见长辈的礼节谒见公公,却没有擅行改制。仁宗朝守成而已,更不敢废除旧制,英宗享国仅四年,除了跟那些保守派大臣怄气就是生病,根本没心思管这事。神宗继位,终于明令废除了这个制度。他用的是“托古改制”的办法,宣称英宗皇帝在世时批评过这个制度“屈人伦长幼之序”,应该下令革除,但是因为有病没能来得及实施,这个重任就由朕来完成吧。实际上史料中根本没有英宗批评旧制的记录,否则他的长女徐国公主出嫁时为什么不改?神宗这样说其实是袭用古代改革家“托古改制”的手段,是为了减少改革的阻力,因为先帝的遗愿一般大臣是不敢妄加非议的。
(3)
从《宋史·公主列传》看,隋国(万寿)长公主是个很低调、重情义、有孝心的人。她敢于打破旧制给公公祝寿,就说明了这一点。李遵勗门下宾客都是当时很有名的人物,每当李遵勗宴请他们,隋国长公主都要亲自到厨房监督饭菜的准备、制作情况。李遵勗在许州突然发病,她听说后立即让人驾车送她去看望,身边的人告诉她:按规定应该奏报皇帝,经许可后方能前往。长公主根本不听,只带了五六个人就匆匆忙忙地上路了。真宗皇帝一听,急忙派内侍太监让沿途各县派巡逻兵护卫公主的车驾。李遵勗死后,公主在居丧期间一直是一身缟素。到服丧期满,也不再穿着华丽的服饰。一次真宗在内殿宴请皇亲,见她穿戴如此朴素,就亲手给她簪花,被她谢绝了。其实,真宗为她簪花,大概是想试探她是不是有意再嫁。见她态度如此坚决,只好作罢。
隋国长公主非常仁慈。曾经有盗贼进入公主的府第,真宗命令官府抓捕犯人。公主怕官府严刑逼供办了错案,就自己私下里拿钱悬赏,最后果然抓住真贼。她又请求皇帝不要判盗贼死刑。还有一次洗浴时摔伤了右臂,她只说自己身体虚弱,不怪别人,免去了婢女们的一场无妄之灾。
隋国长公主给李遵勗生了三个儿子:端懿、端愿、端悫。这三个儿子都在《宋史》列传中留下了大名。其中次子李端愿,字公谨,仁宗至和元年至三年、嘉祐元年(1054-1056)任颍州知州。他的前任是正直敢言、不畏权贵的张瓌(字唐公,滁州全椒人)。本来皇祐四年(1052)范仲淹请求任颍州知州,已经批准了。但是,范仲淹半路上病死在徐州,张瓌继续留任,这才轮到李端愿接任颍州知州。欧阳修有《赐镇东军节度观察留后、知颍州李端愿赴阙茶药口宣》,嘉祐元年四月八日作。
隋国长公主于仁宗皇祐三年(1051)逝世,享年六十四岁。追封齐国大长公主,谥献穆。徽宗改封荆国大长公主,政和年间改称献穆大长帝姬。
万寿长公主封在万寿,只能享受一个县的俸禄;改封隋国以后,则是一个州的待遇。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这位贤惠的公主无论是封在万寿县,还是隋国,她有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到过她的封地。还有神宗封颍王的时候,也没有来过本地,这是当时的制度规定的,所谓“宗王襁褓即裂土而爵之,然名存实亡,无补于事(《宋史·宗室列传》)”。宋朝为了防止割据,严格限制宗室、诸王到他们的封地去。封地只是他们拿工资的地方,由地方官吏代管(“所寓州县,月有廪饩”),未经允许,他们是不能随便到自己的封地里去的。(作者:胡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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