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简称宣,古称宛陵、宣州,地处安徽省东南部,东临浙江省杭州、湖州两市,南倚黄山,西和西北与池州市、芜湖市毗邻,北和东北与本省马鞍山及江苏省南京、常州、无锡接壤,处在沪宁杭大三角的西部腰线上,是南京都市圈成员城市,G60科创走廊中心城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一翼,是中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资本转移的前沿阵地,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东南沿海沟通内地的重要通道。 宣城地处江南,自古便有“南宣北合”一说。自西汉设郡以来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宣城自西汉时起就一直是江东大郡,晋永嘉年间,首开文化昌盛之风,历经六朝。 宣城辖1个市辖区和5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2017年末,宣城市户籍人口280.4万人,常住人口261.4万人。2017年,宣城市全年生产总值1200亿元。 [1] 宣城是中国文房四宝之乡、中国鳄城、江南通都大邑、江南鱼米之乡、长三角城市群成员城市,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
建制沿革 宣城一带在商周时期就有了古代文明,根据出土的古代石器和陶器,这里应属于长江
宣城市行政区划 下游的良渚文化扩张区。 春秋时期,吴国兴起统治东南一带。越灭吴,楚灭越,吴越楚三国相继统治宣城一带。 秦统一天下,实行郡县制,宣城一带属鄣郡地。 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丹阳郡郡治设在宛陵,今宣州区。 西晋太康二年(281年),析丹阳郡置宣城郡,治宛陵,隶扬州。自此,宣城一直作为州、郡一级政区存在。 隋初废郡,改南豫州(南北朝时期侨置州,后期州治宣城)为宣州,不久又改称宣城郡。 唐初置宣州,中间一度改称宣城郡,以后复称宣州。 南宋乾道二年(1166年),宣州改为宁国府。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宁国府为宁国路,后更名为宁安府、宣城府、宣州府。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朱元璋占领宣城后,复称宁国府,直至清末。 明、清为宁国府所在地。 民国元年(1912)废道州府,省直辖县。民国三年(1914年)至民国十七年(1928
宣城市 年),属芜湖道。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春设宣城首席县长,11月设行政督察区,宣城为第九区,署治宣城,抗日战争期间移驻泾县。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第九区改为第六区,抗战胜利后,署治移驻芜湖。 1949年5月,成立宣城专区,公署驻宣城,辖宣城、郎溪、广德、泾县、宁国5县和宣城市(析宣城县城关镇置,后于1950年3月撤销)。 1950年6月,宣城专区、芜当专区合并为宣城专区,专员公署驻宣城,辖宣城、郎溪、广德、泾县、南陵、宁国、当涂7县。 1952年1月,宣城专区撤销,辖县并入新成立的芜湖专区,1971年改称芜湖地区。 1980年2月,芜湖地区改名宣城地区。 1982年4月,地区行政公署移驻宣城。 1983年6月,南陵、繁昌、青阳县和九华山管理处划属芜湖市,当涂县划归马鞍山市,宣城地区辖宣城、郎溪、广德、宁国、泾县5县。
宣城风光(5张) 1987年8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宣城县,设立县级宣州市,并同时设立了宣城地区。 1988年1月,绩溪、旌德2县正式划归宣城地区管辖,至此,宣城地区共辖6县1市:郎溪县、广德县、宁国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和宣州市。 1997年3月,国务院撤销宁国县建制,设立宁国市,为省辖县级市,由宣城地区代管。 2000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宣州市,设立地级宣城市;宣城市设立宣州区,以原县级宣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宣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叠嶂中路。 2001年1月,宣城市正式成立。自此,宣城市辖郎溪县、广德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和宣州区,代管省辖县级宁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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