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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连载』 《陆小凤之剑神一笑》 古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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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 14:37: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剑与剑神

  剑,是一种武器,也是十八般兵器之一。可是,它和其他任何一种武器都不一样,我们甚至可以说,它的地位和其他任何一种武器,都有一段很大的距离。
  武器最大的功用只不过是杀人攻敌而已。剑却是一种身份和尊荣的象征,帝王将相贵族名士们,都常常把剑当作一种华丽的装饰。
  这一点已经可以说明剑在人们心目中的特殊地位。
  更特殊的一点是,剑和儒和诗和文字也都有极密切的关系。

×  ×  ×

  李白就是佩剑的。
  他是诗仙,也是剑侠。他的剑显然不如诗,所以他仅以诗传,而不以剑名。
  在中国古代,第一位以剑术留名的人,恰巧也姓李。大李将军的剑术,不但令和他同一时代的人目眩神迷,叹为观止,也令后代的人对他的剑法产生出无穷幻想。
  可是真正第一个把“剑”和“神”这两个字连在一起说的人,却是草圣张旭。

×  ×  ×

  张旭也是唐时人,在李肇的“国史补”中有一段记载。
  旭言:吾始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有人说剑器并不是一种剑,而是一种舞。也有人说剑器是一种系彩带的短剑,是晋唐时,女子用来作舞器的。可是也有人说它是一种武器。
  关于这些,金庸先生和我在书信中讨论过,连博学多闻如金庸先生,也不能做一个确切的结论。远在晋唐间,这一类的事,如今大都已不可考,各家有各家之说,其说谁也不可定。
  我们只能说,如果剑器也是剑的一种,那么,公孙大娘无疑是被人称作“剑神”的第一人。
  这或者也就是“剑神”这两个字的由来。

剑神与剑仙

  能够被人称为剑神的人,除了他的剑术已经出神入化之外,还要有一些必要的条件。
  那就是他的人格和人品。
  因为剑在武器中的地位是独特而超然的,是不同于凡俗的。所以,一个人如果能被人称为剑神,那么他的人品和人格也一定要高出大多数人很多。
  能够达到这种条件的人就当然不会多了,每隔三五百年,也不过只有三五人而已。
  就算在被别人视为最荒诞不经的武侠小说中,这种人都不太多。在比较严谨一点的作品里,这种人更少之又少。
  因为“剑神”是和“剑仙”不同的,在武侠小说中剑仙就比较多得多了。
  尤其是在当年“还珠楼主”、“平江不肖生”,甚至在“朱贞木”的武侠小说中,都时常会有很多剑仙出现,都能以气御剑,御剑杀人于千里之外。
  只不过他们都不是剑神。
  因为他们都缺少一股气,一股傲气。
  我总觉得要作为一位剑神,这股傲气是绝对不可缺少的,就凭着这股傲气,他们甚至可以把自己的生命视如草芥。
  因为他们早已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他们所热爱的道。
  他们的道就是剑。
  他们既不求仙也不求佛,人世间的成败名利,更不值他们一顾,更不值他们一笑。
  他们要的只是他们那一剑挥出时的尊荣与荣耀,在他们来说那一瞬间就已是永恒。
  为了达到这一瞬间的巅峰,他们甚至可以不惜牺牲一切。

×  ×  ×

  在武侠小说的世界中,有几个人够资格被称为剑神?
  我不敢妄自菲薄,我总认为西门吹雪可以算是其中的一个。

剑神之笑

  西门吹雪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泪有笑的人,也有人的各种情感,只不过他从来不把这种情感表达出来而已。
  他可以单骑远赴千里之外,去和一个绝顶的高手,争生死于瞬息之间,只不过是为了要替一个他素不相识的人去复仇伸冤。
  可是如果他认为这件事不值得去做,就算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陆小凤去求他,他也不去。
  他甚至还有一点幽默感。
  有一次,他心里明明愿意去替陆小凤做一件事,可是他偏偏还要陆小凤先剃掉那两条不像胡子却像眉毛的胡子。

×  ×  ×

  总而言之,这个人是绝对令人无法揣度,也无法思议的。
  这个人的剑平生从未败过。
  要练成这种不败的剑法,当然要经过别人所无法想像的艰苦锻炼。要养成这种孤高的品格,当然也要经过一段别人所无法想像的艰苦历程。
  往事的辛酸血泪困苦艰难,他从未向别人提起过,别人当然也不会知道。
  可是每个人都知道一件事,西门吹雪从来不笑。
  从来也没有人看过他的一笑。

×  ×  ×

  一个有血肉有情感的人,怎么会从来不笑?难道他真的从来没有笑过?
  我不相信。
  至少我就知道他曾经笑过一次,在一件非常奇妙的事件中,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他就曾经笑过一次。
  我一直希望能够把这次奇妙的事件写出来,因为我相信无论任何人看到这件事之后,也都会像西门吹雪一样,忍不住要笑一笑。
  能够让大家都笑一笑,大概就是我写作的两大目的之一了。
  赚钱当然是我另外的一大目的。



                                                            古龙
                                                            七○、五、二深夜凌晨间,有酒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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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 14:38:14 | 只看该作者
第01章 刺痛手指的黄土


  (一)
  一片黄土。晴有日。日将落。
  陆小凤在落日下走上了这一片黄土,晚霞起,土色红,红如血。
  鲜血也已干涸凝结如黄土。
  陆小凤,用他天下闻名的两根手指,撮起了一撮黄土。他这双也不知道曾经拗断过多少武林名侠刀剑的手指,竟忽然觉得有些刺痛。
  因为,他知道土中有他朋友的血。
  (二)
  陆小凤和“一剑乘风”柳如钢最后一次喝酒的时候,已经是在七个月以前了。
  柳如钢在酒已微醉时,忽然又倒了两大碗酒,一定要陆小凤跟他干杯。
  他是有理由的。
  “今宵酒醉,从此一别,我们很可能要有三五个月不会见面了。”他说:“也很有可能从此不复再见。”
  “为什么?”陆小凤急着问。
  “因为我明天一早,就要到一个花不香鸟不语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去。”
  “去干什么?”
  柳乘风笑了笑:“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你当然也应该知道我要去干什么。”
×  ×  ×
  柳乘风是“巴山”的第一嫡传掌门弟子,他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在江湖中的地位,也许不能排名第一,可是也不会在五名之外。
  这种剑法是绝对要轻功来配合的。
  他的剑法和轻功都同样受到武林中人的佩服和尊敬。
  可是别人最佩服他的,并不是他的武功,而是他的人格。
×  ×  ×
  古往今来,也不知有多少人,用过多少名词形容过“柳”。有人说柳如丝,有人说柳如雪。不管是如丝如雪,在一般人心目中,柳总是柔的。
  我们的这位柳先生,当然也有如丝如雪的一面。
  他的思虑密如丝,他的怒气如雪,在眨眼间就会溶化。
  可是他的性格却烈如钢。
×  ×  ×
  陆小凤当然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要去做的,一定是一件极危险的事,所以才会说这种话。”
  柳如钢不说话,不说话通常就是默认。
  陆小凤问:“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要去做的这一件是什么事?”
  柳先生还是不说。
  在这种情况下,不说话的意思,就会变成是他根本不愿陆小凤知道,他要去做的是件什么样的事。
  那么这件事无疑是一件极机密的秘密。
  陆小凤无疑可以算是他最好的朋友,如果他在陆小凤面前都不肯说出来,那么他也不会在其他任何人面前说出来的。
  所以,陆小凤也不再问。
  陆小凤只问:“你要去的那个连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
  柳乘风沉默了很久才说:“那个地方我说出来你也不会知道,不过我还是可以告诉你。”他说:“那是个远在西北边陲的小镇,镇名叫作黄石,黄金的黄,石头的石。”
  (三)
  从此一别后,柳乘风就人影不见,七八个月来一直不见人影。
  没有人知道他到什么地方去了,只有陆小凤知道,因为他一直把陆小凤当作他可以共秘密、共患难的朋友。
  可是陆小凤也不知道,他在那个小镇上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忽然失踪?
  陆小凤是个够义气的朋友,也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遇到了这种事,你说他会怎么办?
  他当然也要追到那个小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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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 14:39:15 | 只看该作者
第02章 一个穷得要死的人


  (一)
  高原、黄土、风沙。
  黄石镇就在这一片风沙中,一片高原上。高原上滚滚的黄土,远远的看过去就好像一卷卷金沙。
  在这个小镇上,一直流传着一种传说。
  ──在这里附近的某一个地方,埋藏着一宗巨大的宝藏。这个宝藏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黄金,数量连估计都无法估计的黄金。
  遗憾的是,没有人能找到,也没有人能看到这些黄金,只看见了永远在风中滚滚流动不息的黄沙。
×  ×  ×
  黄金是每个人的梦想,无边无际的黄沙却宛如噩梦。黄金的梦灭了,寻金的人走了。来去之间,小镇渐渐沉没,至今已荒凉,已经很少再有陌生的行旅来到。
  小镇上的住户,已经只剩下一些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的人家,已经准备老死在此间。他们看见了一位陌生的远来客,总是觉得好高兴好兴奋。
  陆小凤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对他的态度就是这样子的。
  (二)
  陆小凤走入这个小镇时,并没有看到这种热情和兴奋。他第一眼看见的,只不过是一条贫穷的街道和一个穷得要死的人。
  其实这个人还不能算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穿一身已经不能算衣服的破衣服,用一种懒得要命的姿势,坐在街角的一家屋檐下。
  其实他也不能算是坐在那里,他是缩在那里。像是一条小毛虫一样缩在那里,又好像一个小乌龟缩在壳子里一样。他没有钱,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没有前途。他什么都没有。
  他怕。
  什么他都怕,所以他只有缩着。缩成一团,缩在自己的壳子里,来躲避他最怕的贫穷、饥饿、轻蔑和打击。
  因为他是个孩子,所以他不知道他所害怕的这些事,无论缩在一个什么样的壳子里,都躲避不了的。
  可是他看到陆小凤的时候,他眼睛忽然亮了,他这双发亮的眼睛,居然是一双很可爱的大眼睛。
  这双眼睛看到陆小凤的时候,简直就好像一条饿狗看见一堆狗屎,一个王八看见一颗绿豆一样。
  幸好陆小凤既不是绿豆,也不是狗屎。陆小凤走到他面前来,只不过想问他一件事而已。
  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打算在这个地方逗留一段日子,他第一件想问的事情,当然是想问这个地方的客栈在哪里?先解决他最基本的食宿问题。
  “客栈?”这个小孩笑得连鼻子都皱了起来:“你要问客栈在哪里?这里穷得连兔子都不会来拉屎,穷得连苍蝇和老鼠都快要饿死了,怎么会有客栈?”
  “这里连一家客栈都没有?”
  “连半家都没有。”
  “那么,从这里路过的人,晚上要投宿的时候要怎么办?”
  “不怎么办。”小叫化说:“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愿意从这里路过。就算多走几十里路,也没有人愿意从这条路上走。”
  陆小凤盯着这个看起来又肮脏又讨厌又懒又多嘴的小叫化看了半天,忍不住问:“这个地方真的这么穷?”
  小叫化叹了口气:“不但穷,而且简直要把人都穷死。不但我要穷死了,别的人就算还没有穷死,最少也已经穷得半死不活。”
  “可是你好像还没有死。”陆小凤说。
  “那只不过我还有一点本事可以活下去。”
  “什么本事?”
  “我是个小叫化,是个小要饭的。像我这种人虽然穷,可是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活下去的。”
  陆小凤笑了。
  “我记得你刚刚好像说过这地方的人自己都好像穷得快要死了,哪里还有什么闲钱剩饭可以接济你?”
  小叫化也笑了。
  “大少爷,看起来你真的是位大少爷。小叫化的事,你当然不会懂的。”
  “哦?”
  “像我这么样一个小叫化,在这么样一个穷得几乎快要被别人杀掉煮成人肉汤的地方,我居然还能够活下去,我当然还另有副业。”
  “副业?”陆小凤问:“什么副业?”
  “要讲起这一类的事,可就是件很大的学问了。”小叫化忽然挺起了胸坐起来:“在这一方面,我可真的可以算是个专家。”
  陆小凤对这个小叫化,好像愈来愈感兴趣了。
  小叫化又说:“老实告诉你,我的副业还不止一种哩。只可惜在我七八十种副业中,真正能够赚钱的只有两种。”
  “哪两种?”
  “第一种,最赚钱的就是碰上你们这种从外地来的冤大头。”他指着陆小凤说:“像你们这种冤大头的钱不赚也白不赚,赚了也是白赚。”
  陆小凤苦笑:“你说的真他妈的对极了,我现在简直好像渐渐有一点快要佩服你了。”
  他又问这个小叫化:“可是如果没有我这样的冤大头来的时候,你怎么办呢?”
  “那只有靠我第二种副业了。”小叫化说:“我第二种副业就是偷,有机会就偷。见钱就偷,六亲不认,能偷多少就偷多少,偷光为止。”
  这就是这个小叫化生存的原则。
  可是陆小凤对他并没有一点轻视的意思,也没有想要把一个大巴掌掴到他的脸上去,反而心里觉得有一种深沉的悲哀。
  ──这个世界上岂非有很多很有面子的人,生存的原则和这个不要脸的小叫化一样。
  (三)
  这个小镇实在很贫穷,陆小凤走遍天涯,还从没有看到过比这里更贫穷荒瘠的地方。
  他实在不能了解一个像柳乘风那样的人,为什么会到这种地方来?
  他更不能了解,一个像这样的地方,会发生什么值得让柳乘风不远千里而来的事,而且是一件能够让柳乘风觉得有生死危险的事。
  一个无名的小镇,一位负天下盛名的剑侠,本来根本不可能连在一起的。
  奇怪的是,他们之间,却偏偏好像有一种神秘而诡异的关系。
  更奇怪的是,柳乘风居然真的就好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所以陆小凤决心要查出这个小镇和他这个好朋友之间的关系来。
  只可惜,至今为止,他只看见了这么样一个又可悲又可怜,却好像有一点可爱的小叫化。
  陆小凤走过很多地方,走遍了天涯海角,走过大大小小、各式各样不同的城市乡村镇墟。
  无论什么地方,都至少有一家杂货店。就算没有客栈没有妓院没有绸缎庄没有点心铺没有骡马行没有粮食号,可是最少总有一家杂货店。
  因为杂货店总是供应人们最基本需要的所在。
  陆小凤这一生中,也不知道看过多少奇奇怪怪的杂货店了。有些杂货店甚至可以供应人们一些最特别的要求。
  可是陆小凤从来也没有见过像这家杂货店这么奇怪的一家杂货店。
×  ×  ×
  这家杂货店当然就在这个小镇上,这家杂货店的名字居然叫作“大眼”。
  当然就是那个像小乌龟一样的小叫化带他来的。
  一块已经被风沙油烟熏染得好像已经变成了一块墓碑一样的木头上,
  只刻着一只大眼睛,就是这家杂货店的招牌。
  “大眼,大眼杂货店。”陆小凤摇头:“这家店的字号真奇怪。”
  “一点都不奇怪。”小叫化说:“店主的名字叫王大眼,店名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的叫大眼。”

  陆小凤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根本不能明了这句话的意思。
  事实上,没有见到过王大眼的人,谁也不能够完全明了这句话的意思。
  因为像王大眼这样的人,是很少有人能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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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 14:40:27 | 只看该作者
第03章 王大眼的杂货店


  (一)
  每当黄昏前后,王大眼杂货店里的人总是很多,因为这里不但卖各式各样的日常用品、南北杂货,也卖卤菜,卖点酒。在外面用草哺搭成的一个凉棚下,还摆着三张方木桌,七八条长板凳。大家坐下来,左手拿着半个鸭头、一块豆腐干,右手端着大半碗老酒,天南地北、胡说八道的这么样一聊,本来不好过的日子,也就这么样糊里糊涂开开心心的过去了。
  这大概就是这个小镇上唯一的娱乐了。
  王大眼总是像一个最殷勤客气的主人一样,总是嘻嘻哈哈的周旋在这些人之间。
  他们不但是他的老主顾,也已经成了他的老朋友。
  可是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不被他吓一跳的人,大概还不多。
  王大眼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是个驼子。他左边的那只眼睛,看起来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可是他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后来有人问陆小凤:“你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有什么感觉?”
  陆小凤对他的感觉是:“那时候,我只觉得这个人之丑,真是丑得天下少有,可是等到他跟你说过半个时辰的话之后,你就会忘记他的丑了。”
  然后陆小凤又补充了一句:“所以他才会娶到个让大多数男人,一看见就会想带她上床的风骚老婆。”
×  ×  ×
  杂货店的后院里有一间小木屋,本来大概是堆柴的,现在却摆了一张木板床。上面甚至还铺起了一张白床单,最少曾经在某一段日子前是一张真的用白布做的白床单。
  就在这张床的床头,还贴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
  住宿:单人每夜五十钱。
  每月一吊。
  双人每夜八十钱。
  每月一吊半。
  膳食:每人每日三顿,六十五钱。
  不吃也算。
×  ×  ×
  一直不停的扭动着腰肢的老板娘,把陆小凤带到这里来,眯着眼睛看着陆小凤直笑。
  “公子爷,我刚才好像听我们家那个老王八蛋说,你姓陆。”
  “对,我姓陆。”
  “陆公子,那个要饭的小王八蛋把你带到我们这里来,还真是带对地方了。”
  陆小凤忽然笑了,看着床头木板墙上的那一张价目笑了。
  “可是我还真以为我来错了地方,看你们这里的价钱,我还以为到了黑店。”
  “陆公子,那你就真的错了,这里不但管吃管住,而且什么事都可以把你伺候得好好的,这种价钱也算贵吗?”
  陆小凤看着那张随时好像都可以垮下来的木板床上,那张又黄又灰又黑,简直已经分不出是什么颜色的床单苦笑。
  “不管怎么样,睡在这么样一张床上,就算要我每天晚上付五十钱,我都觉得有点像是个冤大头。”
  老板娘有意无意间,用一根出乎意料之外那么漂亮的纤纤手指,指着红纸上的“双人”两个字,一双媚眼已笑如丝:“如果说,我要你付八十钱呢?”
  陆小凤看看她的眼,看看她的手,看看她的腰,忽然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在那种情况下,就算花八百钱也是值得的。”陆小凤说:“只可惜……”
  “只可惜什么?”老板娘追问。
  陆小凤不回答也不开口,老板娘盯着他,一双如丝的媚眼,忽然像杏子一样的瞪起来了。
  “陆公子,有句话我实在不该问你的,可是心里又实在忍不住想问。”
  “那么你就问吧!”
  “像我们这里这么样一个破地方,你这样的人物怎么会到这里来?”
  “那么通常是什么样的人物才会到这里来?”陆小凤问。
  “通常只有两种人。”老板娘说:“一种是财迷,总认为这地方附近,真的有一宗很巨大的宝藏。想到这里来发一笔大财,这种人是我们最欢迎的。因为他们的大财虽然发不到,却总是会让我们发一笔小财。”
  她叹了一口气:“只可惜,近年来这种人已经愈来愈少了。”
  陆小凤又问:“那么第二种人呢?”
  老板娘盯着他:“第二种人,就是已经被人家追得没地方可去的人。被官府追缉,被仇家追杀,追得已经没有路可走了,只好到这里来避一避风头。”
  陆小凤也在盯着她:“你看我像是哪种人?”
  老板娘又叹了口气:“我看你呀,两种人你都不像,可是再仔细看看,两种人你又都像。”
  陆小凤又把她从头到脚,从脚到头,上上下下看了一遍,一面看,一面摇头,并且还一面在摸着他那两撇像眉毛一样的胡子。
  “老板娘,我知道你是很了解男人的,可是这一次你实在把我看错了。”
  “哦?”
  “不管我是你说的那两种人的其中任何一种,只要我真的是其中的一种,那么现在我就会变成第三种了。”
  “第三种?”老板娘问:“你说的这第三种人,是种什么样的人?”
  “这第三种人当然也是种罪犯。”
  “他们犯的通常是什么罪?”老板娘问。
  陆小凤故意不去看她身上脸上的任何其他地方,故意只盯着她两条腿看。
  “你猜呢?”陆小凤故意眯起眼睛来问。“你猜他们犯的都是什么罪?”
  老板娘的脸居然好像有一点要红起来的样子,甚至还好像有点情不自禁的夹紧了她一双又长又粗又结实又匀称的两条腿。
  “这种人我不喜欢。”她的眼又媚如丝:“我相信你绝不会是这种人。”
  大多数男人都知道,有很多女人说出来的话,都和她本来的心意相反。
  她们说不喜欢的时候,也许就是喜欢,而且喜欢得很。
  陆小凤当然不是不了解女人的男人,如果说他不明白一个女人对他表达的意思,他的朋友死也不会相信。
  可是现在他却偏偏好像一点都不明白的样子,而且神色忽然变得很严肃起来。
  “这种人我也不喜欢,我当然绝不会是这种人。”
  “哦?”
  “我到这里来,只不过是来找一个朋友。”陆小凤说,“一个财迷朋友。”
  “你也有财迷朋友?”老板娘问。
  “每个人都想发财,我当然也有财迷朋友,谁不想发财?”陆小凤说:“我有一个朋友,也听说过你们这里附近有关宝藏的传说,要我资助他五百两银子的旅费,想不到他一来之后,就人影不见。”
  “你是来找他的?”
  “我不但要来找他,也要找回那五百两银子。”陆小凤又在看老板娘的腿:“五百两银子就算睡这样的双人床,也可以睡好几百天了。”
  老板娘忽然转过头,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好像连看都懒得再看陆小凤一眼。
  陆小凤正想追出去的时候,忽然发现门口有一只大眼睛在看着他。
  (二)
  如果不看王大眼的人,只看他对人的礼貌和对人说话的声音,无论谁都会觉得他是一个和气生财的君子。
  “陆公子,我知道你要来找的是谁了。”王大眼说:“你要来找的那位朋友,是不是一位姓柳的,柳大侠?”
  “你怎么知道的?”

  “在你还没有来之前,住在这间屋子里的,就是这位柳大侠。”
  “现在他的人呢?”
  王大眼那只水晶球一样的大眼中,虽然看不出一点表情,可是另外一只眼睛里,却充满了悲伤惋惜之意。
  “柳大侠实在是条好汉子,又大方,又够义气。只可惜你已经来迟了一步。”
  “来迟了一步?”陆小凤勉强沉着气问:“难道他已经死了?”
  “嗯。”
  王老板用一种非常温和有礼的声音说:“陆公子,你是个明理的人,你当然应该知道无论谁死了,他的尸体通常总是在棺材里的。”
  陆小凤沉默了很久:“那么我这次来,大概是看不到他的人了。”
  “大概是的。”
  “那么我可不可以看看他的尸体和棺材?”
  “当然可以。”
  “他的棺材在哪里?”
  王老板的声音更温和有礼:“棺材好像应该在棺材铺里。”
  (三)
  棺材铺绝对没有像杂货店那么普遍的,想不到这个荒凉的小镇上,居然也有一家棺材铺。
  陆小凤走进这个小镇上唯一的一条长街上时,就看见了这家棺材铺。
  棺材铺外面那张又旧又破的大藤椅上,还躺着一个死人。
  后来陆小凤才知道这个人非但没有死,而且就是这家棺材铺的老板。
  也许他替死人收尸收的太多了,所以他看起来倒有六七八分像个死人的样子。
  他的名字也绝得很。
  这家棺材铺就在杂货店的对面,杂货店的老板叫王大眼,他的名字却叫赵瞎子。
  他本来一直像一个死人一样坐在那里,他想不到也不敢想会有人来光顾他的生意。这么样一个小地方,活人已经不多了,死人当然也不会多,所以看见陆小凤,他一下子就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这位公子,府上是什么人死了?想要买一口什么样的棺材?”
  他的脸上本来也像死人一样,完全没有一丝血色、一点表情,却偏偏想做出一副巴结的笑容来,却又偏偏装不出,这使得他的脸看来更神秘而诡异。
  陆小凤只有苦笑。
  “我们家最近已经没有什么人可死了。”陆小凤说:“我只不过想来看一个人。”
  赵瞎子的脸色沉了下去,人也坐了下去。连声音都变得冷冷淡淡的。
  “那么你恐怕来错地方了。”他说:“这里除了我之外,都是死人。”
  “那么我就没有找错地方。”陆小凤说:“我要来看的就是死人。”
  赵瞎子甚至把那双白多黑少像瞎子一样的眼睛都闭了起来:“只可惜我们这里现在连死人都只剩下一个。”
  陆小凤说:“我要看的大概就是他。”
  赵瞎子忽然又跳了起来:“你认得柳大爷,你是替他来收尸的?”
  陆小凤点头:“是。”
  赵瞎子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就好像刚把一副很重的担子从肩上卸了下来一样。
  “我带你去找他。”赵瞎子说:“你跟我来。”
  赵瞎子坐在棺材铺外面屋檐下的阴凉处,门里面的一间屋里,摆着两口已经上了油漆的新棺材,还有五六口连漆都没有上。
  穿过这间屋子,就是一个堆满了木头的小院,遍地都是钉弯了的铁钉,和刨下来的碎木花,一个特别大的锯子,斜斜的倚在一个很奇怪的大木架子上,这个锯子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锯人用的。
  锯子旁边还有一口没有做好的棺材。
  陆小凤的好奇心又动了,忍不住问赵瞎子:“这么大的一个锯子,一定要很有力气的人才能用吧?”
  “大概是吧。”
  “这个人呢?我怎么没有看见他?”
  “你已经看见他了。”赵瞎子指着自己的鼻子:“这个人就是我。”
  他故意轻描淡写的说:“这里卖出的每一口棺材,都是我亲手做出来的。”
  陆小凤虽然发现这位棺材铺的老板,整天都像死人一样的坐在那里,脸色也像死人一样的难看,但却是一个很高大的人,虽然有点弯腰驼背,可是站在那里一比,还是要比普通人高出一个头,而且全身的肌肉都好像很有弹力,只有一个经常保持劳动的人才会有的弹力。
  你第一眼看见他,也许会觉得他像是个死人,可是看得愈久就愈不像了。
×  ×  ×
  后院里有两排房子,左面的一排三间,右面的一排两间。
  左面的一排屋,好像是厨房柴房佣人房一类的地方,右面的一排黑黝黝的房子,连窗户上面贴着的纸都是黑黝黝的。整个两间屋子都好像笼罩在一种黑黝黝的色调下,就算在白天看起来也会给人一种阴森可怖的感觉。
  “这里就是我们在发葬之前停灵的地方。”赵瞎子打起了一个火折子:“这里的人死了,在发葬之前,尸体通常都会寄在这两间屋子里,所以我就把这两间屋子叫做鬼屋。”
  “鬼屋?”陆小凤问:“哪间屋子里闹鬼?”
  赵瞎子苍白的脸在火折子的火光照耀下,看起来已经有点像是鬼了,可是他却摇着头说:“棺材铺里是没有鬼的,棺材铺是照顾死人的。人死了就是鬼,照顾死人就是照顾鬼。我照顾他们,他们怎么会到这里来闹鬼?”
  他说的这句话真是合情合理已至于极点了,陆小凤想不承认都不行。
  可是陆小凤一走到这两间屋子前面,就觉得有一种阴森冷飕飕的凉意从背脊上凉了起来,一直凉到脚底。
  陆小凤当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
  他的胆子之大,简直已经可以用“胆大包天”这四个字来形容了,甚至连他的仇敌都不能不承认,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事是陆小凤不敢去做的。
  可是陆小凤在赵瞎子的火折子带领下,走进这两间屋子左边的一间时,他自己居然觉得他的脚心下面好像已经流出了冷汗。
  火折子发出来的光,比烛光还要黯淡,这间屋子在这种火光的照耀下,看起来简直就好像是一个坟墓的内部一样。
  他走进这间屋子时的感觉,就好像走进一座坟墓里一样。
  坟墓里当然有棺材。
  这间屋子里有一口棺材,棺材摆在一个用暗紫色砖头砌成的低台上,台前还供着一个简单的灵位,灵牌上只简简单单的写着:“故友柳如钢。”
  看到了这块灵牌,陆小凤才死了心。无论谁看到这块灵牌,都可以确定柳乘风柳如钢确实已经死了。
  奇怪的是,也不知道是因为这里这种阴阴森森惨惨淡淡的气氛,还是因为陆小凤心里某一种奇奇怪怪神神秘秘的感觉,使得他总觉得柳乘风会随时从棺材里跳出来,随时会复活一样。
  “请你把棺材的盖子打开来。”
  “你说什么?”赵瞎子怪叫:“你要我把棺材打开来啊?你凭什么要我这样做?”
  “因为我已经告诉过你,我要看的是一个死人,不是一口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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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 14:42:17 | 只看该作者
  (四)
  棺材打开来的时候,陆小凤就看见了柳乘风。
  死人的脸跟活人的脸虽然不同,可是陆小凤一眼就看出了这个死人的确就是柳乘风,而且也看出了柳乘风临死前残留在他脸上的那一抹惊慌与恐惧。
  “他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一位朋友?”赵瞎子问。
  陆小凤没有说话,因为他已经找出了柳乘风身上致命的伤。
  伤口是在他前胸的心口上,是刀伤。一刀致命,干净利落。
  陆小凤绝对可以肯定的是这一点。
  他看到过的死人太多了,对这方面的经验也太多了。对这种情况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如果他不能确定这一点,还有谁能?
  可是他脸上却显出了一种极稀奇极迷惑的表情,而且一直在摇着头,嘴里一直不停在喃喃的说:“这是不可能的,这是绝不可能的。”
  他甚至把这句话重复说了好几遍,赵瞎子无疑是个很有耐性的人,经常面对死人的人没有耐性怎么行?
  所以一直等到陆小凤把这句话反复说了五六遍之后,他才问:“什么事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
  陆小凤没有回答这句话,反而反问:“你知不知道死在棺材里的这个人是谁?”
  他也不等瞎子回答,就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就是一剑乘风柳如钢,他的轻功和剑法,就算比不上西门吹雪,也差不了多少了。如果说他会被人迎面一刀刺杀毙命,甚至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那么你就算砍下我的头,我也不会相信。”
  可是现在这种情况看起来却无疑是这样子的。
  棺材里的尸体已经换上寿衣了,刀口也已经被处理得很干净。这条刀口的长度,大概只有一寸三分左右,杀人者所用的刀,无疑是一把很窄的刀,而且是迎面“刺”进去的,如果是用“斩”,刀口就会拖长了。
  所以陆小凤才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使刀的人,能够一刀刺入柳乘风的心脏,除非这个人是柳乘风很熟的朋友,柳乘风根本就完全没有提防他。
  柳乘风在这个小镇上怎么会有朋友?
  陆小凤的目光终于从这个刀口上,移到赵瞎子的脸上。
  “你知不知道他是死在什么地方的?”
  “我当然知道。”赵瞎子回答:“那是条很阴暗的巷子,他死的时候已经过了三更,那时候巷子里已经连一点灯光都看不见了。”
  “第一个发现他尸体的人是谁?”
  “就是你跟他说过话的那个小叫化。”
  “他的尸体是在什么地方被发现的?”
  “那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
  “天还没有亮,那个小叫化怎么会到那条巷子里去?去干什么?”
  “那我就不太清楚了。”
  “尸体是谁运到这里来的?”
  “是我自己抱来的。”赵瞎子说:“柳大侠是个好人,出手又大方,而且一直都把我当作他的朋友。”
  他又补充着说:“柳大侠到这里来了虽然并没有多久,却已经交了不少好朋友。”
  ──只有很熟的朋友,才能在他绝对料想不到的情况之下,将他迎面一刀刺杀。
  ──这个好朋友是谁呢?
  陆小凤在心里叹息着,又问赵瞎子:“你把他抱来的时候,刺杀他的凶刀是不是还在他的心口上?”
  “你怎么知道的?”赵瞎子显得很惊讶:“你怎么知道那把刀还在他的身上?”
  “刀伤是在第六根和第七根肋骨之间,这两根肋骨距离很近,一刀刺入,刀锋就很难拔出来。”陆小凤说:“凶手在柳乘风一时大意间刺杀了他,心里一定又兴奋又慌乱,而且也不能确定这位负当时盛名的剑客是不是已经真的死在他的刀下,仓促间拔刀,第一次如果拔不出来,第二次再拔不出来,就不会再试第三次了。”
  陆小凤用一种非常冷静的声音说:“这么样一把刀,一定要像你这么样一个棺材铺的老板,在很从容的情况下才能拔得出来的。”
  赵瞎子叹了口气:“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究竟是谁?可是我已经知道,你一定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事情是不是这样子的?”
  “是的。”
  “是不是你把刀拔出来的?”
  “是我。”赵瞎子说:“是我亲手拔出来的。”
  “刀呢?”
  “刀?”赵瞎子好像忽然之间就把刚刚说的那些话全都忘记掉了:“什么刀?”
  陆小凤笑了。
  他当然很了解赵瞎子这种人,更懂得要用什么方法来对付这种人。
  对付这种人只要一个字就够了。
  ──钱。
  一锭银子塞进赵瞎子的手里之后,陆小凤再问他眨眼前刚刚才问过的那个问题,赵瞎子的回答就已经和刚才完全不同了。
  “刀呢?”
  “刀当然已经被我藏起来了。”
  “藏在什么地方?”
  赵瞎子一张本来好像已经僵硬了的白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比较像是笑的表情:“我要藏一样东西,当然是藏在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棺材下面这个用暗紫色砖头砌成的,像是祭台一样的低台,居然还有几块砖头是活动的。
  把这几块活动的砖头抽出来,里面就是一个天生的秘密藏物处了。别人既不知道这个砖台下有可以活动的砖头,也不知道是哪几块砖头,要把藏在里面的东西找出来,当然非常困难。
  赵瞎子的手已经伸进台下的暗洞里去了,当他的手缩回来的时候,无疑手上已经多了一把刀。陆小凤实在很想看看这一把能够将柳乘风迎面刺杀的刀,是把什么样的刀?
  可是赵瞎子的手却一直没有收回来,就好像洞里有一条毒蛇忽然咬住了他的手。
  他本来已经苍白得完全没有血色的脸,现在简直好像已经变成惨碧色。
  陆小凤看看他,瞳孔渐渐收缩。
  “刀呢?”
  这一次赵瞎子的回答居然又变得和第一次的回答完全一样了。
  “刀?什么刀?”
  陆小凤实在很想一巴掌打过去,再重重的踢上一脚。
  但他却想不到赵瞎子已经跪了下来,哀呼着道:“我发誓,我本来真的是把刀藏在这里面的,可是现在里面已经变成空的了,刀已经不见了。”
  看到他这种样子,陆小凤的巴掌也打不下去,脚也踢不出去了。只有沉住气问:“你想想,除了你自己之外,还有谁知道你那柄刀藏在这里面?”
  赵瞎子的头本来已经碰在地上,听到了这句话忽然间抬了起来,一双瞎眼也好像有了光。
  “我想起来了,有一个人是知道这件事的,只有他一个人不但知道,而且还亲眼看到。”
  陆小凤一把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厉声问:“这个人是谁?”
  赵瞎子喘着气说:“他姓……”
  赵瞎子没有把这句话说完,他说的第三个字是个开口音,可是他虽然张开了口,却没有声音发出来。
  因为他的口刚张开,外面就有二三十道光芒打了进来。
  在这一瞬间,以陆小凤的估计,这些寒光最少有二十三道,有三种颜色,一种青、一种紫、一种灿烂如银。
  这一次他错了,因为其中还有一种暗器的光芒已经接近透明。透明的就是看不见。
  从这间屋子三个窗户外打进来的暗器,也不止二十三种,而是二十四种。
  ──因为其中一种是透明的。
  这二十四种暗器,要打的并不是陆小凤,而是赵瞎子。
  幸好它们都没有打中,甚至连那件看不见的暗器都没有打中。
  因为赵瞎子已经撞破了屋顶,飞出去了。  他自己当然不会飞出去。
  他伏在地下,陆小凤将他一把提起,还提着他的衣襟时,暗器就已射入,在这间不容发的一刹那间陆小凤已经把他用力摔出,把屋顶撞出了一个大洞,从洞中飞了出去。
  然后陆小凤已从寒光中穿出了窗户。
  在这一瞬间,他身法的变化和速度,几乎已超过了人类体能的极限,也超过了他自己体能的极限。
×  ×  ×
  一个人之所以能够成功,就因为他往往能够凭着一股超人的意志力和求生力,超越他自己体能的极限。
  一个在别人眼中认为随时随地都会死的人,之所以能够不死,道理也是一样的。
  (五)
  陆小凤窜到院子里的时候,赵瞎子也刚从屋顶上纷飞的瓦片中冒出了。
  一堆木料后,又有一蓬寒光暴射而出,打的还是赵瞎子。
  这个人无疑一定要杀赵瞎子灭口。
  陆小凤在空中,已顺手抄起一块木板。以左脚尖点右脚面,身子再次借力弹起,手里的木板也迎着那一蓬寒光拍了出去。一连串轻响过后,暗器已钉入木板中。赵瞎子的人已落在屋顶上,又从原来那个洞里跌了下去。
  只听见那堆木料后有人在低喝:“好一个陆小凤,好轻功。”
  “你是谁?”
  陆小凤喝问着,正想往那堆木料后扑过去,想不到对面屋顶上已经有一道刀光,青虹般掠起,凌空一转折,就激箭般向他刺了过来。
  这一刀又快又险,一刀就要想把他刺杀于地下,所以这一刀完全没有再留余地。
  陆小凤并没有退缩闪避,反而迎着刀光飞身扑上去。
  刺客显然吃了一惊,刀光一抖,想在半空中反削陆小凤的咽喉,可是力量已经不够了。
  陆小凤忽然伸出食、中二指,一下子就捏住了刀锋,用力往前面一送,一股真力由刀锋传至刀柄,刺客的虎口立刻被震裂。握刀的手刚松开,刀柄已撞在他的胸口上,“喀”的一声,他的肋骨已经被撞断了两根。
  这一着正是陆小凤威震江湖、天下无双的绝技。所有的变化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
  除了陆小凤之外,天下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间不容发的一瞬间捏住刀锋。
  这个刺客从半空中跌倒在地上的时候,喉咙里不由自主发出了仿佛野兽垂死时的叹息。
  他的刀已经到了陆小凤手里,刀锋已经到了他的咽喉要害上。
  其实他的刀法和轻功无疑也是第一流的,所以陆小凤也说:“想不到这地方也有你这样的高手。”
  陆小凤问这个穿一身黑色紧身夜行衣,以黑巾蒙面的刺客:“你是谁?是谁要你来的?你们为什么要灭口杀赵瞎子?”
  这个人吃惊的看着陆小凤,惊慌的眼神中,瞳孔已收缩。
  陆小凤忽然发现他的瞳孔里仿佛有人影一闪和剑光一闪。
  他没有看错。
  他的反应也够快,所以他才没有死在这一剑下。因为他已经拧身挥刀。
  他的反应虽然这么快,他的衣襟还是已经被寒气森森的剑气所划破。
  剑光闪动中,他看见了一个满头白发苍苍的紫衣老妪,却没有看清她的脸。
  因为在这一刹那间发生的事,根本不容许他观察思索。
  一剑刺下,陆小凤反身挥刀,被撞断肋骨的刺客已就地滚了出去。老妪的剑光再一闪,陆小凤再退,退到那堆木料前,本来似乎已经想好了反击的方法,最少也已经留下了退路。
  可是他既没有反击,也没有再闪退。
  他的脸色竟忽然变了,因为他忽然发现这个老妪手里用的剑,赫然竟是柳乘风的剑。
  这时候,这柄剑的剑锋几乎已经刺入了他的心脏。
  现在陆小凤的情况,实在已经退到了无可再退的绝路。心脏也无疑是人身上致命的要害,奇怪的是陆小凤后来居然对别人说:“幸好他那一剑刺的是我的心脏,否则我就死定了。”
  为什么呢?
  因为在那一瞬间,他的右手就在他的心脏附近,所以那时剑锋虽然已经穿透了他胸口前的衣裳,再往前刺半分,陆小凤就完了。
  可惜就这一瞬间,这柄剑竟连半分都没有法子再往前刺了,因为这柄剑的剑尖,忽然间一下子就被陆小凤的两根手指捏住。
  后来也有人问过他:“我们都知道你的那两根手指,就好像有神鬼的符咒附着一样,甚至好像已经和你的心意可以完全相通,只要你的心一动,对方的剑就会被你夹住,因为无论多么快的剑,也不会有你的心动得那么快。”
  这一点江湖中没有人能够否认。
  “可是那个时候你的手为什么刚好就在你的心脏附近呢?你是不是已经算准了对方的那一剑一定会刺向你的心脏?”
  陆小凤只是笑笑,不回答。
  这种事根本无法回答。
  在生死存亡间的那一刹那,有很多事都是无法解释的。也许那是他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也许那是一瞬间的灵感,也许那只不过是运气而已。
  剑客的剑被人捏住,简直就好像他的手脚已经被人绑住了一样。对他心理的打击甚至还更严重。
  可是这个紫衣老妪,无疑是第一流剑客中的超级高手。
  她不但剑法快,反应更快,不但反应快,判断更正确。所以陆小凤一捏住她的剑,她就立刻放剑松手,她的人也立刻用一种非常惊人的速度掠了出去。
  她当然是向上掠起的,她掠起的角度非常倾斜,为了避免对方的后手,这种角度无疑是最安全的一种。
  可是她还不放心,她无疑是一个非常谨慎、非常爱惜自己生命的人。
  所以她掠起之后,还凌空翻了一个身,改变了另外一个更安全的角度。
  她穿的是一件紧身的百褶长裙,就像是一道重重的帘幕一样。穿着这样一条长裙,裙里已经不必要穿长裤了。
  可是在她凌空翻飞时,她的长腿也翻飞而起,就像是一重重波浪一样翻飞而起。
  陆小凤一抬头,就看到了她的腿。
  那绝不是一双老妪的腿。
  陆小凤看见的这一双腿,雪白修长结实,和她那满头白发、满布皱纹的脸,绝对不像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陆小凤是个眼力非常好的人,对女人的脚也特别有兴趣、有研究。
  他甚至可以看见这双腿上肌肉的跃动。
  这么结实、这么长、这么美的腿,甚至连陆小凤都很少有机会能够看到。
  这个紫衣老妪手里用的剑是柳乘风的剑,她那个同伴是一个很快的快刀手。
  陆小凤就算是个完全没有思想的人,也可以想得到他们和柳乘风的死一定有很密切的关系。
  这两个人无疑一直都留在这个小镇上,现在虽然全都来了,却还是可以查得出来的。
  要怎么样才能查得出来呢?
  刀客的脸是被黑巾蒙住的,老妪的脸无疑经过易容改扮。
  现在陆小凤唯一真正看到的,只不过是那一双腿。
  那当然绝不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的腿,如果能找出这双腿的主人是谁?那么也就可以找出刺杀柳乘风的凶手是谁了。
  这就是陆小凤唯一的一条线索,也是他唯一能做的一件工作。
  他能怎么做呢?
  难道他能把这个镇上每个女人的裙子都掀起来,看一看她们的腿?
  老实说,陆小凤也并不是不想这么样做,只可惜他实在做不出来。
  他只好再去找赵瞎子。
  赵瞎子却死也不肯再说一个字了,他已经被吓得连裤裆都湿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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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 14:43:33 | 只看该作者
×  ×  ×
  北京城绝不是一天造成的,要侦破这么样一件神秘离奇复杂的凶杀案,当然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所以陆小凤只好暂时回去睡觉。
  想不到他一回到他那间破烂的小屋里,就看见有一条腿,从他的床底下伸了出来。 
  一条又脏又黑的细腿,腿上全是污泥,根据陆小凤最保守的估计,至少也有七八个月没有洗过了。可是跟腿下面长着的那只脚一比,这条腿又显得干净极了。
  那只脚,简直就好像是用一大堆狗屎堆出来的。
  陆小凤苦笑着摇头,端张椅子,在床对面坐下。
  床底下的人终于慢慢的爬了出来,一鸟窝似的乱发,盖着个鸟蛋似的脑袋。
  陆小凤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小叫化。”
  小叫化一下子就跳了起来,脑袋几乎撞上横梁,看见陆小凤才松了口气。
  “大少爷,这下子你可真把我吓了一大跳,把我的魂都吓掉了。”
  陆小凤立刻露出很抱歉的样子:“我真吓着了你?”
  “当然是真的。”小叫化用手拍着胸口:“我差一点就被你活活吓死。”
  “那倒真是不好意思。”陆小凤说:“我好像应该向你道个歉,赔个不是。”
  “那倒也不必了。”小叫化做出非常宽宏大量的样子:“你只要在某一方面给我一点小小的补偿,我就决定原谅你。”
  “一点点补偿?”陆小凤故意问:“什么样的补偿?”
  “譬如说,一点点金子、一点点好酒、一两个好看的小姑娘。”小叫化眯着眼说:“你当然也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可以压惊的。”
  陆小凤笑了。
  他实在想忍住不笑的,却实在忍不住笑了出来。只不过在他开始笑的时候,他已经一把揪住了小叫化的衣襟,就在他揪住小叫化的衣襟的时候,小叫化的人已经被他好像提一个小王八一样的提了起来。
  陆小凤已经板起了脸。
  “你半夜三更偷偷的摸到我的房间里来,翻箱倒篓还不算,还要爬到我床底下去,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
  “最可恨的是,你居然还说我吓着了你,还要我赔偿你。”
  陆小凤冷笑:“我看你倒应该好好赔偿我才对,我一定很快就会想出一个好法子来的。”
  小叫化已经快哭出来了。
  “我不是来偷你的,我是丐帮的子弟,我怎么会来偷陆小凤,我怎么敢?”
  他哭丧着脸:“天下有谁不知道陆小凤是丐帮的好朋友,丐帮上上下下几万个兄弟有谁敢妄想动陆小凤一根汗毛?”
  “你真的是丐帮的弟子?”
  “绝不假。”
  陆小凤的手松了,小叫化一跳下地立刻用一种很漂亮的身段,向陆小凤打了个扦。
  “丐帮第二十三代弟子黄小虫,叩见陆小凤陆大侠陆大叔。”
  “你是哪一堂、哪一舵的?”
  “玄龟堂,王老爷子属下长江第二十七分舵管辖,三年前才被派到这里来。”
  “长江分舵的弟子怎么会被派到这里来?”
  小叫化叹了口气:“无论哪一帮、哪一派里面,总有几个是比较倒霉的。”
×  ×  ×
  丐帮和陆小凤的渊源极深,丐帮的子弟可以说都是陆小凤的朋友。
  朋友们说的话,陆小凤一向很少怀疑。
  从这个小叫化嘴里陆小凤又证实了几件事。
  ──柳乘风的确是死在一条暗巷中,的确是被赵瞎子收殓的,那时候杀人的凶刀的确还留在柳乘风的尸体上。
  问题是──
  “只不过第一个发现柳大爷尸体的人绝不是我。”小叫化用非常肯定的口气说:“干我们这行的人,虽然总喜欢在半夜里东游西逛,可是那一天我逛到那条巷子里去的时候,那里最少已经有两个人比我先到了。”
  “哦?”
  “我本来不想往那边走的,直到听见柳大爷的惨呼声才赶紧扑过去。”
  “到了那里的时候,你就看见有两个人早已先在那里了?”
  “对。”
  “两个什么样的人?”陆小凤追问。
  “三更半夜我也看不清他们的脸,而且他们一看见我,也很快的就跑了。”小叫化说:“可是我可以断定,那两个人是一男一女。”
  “一男一女?”
  陆小凤立刻想到了在赵瞎子后院中遇到的一个快刀手,和那个假扮作老妪,却有着一双美腿的女人。
  (六)
  房子是一间建筑得很简陋的房子,桌子是一张连油漆都没有的破木桌,床是一张破床。
  这些还不要紧。要紧的是,房子里没有朋友,桌子没有酒,床上也少了一个人。
  在这么样一间房里,陆小凤本来是绝对待不下去的,更休想让他睡上床。
  可是现在陆小凤已经睡在床上了。
×  ×  ×
  柳乘风是他的朋友。
  柳乘风的死,实在太离奇。
  这个远在边陲的荒凉小镇上,仿佛也充满了一股说不出的离奇诡秘之意。
  陆小凤如果连这种事都不管,他还管什么事?陆小凤如果连这种事都不管,那么这个陆小凤也就不是陆小凤了。
×  ×  ×
  要管这件事,就要先想通很多件别的事。
  到现在为止,陆小凤所有的线索,都是从小叫化和赵瞎子那里得来的。
  这两个人说的话好像都不假,奇怪的是,其中却偏偏好像有一点矛盾。
  矛盾在哪里?陆小凤也说不上来,有很多事他都还没有想通,甚至连影子都看不见,连门都没有。
  就在他想的一个头有三个头那么大的时候,他忽然听见一种奇怪的声音。
  他的心忽然跳了起来。
  无论谁都知道陆小凤绝不是一个很容易就会兴奋得心跳的人,可是他现在心跳的真厉害。
  陆小凤的心一直都在跳,只不过现在他跳得比平常快得多,因为他忽然听到了另外一个人的心跳声,“扑通、扑通”的心跳声,还加上轻轻的喘,而且就在他那扇薄薄的木板门外面,而且还是一个很诱人的女子声音。
  更重要的是,陆小凤立刻就听出了发出这种声音的这个女人,就是那个腰肢纤细、双腿修长的老板娘,那个走起路来全身一直像一条蛇一样在扭动的老板娘。
  她是从院子对面很快的跑过来的,一跑过来就靠在门上不停的心跳、不停的喘气。
  三更半夜,她跑到一个陌生旅客的房门外来干什么?这一点陆小凤连想都不敢去想。
  一个远在异乡为异客的旅人,如果多想到这一类的事,这一夜他怎么还能睡得着?
×  ×  ×
  这一夜陆小凤当然没有睡着,因为老板娘已经推开门走进来了。
  门本来没有上闩,所以老板娘一推门就走了进来,可是一走进来就顺手把门闩住了。
  陆小凤就好像一个死人一样的睡在床上,连动都没有动。
  只是他的心却动了。
  一个健康正常的男人,一个孤独寂寞的旅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能够保持不心动,那么他很可能就真的已经是个死人了。
  陆小凤人没有动,也是不过因为他想看看这位风情万种的老板娘,夜深人静到这里来到底想干什么?
  ──是来搜查他行李的?是来杀他的?还是来勾引他的?
  作为一个男人,陆小凤当然希望她这次来的目的是最后一种。
  这是男人的虚荣心和自尊心,每个男人都会这么样想的。
  幸好陆小凤他另外有一种想法。
  如果这位老板娘是来杀他的,至少可以证明她和柳乘风的凶案有关,那么陆小凤侦查的范围也可以缩小了。
  不幸的是,这位老板娘连一点要杀他的意思都没有。
  屋子里的灯已经熄了,窗外的灯光也不知是从哪里照过来的,朦朦胧胧的照出老板娘纤细的腰肢和一双修长的腿,腿的曲线在柔软的长袍下很清楚的显露了出来。
  陆小凤忽然说:“你应该知道灯在哪里,去把灯点起来。”
  老板娘好像吓了一跳,用一双很白的手,轻轻拍着她很丰满的胸。
  “你吓死我了,你可真把我吓了一跳。”她问陆小凤:“这样子不是蛮好的,为什么要我点灯?”
  陆小凤的回答才真是要让大多数女人都吓一跳:“因为我要看看你的腿。”他说。
  老板娘吃吃的笑了:“我的腿有什么好看的?我不给你看。”
  陆小凤居然好像有一点是在撒娇的样子:“我喜欢看,我偏要看,而且非看不可。”
  老板娘叹了口气:“你啊,你这个人,实在是烦死人了。”
  她嘴里虽然这么说,可是那张破木桌上的油灯,已经被她点着了。
  老板娘把她的身子迎向灯光,把她柔媚的眼波抛向陆小凤。
  “这么样可以了吧?”
  “还不行。”
  “还不行?”老板娘问:“为什么还不行?”
  “因为现在我看见的只不过是你的裙子而已,还没有看见你的腿。”
  “你还想要怎么样?”老板娘的眼波在荡漾:“难道你还想要我把我的裙子掀起来?”
  “一点也不错。”陆小凤不怀好意的微笑着说:“我心里就是在这么想。”
  老板娘用她一嘴又细又白的牙齿,轻轻的咬住了她的唇:“你啊,你真是我的冤家。”
  如果一个女人把你当作她的冤家,那么你就可以放心了。
  对于一个冤家的要求,女人们是绝不会拒绝的,所以陆小凤很快就看见了老板娘的腿。
  这双腿已经实在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人抱怨的了,就算最挑剔的人也应该觉得很满意。
  可是陆小凤却在心里叹了口气,甚至还露出了很失望的样子。
  因为这双腿并不是他想看的。
  他想看的,是从翻飞的紫色长裙下露出的那双腿,那双腿的肌肉结实而充满了弹性,充满了一种野性的青春活力。
  老板娘这双腿虽然更白、更细致,可是肌肉却已经开始有一点松弛,对于男人的情欲虽然更有挑逗力,却已缺乏弹性。
  陆小凤并没有把自己的失望掩饰得很好,老板娘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是腻声问:“现在你还想要我怎么样?”
  陆小凤居然把眼睛都闭了起来:“现在我只想要你放下你的裙子,吹灭桌上的灯,用你的两条大肥腿走出去。”
  老板娘生气了,这次可真的是生气了,气得恨不能一下子就把这个可恶的小胡子活活掐死。
  “你这是什么意思?”她尖叫着问陆小凤。
  “我想我大概已经把我的意思说得很明白了。”陆小凤幽然道:“我想你也应该听得很清楚。”
  他本来以为她会气得发疯的,说不定会气得扑过来捶他几下,咬他几口。
  可是他不在乎。
  要对付一个发疯的女人,陆小凤先生最少也有一百多种法子。
  令人想不到的是,我们的这位老板娘非但没有发疯,反而又吃吃的笑了。
  “你啊!你实在不是个好东西,你简直就不是人。”她笑得居然好像还很愉快:“幸好我还有法子对付你这种不是人的人。”
  “哦?”
  “我可以保证,如果你今天让我走出这扇门,你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
  她的声音居然变得连一点生气的味道都没有,这种反应连身经百战的陆小凤都不能不觉得很奇怪,所以忍不住要问:“你是不是在告诉我,如果今天晚上我不把你留下来,我就会后悔一辈子?”
  老板娘那一嘴细白的牙齿在微笑中露了出来。
  “我想我已经把我的意思说得很明白。”她说:“我想你也应该听得很清楚。”
  “好,这次算我投降。”他甚至把双手都举了起来:“你能不能告诉我,我为什么要后悔?”
  “因为只有我能告诉你,你的朋友柳乘风是怎么死的。”
  这句话就好像是一条鞭子,陆小凤就好像忽然挨了一鞭子,从床上跳了起来。
  “你知道是谁杀了他?”
  “我想我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陆小凤的全身都已僵直,口气都软了:“那么你现在是不是可以告诉我?”
  “我当然可以,你这个冤家!不管你要我去做什么,我都会去做的。”老板娘说:“可是你至少先得为我做一件事才像话。”
  “什么事?”
  老板娘直视着他,幽幽然然的说:“脱下你的裤子,让我看看你的腿。”
  陆小凤傻住了,仿佛已经被吓呆。可是忽然间他又大笑。
  “这件事太容易了。”他开心的笑着说:“天下还有什么事比一个漂亮的女人要一个男人脱裤子更容易?只要能让你高兴,要我脱什么都没关系。”
  他没有骗她。
  话还没有说完,他的裤子已经离开了他的腿。
  “现在你还想要我干什么?”
  老板娘的眼波又开始荡漾:“现在我只想要你抛下你的裤子,吹灭桌上的灯,用你的两条小瘦腿走过来抱住我。”
×  ×  ×
  为了一件必须要做而且非做不可的事,总要付出一点点代价的。
  为了一个真正是朋友的朋友,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值得。
  陆小凤一向是有原则的人,这就是他的原则。
  所以灯灭了。
  (七)
  一男一女,一间小屋,一张床。灯灭了之后是可以做出很多事来的。
  一男一女,一间小屋,一张床。灯灭了之后也可能什么事都没有做。
  实在的情况如何?究竟有没有什么事发生过,除了他们两个人自己之外,有谁知道?
  我们唯一能够确信的事,就是陆小凤当然问过老板娘:“你怎么知道是谁杀了柳乘风?”
  “因为在我们这个鸟不生蛋的小镇上,只有一个人能杀他。”
  这句话当然需要解释,老板娘的解释是──黄石镇是一座非常荒凉偏僻的小镇,自从它附近藏金的传说,被证实为只不过是一种谣言之后,连经过的行旅客商都绝迹了,因为这里根本就不在通商大道上。
  这里的居民,都是数代以前就已经在这里生根落籍的,都已经习惯了这种贫穷但却安定的生活,也已经不能再去适应外界那种繁华世界中的竞争与忙碌。
  老板娘说:“譬如说我们家那个死胖子,死守着这家小杂货铺,已经守了好几代了。就是你现在要他出去,赚一大把一大把的银子,他也没那个胆子了。”她说:“只要一走出这座小镇一步,他的腿就会发软。”

  小镇上其他大部分人也都是这个样子的,贫穷安定的生活,已经使他们完全没有丝毫斗志,也已经完全没有虚荣心。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外面的声色荣华诸般享受是什么样的。
  这些人都已经远在百年之前,就已经在这个小镇里落籍生根,每一户人家彼此之间的了解,就好像一个人自己了解自己一样。
×  ×  ×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老板娘说:“我们这个镇上,只有他一个人例外。”
  “这个人是谁?”
  “她姓沙,他的名字几乎已经被人忘记了,因为大家都称他为沙大户。”
  “沙大户?别人为什么要叫他沙大户?”陆小凤问老板娘。
  “黄石镇上的好田好地都是他的,连几个甜水井也都是他的,别人不叫他沙大户叫他什么?”
  “这个沙大户为什么要杀柳乘风?”
  “我可没有说他要杀柳乘风。”老板娘说:“我只不过说,如果黄石镇上有人能杀柳乘风,这个人就一定是沙大户。”
  “为什么?”
  “因为我也知道柳大爷是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我们这里的人却都是只要看见别人一动刀,就会吓得尿湿一裤裆的龟孙子。”
  老板娘说:“除了沙大老板之外,黄石镇上谁也不敢动柳大爷一根汗毛。”她特别强调:“除了沙大老板之外,谁也没这个本事。”
  “他有什么本事?”
  “其实他自己也没有什么鸟蛋的本事,他有的也只不过是一肚子大便而已。”
  老板娘刚才是带了一坛酒来的,跟陆小凤喝酒,无疑是天下最让人高兴的事情之一,所以我们这位有一双白手一双长腿和一颗春心的老板娘,现在想要不醉都困难得很。
  所以她现在说话已经开始有一点胡说八道了。
  “只不过我们这位沙大老板,要比别的那些龟孙子要强一点。”老板娘说:“因为他除了一肚子大便之外,还有一屋子金银珠宝。”
  “这跟柳乘风的死有什么关系?”陆小凤问。
  老板娘搂住了他的脖子,像拍小孩子一样拍着他的脸。
  “小少爷,你懂不懂有很多人就好像苍蝇一样,一看见大便就会不要命的飞过来。”她的眼已眯起:“金银珠宝就是他们的大便。”
  “那么苍蝇是些什么人呢?”
  “苍蝇也就是一些既不是东西也不是人的人。”老板娘说:“强盗、逃犯、凶手、恶棍、采花贼和一些出卖了朋友的畜生,他们被人逼得无路可走的时候,就会变成苍蝇,就会嗡嗡嗡的飞到一堆大便上去,这些大便当然是愈远愈好。”
  她把杯子里最后一口酒也喝了下去:“黄石镇上的这一堆大便当然是最远的。”
  陆小凤知道这个女人已经快要变成一只女醉猫了,因为他知道那一杯酒是多么烈的酒,所以他一定还要趁她没有醉之前问她一些话。
  “你说的这一些苍蝇之中,是不是有一些一流的高手?”
  “大概是吧。”
  “难道你认为这些来投靠沙大户的强盗凶手之中,有人能杀柳乘风?”
  “我也不知道。”老板娘的眼睛已经合了起来:“如果想知道,为什么不自己去看看?”
  说完了这句话,老板娘的眼睛就再也张不开了。
  对一个已经喝醉,而且已经睡着的女人,连陆小凤都没有法子。
  除了直接去找沙大户之外,他实在连一点法子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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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 14:44:19 | 只看该作者
第04章 大户人家里的杀手


 (一)

沙大户的名字当然不叫大户,只不过他确实姓沙,他的父亲、祖父、曾祖、玄祖都姓沙,而且都叫做沙大户。
  对他们家的人说来,除了“大户”这两个字之外,几乎已经没有更适当的称呼了。 
  因为他的玄祖沙曼阁被朝廷遣放到这里来之后,就成了这里最有权势的人。

×  ×  ×

沙曼阁,字观云,好学道,十三岁入庠,十七岁中举,十八岁即高中,点翰林、人情流,少年清贵,想不风流也不可能了。
  可是风流也要付出代价的。
  风流轻狂,风流环薄,风流清贫,风流早死。
  为什么一个才情绝代的词人要忍心把他的浮名──把他不是浮名的浮名换作浅酌低唱?
  那只不过是风流而已。
  风流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得又如何?失又如何?生又如何?死又如何?一芥子即一世界,一刹那即一永恒。沙曼阁的风流,换来的结果,就是要他们沙家的人一辈子都要发配到边疆去做流民。
  可是他们沙家的流民,在黄石镇上,过的却是非常贵族化的生活。
  因为沙曼阁是个读书人,到了黄石镇之后还不到一年,就在附近一个山坑里挖掘到黄金。
  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金子更实在、更宝贵的?
  贩夫走卒、妇孺幼童、蛮汉村夫,他们也许不知道珍珠玛瑙翡翠碧玉书帖名画汉玉古碑细瓷,可是黄金呢?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知道黄金的价值,那才真的是怪事了。
  自从沙家暴富后,黄石镇附近就开始有了一阵寻金的热潮,想发财的人从四面八方拥集而来,黄石镇就在一夜之间忽然繁荣了起来。
  只可惜这阵繁荣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除了沙大户之外,能找到黄金的人实在少得可怜。
  大多数人都失望的走了,只有沙大户依旧是沙大户,黄石镇也依旧萧条如故。
  陆小凤来拜访沙大户,就在他到达黄石镇的第二天以后。

(二)

那时候沙大户正在喝他这一天的第一杯酒,中午这一餐,他喝的通常都是比较软一点的酒,这天他喝的是特地从绍兴捎来的善酿。
  这种酒极易入口,后劲却极大,陪他喝酒的是他身边最接近的一位清客孙先生,据说是从知县任上致仕的,着起来文质彬彬的,儒雅温和。
  进来禀报有客来访的是,这一天在门房里当值的护院杨五。
  沙大户一只手拿着酒杯,一只手拿着筷子,眼睛看看一碟凤鸡里的一个鸡脚,冷冷的问杨五:“你知不知道我在吃饭的时候,是从来不见外客的?”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不叫外面那个人滚蛋?”
  “我本来不但想要他滚蛋,还想拎住他的脖子把他扔出去。”杨五说。
  “你为啥没有这么做?”
  “因为这个人我扔不出去。”杨五说:“他没有把我扔出去,我已经很高兴了。”
  沙大户转过头,眯着眼睛看着他。
  “我本来一直都以为你是一个很有种的人,怎么忽然会变得那么孬了?”
  在自己的老板面前,杨五说话也不太客气。
  “我一点都不孬。”他说:“我只不过不想去惹那个人而已。”
  孙先生插口了:“那位仁兄究竟是何许人也?”
  杨五故意很冷淡的说:“他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只不过是个长了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沙大户的架子一向是非常大的,大得不得了,可是听到陆小凤这三个字,他立刻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这三个字的本身就仿佛有一种很特别的魅力。
  陆小凤自己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虽然站在门房外面等了半天,可是他相信沙大户只要听见了他的名字,一定会亲自出来迎接他,用最好的酒菜招待他,旁边甚至还有最好看的女人。
  对于这一点他有信心。
  有一次在微醺之后,他曾经问过他的一个好朋友,他问老实和尚:“你知不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不等老实和尚开口,就自己回答:“我是个骗吃骗喝的专家,就凭我的名字就可以吃遍天下。”
  老实和尚大笑:“这一次你说的实在是老实话。”

×  ×  ×

好酒好菜都已经摆在桌子上了,架子极大的沙大老板果然是亲自把陆小凤迎接进来的,宴客的花厅里已经挤满了一屋子人。
  能够看到陆小凤这样的人,这种机会有谁肯错过。
  沙大户很抱歉的向陆小凤举杯。
  “陆兄,你看这地方,像不像个菜市场?”
  “真有点像。”
  沙大户大笑:“其实这个地方本来是蛮清静的,我们家也并不是这么没有规矩的人家,可是大家一听说那个能够用两根手指捏住刀锋,而且还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来了,谁都想看看这个陆小凤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挡也挡不住,赶也赶不走。”
  陆小凤故意叹了口气。
  “这种事本来就是没法子的,谁叫我是这么有名的人?”他简直连一点谦虚的意思都没有:“一个名人总是会常常碰到这种事的。”
  大家都笑了,只有一个穿着一身蓝布秀才衫,好像是清客一类的瘦小中年人,脸上虽然也赔着笑,眼中却全无笑意,甚至连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都很僵硬勉强。
  幸好陆小凤并没有注意到他,只是带着笑对沙大户说:“我的穷、我的懒,都是很有名的,我相信你一定也知道。”
  “我听说过。”
  “那么你为什么不问我,像我这么样一个人怎么会像一只骡子一样,笨笨的赶了几千里路,连滚带爬的跑到这里来?”
  沙大户感慨叹息。
  “这地方实在越来越穷了,到这里来的人确实越来越少。”他说:“像陆小凤这样的大人物居然会来,我们实在连作梦都想不到。”
  他本来很有威严的一张“国”字脸上居然露出了像陆小凤一样调皮的笑容:“幸好我不作梦的时候还可以想得到。”
  陆小凤四条眉毛都扬了起来:“你真的知道?”
  “真的。”
  “你知道些什么呢?”
  “知道你是为了一个朋友来的,你那位朋友很不幸的死在这个地方。”
  “你知道的事好像还真不少。”
  “这个地方虽然穷,我可不穷。”沙大户说:“像我这么样一个有钱人,总是有很多人会偷偷的跑来告诉我很多事的。”
  他笑得非常愉快:“有钱的人就好像有名的人一样,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比别人方便一点。”
  这一点谁都不能不承认。
  陆小凤听到有道理的话总是会露出很佩服的样子。
  “看起来你这个人实在真的是很有一点学问。”
  沙大户大笑:“我的学问恐怕还不止一点而已。”他说话也同样一点都不谦虚。
  “除此以外,你还知道什么?”陆小凤问这个好像有很多种性格面目的人。
  “你是不是还知道我来找你是为了一把刀?”
  “这种事我怎么可能不知道。”沙大户故意用冷淡的语气说:“这个小镇上怎么可能还有我不知道的事?”

  陆小凤盯着他,也故意用一种很冷淡的口气道:“那么你一定也知道那两个人是谁了?”
  “两个人?”沙大户皱起了眉:“两个什么样的人?”
  “你不知道我问的是哪两个人?”
  “我怎么会知道。”沙大户说:“这地方虽然小,人却不少,我怎么知道你问的是谁?”
  陆小凤叹气,摇头:“原来这地方毕竟还是有些事是你不知道的。”
  这句话说得简直有点混账了。
  他只说他要找两个人,既没有说出这两个人的姓名来历,也没有说出他们的身材容貌。有谁能知道他说的是谁,那才是怪事。
  可是他偏偏要这么说,这种话大概也只有陆小凤先生能说得出来。
  他知道沙大户一定会生气了,陆先生说的话常常会把别人活活气死。连老实和尚那种有涵养的人都差点被他气死在阴沟里,何况沙大户这种大爷。
  一个做惯了大爷的人,能受谁的气?
  “你到底要找两个什么样的人?”沙大户忍住气问陆小凤。
  “是一男一女。”
  “你要找的是一男一女?好极了,实在好极了。”
  沙大户气得直笑:“这个世界上正好有一半是男人,一半是女人,你要找的正好就是一男一女,你说巧不巧?”
  他生气,陆小凤不气,陆先生一向只会气人,不会气自己。
  看到他这种很高兴的样子,本来很生气的沙大户忽然也笑了起来。
  “原来我上了你的当了。”
  “你上了我什么当?”
  “你是故意在气我,我居然就真的生了气。”沙大户说:“我简直好像是个傻瓜。”
  其实他一点都不傻,陆小凤无缘无故的气他。
  这两个人从一见面开始,所说的每句话都不是没有道理的,就好像两个武林高手在过招一样,都想把对方压倒。
  “我看得出你也跟我一样,也是个争强好胜的人。”沙大户说:“我一向最喜欢这种人。”
  “只可惜你长了胡子。”陆小凤又故意叹了口气:“你大概也知道陆先生一向只喜欢美女。”
  这一次沙大老板不再生气了,时常生气绝不是件好事,尤其有碍健康。
  大老板们通常都很会保重自己的身体。所以他只问陆小凤:“你要找的那一男一女,有什么特别跟别人不同的地方?”
  “那个男的很会用刀。”
  沙大老板笑了:“我家的厨子也很会用刀,他用刀片起肉来,片得比纸还薄。”
  他也故意问陆小凤:“你要找的是不是我的厨子?”
  陆小凤当然更不会生气,反问道:“你的厨子会不会杀人?”
  “我只知道他会切肉。”
  “切什么肉?”
  “猪肉牛肉羊肉狗肉骡肉马肉鸡肉鱼肉鹤肉鹅肉兔子肉獐子肉,什么肉他都切,甚至连老虎肉他都切过。”沙大户说:“只有一样肉他不切。”
  “人肉?”
  “你又说对了。”沙大户还在笑:“人肉是酸的,比马肉还酸,我绝不会让我的厨子去切人肉。”
  陆小凤又在叹气:“没有吃过人肉的人,怎么会知道人肉是酸的?真奇怪。”
  沙大老板不理会他,否则就又要生气了。
  别人要气你,你不气,才是高竿,能够做一个大老板,没有一两下高竿怎么能罩得住?
  “男的会用刀,女的呢?”他问。
  “女的那一个就更奇怪了。”陆小凤说:“她满头白发苍苍,像是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婆,可是她的一双腿,却像是个十六七岁的大姑娘。”
  像那么样一双腿,如果有人能在看到过之后很快就忘记,那个人一定不是个男人。


×  ×  ×

没有看见这双腿,沙大老板无疑也觉得很遗憾。
  他虽然已经开始有一点老了,毕竟还是男人,越老的男人,越喜欢看女人的腿。
  就算只不过看一看,也是好的。
  沙大老板叹了口气,先把自己这一生中所看到过的美腿一双双的在心里温习了一遍,等到自己觉得自己又变得年轻了一点时,才问:“你有没有看到她的脸?”
  “没有。”
  当时陆小凤根本没有机会看到她的脸,何况看到了也没有用。
  头发可以染的,脸也可以改扮,天色又已黑了,生死已在呼吸间。
  这种情况沙大老板当然也不会不明白,却偏偏还是要问:“你为什么不看她的脸?”
  “因为我是个男人。”陆小凤淡淡的说:“一个男人在看到那么样一双腿的时候,谁还有空去看她的脸?”
  问得不通,回答也绝,大户大笑。
  “现在我才明白你的麻烦在哪里了。”他大笑道:“这个女人你根本就找不到,除非你能把这地方每个女人的裙子都脱下来瞧一瞧。”
  陆小凤没有笑,反而一本正经的压低声音说:“老实告诉你,我正想这么做。”
  “这种事谁不想做?”沙大户也故意压低声音:“如果你真的去做了,千万要告诉我,好让我也跟着你去瞧瞧。”
  两个人说了半天话,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在斗嘴?还是在斗智?
  长了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已经看透了,好像也没有什么太稀奇。
  挤在大厅里的人已经觉得没什么太大的意思,一个个都往外溜。
  那个穿蓝布衫的秀才本来就笑不出,现在当然更待不住。
  陆小凤忽然大声说:“金老七,别人都能走,你不能走。”
  谁是金老七?谁也不知道谁是金老七,谁也不知道他在叫谁,所以不管谁都会吓一跳。
  忽然被人吓了一跳的时候,脚步一定会停下来,每个人都在东张西望,想找出这位大名鼎鼎的陆小凤叫的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叫住他?
  秀才也不例外。
  只可惜现在每个人都看出陆小凤要找的人就是他了。
  陆小凤的眼睛已经像钉子一样盯住他。连他自己都已感觉到,所以忍不住要问:“陆大侠,你在叫谁?”
  “我不是大侠,就好像你也不是秀才一样。”陆小凤说:“我在叫的当然就是江湖中唯一能‘夜走千家,日盗百户’的金七两。”
  “我不认得这个人。”
  “你不认得我认得。”陆小凤说:“你就是金七两,金七两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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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 14:45:25 | 只看该作者
第05章 棉花七两,面具一张

 (一)
  金七两这个名字并不是没有来由的。因为这根本不是他的名字,而是他的绰号。
  江湖人通常有个绰号,名字可以狗屁不通,绰号却一定有点道理。
  陆小凤既不小也不是凤,连凤和凤的老婆“凰”长得是什么样子他都没见过,西门吹雪当然也不会真的去吹雪。
  李寻欢能寻找的通常只有烦恼,李坏并不坏,胡铁花和一朵铁花之间,用八竿子也打不出一点关系来。
  可是沙大户就是大户,小叫化就是小叫化,王八蛋就绝不是臭鱼。
  那么金七两是怎么会被别人叫做金七两的呢?
×  ×  ×
  金七两本来的名字叫金满堂,能够把黄金堆满一大堂,那有多高兴。
  只可惜他家的金子连一个夜壶都堆不满。
  所以他从小就去学武,最喜欢的一种武功是轻功提纵术。
  轻功练好了,高来高去,来去无阻,取别人的财帛子女如探囊取物,那岂非又比满堂黄金更让人高兴?
  就因为他从小就有这种“伟大的抱负”,所以他的确把轻功练得很好,江湖中甚至有人说,只要金满堂施展出轻功来,落地无声,轻如飞絮就好像七两棉花一样,所以别人就叫他金七两。
  金七两长得虽然并不高大威武,可是眉清目秀,齿白唇红,从小就很讨人欢喜,否则恐怕也不会有那么多大盗飞贼把轻功秘技教给他了。
  这面黄肌瘦的秀才老者会是金七两?陆小凤是不是看错人了?
  “我不会看错人的。”陆小凤说:“你脸上戴着的这张人皮面具,虽然是很不错的一种,最少也要花掉你几百两银子,可是还休想能瞒得过我。”
  他走过去,秀才盯着他,忽然叹气。
  “陆小凤,我真奇怪,你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死呢?难道你真的永远都死不了?”
  金七两绝对是个聪明人。
  一个聪明人在知道自己骗不过别人的时候,就绝不会再骗下去。
  他甚至把脸上的面具都脱了下来。
  “陆小凤,你有本事把我认出来,我没话说。”金七两道:“可是你说我这张人皮面具只值几百两银子,就未免太过分了。”
  “哦?”
  金七两轻抚着手里薄如蝉翼般的面具,就好像老人抚摸少女那么温柔。
  “这是“红阁”的真品,是我用一张吴道子的画和一株四尺高的珊瑚换来的。”他说:“那至少要值好几十个几百两。”
  “真的?”
  “当然是真的。”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都垂下来了,甚至好像有一点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如果你这张面具真是用那两样东西换回来的,你最好赶快去上吊。”
  “为什么?”金七两急着问:“难道这是假的?”
  “如果这不是假的,我就去上吊。”陆小凤说:“如果你晚上真的戴着一张红阁面具,恐怕连神仙都很难把你认出来。”
×  ×  ×
  “红阁”就是朱停的别号,朱停是个很绝很绝的人,也是陆小凤的老朋友。
  我特别强调这件事,只因为它是这个故事里非常重要的关键之一。
  (二)
  现在金七两的样子好像也快要哭出来,被骗的滋味有时候就好像吃大便一样,既然已经吃下去了,怎么还吐得出来?
  哭也不能哭,吐也不能吐,金七两只觉得嘴里又干又臭。
  陆小凤很同情的看着他,用一只很温暖的手去拍他的肩。
  “你不必生气,也不必难过,只要你肯说老实话,我一定送你一张真的红阁。”
  “如果你要问我那个女人是谁,你就问错人了。”金七两说:“我从不看女人的腿。”
  “我知道你不看!”陆小凤说:“你一向只喜欢看男人。”
  他口气中并没有什么讥嘲之意,在历史上某些时期中,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都是很平常的事。
  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在士大夫那一级的阶层里,这种事更普遍。
  金七两的态度忽然变了。
  红阁真品并没有让他心动,陆小凤对这种事的看法却感动了他。使得他消除了自卑,也使得他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知己之感。
  这种感觉是很难掩饰的,陆小凤当然立刻就看了出来,所以立刻就问:“我想你一定知道柳乘风这个人?”
  “我知道。”金七两说:“去年他就来了,而且已经死在这里。”
  “他是怎么死的?”
  “被人在暗巷中刺杀于刀下。”
  金七两神情忽然变得很惨淡:“那就好像我把田八太爷的孙子刺死在暗巷中一样,都是没来由的事。”
  “就因为你杀了小小田,所以才会逃到这里来?”陆小凤问。
  “杀了不该杀也不能杀的人,只有亡命。”金七两黯然道:“亡命之徒的日子并不好过,总有一天会被追到的。”
  “为什么?”
  “杀人之后,心慌意乱,总难免会留下一些线索。”金七两说:“不管你的轻功多高,不管你逃得多快,只要有一点线索,别人就能追到你。”
  “杀死柳乘风的那个人,留下了什么线索?”
  “他留下了一把刀。”金七两说:“一把很特别的刀。”
×  ×  ×
  在江湖人的心目中,刀就是刀,就正如人就是人一样。人都可以杀,刀都可以杀人。
  人用刀,刀杀人,人被杀,就好像鸡生蛋,蛋生鸡,鸡又生蛋那么自然,也就像一是一,二是二,三是三那么简单。
  江湖人所讲的道理,就是这样子的。
  如果他们说有一把刀是很特别的刀,那么这把刀就一定非常特别。
  金七两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人,他既然这么说,陆小凤当然要问:“那把刀有什么特别?”
  金七两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的回答甚至不像是一个江湖人会说出来的。
  “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他说。
  陆小凤的耳朵不聋,神智也很清醒,这天到现在为止他连一滴酒都没有喝。
  他听得清清楚楚,一字不漏:“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
  金七两就是这么样说的。
×  ×  ×
  金七两并没有说谎,这把刀的确不能算是一把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不但制作得非常精巧,价值无疑也非常贵重。
  它的柄是用一根整支象牙雕成的裸女,曲线玲珑,栩栩如生,如果你一直盯着她看,她的眉目也仿佛在向你传情,甚至好像要投入你的怀抱里。
  象牙的色泽也像是少女的皮肤一样温暖柔软而光滑。
  可是你只要轻轻一按她的胸,刀柄中立刻就会有一把匕首弹出来,锋刃上闪动的光芒竟是暗赤色的,鲜血已将干枯凝结时,就是这种颜色。
  这柄匕首的每一个部分无疑都是名匠的精心杰作,而且年代也很古老了。
×  ×  ×
  沙大户从他书房里,一个书架后的秘密隔间小柜中,拿出了这柄匕首。轻按机簧,匕首弹出,锋芒闪动,宛如血光。
  “这就是刺杀柳大侠的凶器。”沙大户说:“像这样的利刃,我当然要亲自保存才能放心,我这里至少总比棺材店安全得多。”
  他又说:“我实在不愿它落入别人的手里,因为我一直想把它亲手交给你。”
  这也不是假话,现在他已经做到了。
  陆小凤握起了它的象牙刀柄,忽然叹了口气:“看起来你这个人实在是个好人,至少比我好得多。”
  他对沙大户说:“如果我是你,我就绝不会把这么样一件利器平白交给别人的。”
  他又笑了笑:“如果你知道它的价值和来历,说不定也不会交给我了。”
  “哦?”
  “这柄匕首是件古物!它的年纪也许比我祖父的祖父还要老得多。”
  “这一点我也看得出。”
  “人有来历,刀也有。”陆小凤问:“你看不看得出它的出身来历?”
  “我看不出。”
  “这柄匕首是从哪里弹出来的,中土的名匠很少肯制作这一类格局的利器,不是名匠又无法将刃炼得如此锋利。”陆小凤说:“所以我可以断定它是从波斯来的。”
  “波斯?”沙大户问:“波斯人用的刀岂非都是弯刀?”
  陆小凤又笑了:“这是刀?”
  这不是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沙大户只有苦笑。
  这只该死的小凤为什么总喜欢要别人自己搬石头来砸自己的脚?
  “我曾经在海上呆过一段时候,认得了一批朋友,只要有海水的地方,他们全都走过。最远的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天涯海角。”陆小凤道:“我相信他们的话,这些家伙虽然都不是好人,虽然又凶又狠,蛮横不讲理,但是对朋友却绝不会说谎。”
  这些家伙并非就是海盗。
  陆小凤的朋友中有些是海盗,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如果他的朋友都是君子,那才是怪事。
  “这些人里面有一位老船长,老得连自己贵姓大名,有多大年纪都忘得干干净净。”陆小凤说:“这个老小子就有一柄这样的匕首。”
×  ×  ×
  这位老船长当然不会是渔船的船长,在波斯海上,经常都可以看到一些挂着皇族旗帜的船只,这些船只也难免会遇到海盗。
  这位老船长的匕首是从哪里来的?大概也就不难想见了。
  连他自己也不否认:“这种匕首通常只有在宫廷中才看得到。”
  (三)
  宫廷中皇子争权,嫔妃争宠,弄臣进谗,是千古以来每一个皇室都难免会有的情况,而且不分地域、不分国家皆如此。
  为了争权争宠,是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的,暗杀行动、下毒,都是很平常的事。
  如果有某一位皇子忽然暴毙,某一位嫔妃忽然失踪,立刻就会有一些弄臣近侍禁卫大家一起想法子把这件事压下去,绝对不能宣扬外泄,更不能让皇帝知道内情,皇室中是绝不能有丑闻的。
  如果有人要去认真追究,那么他不但犯了禁忌,而且犯了众怒。
  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在必要时先下手去对付别人,大多数当权的皇子和当宠的嫔妃身边,都会蓄养着一些谋臣死士刺客。
  “可是在宫廷中当然不能公然带着武器出入,所以这种外表看来像玩物—样的匕首就成了这些刺客的宠物。”老船长说。
  这一类的利器当然不是容易得到的。
  老船长又说:“在波斯皇朝情况最不稳定的时候,这种匕首的价值曾经高达过黄金五千五百两。”
  他又告诉陆小凤:“在当时的奴隶市场上,一个身价最高的绝色金发女奴,最多也只不过值七八百两而已,如果不是处女,价值还要减半。”
×  ×  ×
  五千两黄金,一把匕首,这种价值连城的波斯古物,怎么会在这种穷乡僻壤出现?
  它是谁的?在这个小镇上,谁有这种资格?谁有这种能力?
  在波斯皇朝的宫廷中,又有哪些人才够这种资格?
×  ×  ×
  只有一种人够这种资格,也只有一种人才配用这种利器。
  这种人是哪种人?
  当然是能够把它运用得最有效的人,能够把握最好的时机,出手一击,从不失手。
  这种人通常都有几种别人无法模仿也学不会的气质和特色,和普通一般以快刀杀人于闹市中的刺客是绝不相同的。
  因为他们通常都行走在宫廷中。
  所以他们的气质通常都是非常优雅的,要培养出这种气质,当然要有相当的学识修养和品格。
  他们所接触的人,当然也都是非常贵族化的。
  只有这种刺客才能在禁卫森严皇族集居的宫廷中出入自如,杀人于瞬息间,脱走于无形中。
  这种刺客和江湖杀手是绝不相同的。
  江湖杀手的样子一定要非常平凡,容貌上绝不能有一点让人一眼难忘的特征,也不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气质和个性,让别人根本忽视他们的存在。
  ──如果你根本不觉得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你怎会提防他?
×  ×  ×
  这一行中曾经有一位前辈说过一句名言。
  ──“你要去杀的如果是一个王八,你就得先把自己变成一个王八才行。”
  (四)
  “现在我们对于这种匕首已经知道得不少了。”陆小凤说:“第一,我们已经知道它的价值非常珍贵,而且是波斯的宫廷古物,就算在当地,恐怕已经很难见得到,流入中土的当然更不会多。”
  以他的见闻之博、交游之广,至今也只不过看到过两把而已。
  “能使用它的人,身份当然不会低,武功也不会弱,而且出手一定极快。”
  陆小凤说:“如果没有一击必中的把握,也要用它去杀人,那就简直是在暴殄天物了。”
  他淡淡的问沙大户:“以你看,这里有谁够资格配用这种武器?”
  “以我看,这里好像只有一个人配用它。”沙大户苦笑。“这个人看来好像就是我。”
  陆小凤叹了口气:“你说得不错,这件事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可惜只不过是‘好像’而已。”
  “为什么?”沙大户的大爷脾气又开始发作了:“难道你认为我也不够格?”
  “要说使用这把匕首,你的资格当然够,你大概也买得起。”陆小凤淡淡的说道:“如果说你能用它将柳乘风刺杀于一瞬间,那就抱歉了。”
  “抱歉是什么意思?”沙老板的火气又大了起来:“你认为我办不到?”
  “不是你办不到,而是谁都办不到。”
  陆小凤的口气很肯定:“普天之下,绝对没有任何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
  沙大老板瞪着他看了半天,忽然极快出手,夺去了陆小凤手里的匕首。
  陆小凤呆了,沙大户大笑:“陆小凤,这次你错了,柳乘风就是被我用这把匕首杀死的,你信不信?”
  陆小凤的脸色变了,就好像忽然看见一个人的鼻子上长出了一朵喇叭花。
  这种样子只有让大老板的火气更大,一声怒喝,掌中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往陆小凤的心口上刺了过去。
  他的出手当然要比闪电慢一点,可是要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杀人,还是容易得很。
  这一着显然又是陆小凤想不到的,眼看着匕首的刀尖已将刺入他的心脏。
  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两根手指头伸出来了。
  谁也看不清这两根手指是从什么地方伸出来的,那简直就好像是直接从心脏里伸出来的一样,一下子就夹住了刀尖。
  再眨一眨眼,匕首就已经到了陆小凤手里。
  这一次脸色改变的是沙大老板,笑的是陆小凤。
  “你刚才问我相不相信柳乘风是被你杀的,现在我可以回答你。”
  回答是:“我不信。”
  “如果说你一刀就可以杀死柳乘风,那么我只要吹口气就可以把一条牛吹到波斯去了。”
  沙大老板又瞪他看了半天,本来已经气得发紫的脸上,忽然又有了笑容:“陆小凤,你真行,我服了你了。”
  他说:“只有一点我还不服。”
  “哪一点?”
  “你说天下没有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柳乘风却又明明是被人迎面一刀杀死的。”
  沙大户问陆小凤:“这是怎么回事?”
  陆小凤连想都不想就回答:“那只不过因为杀死他的人是一个他绝不会提防的人,是一个跟他非常亲近的朋友。”
  “我也是他的朋友。”
  “可是你跟他还不够亲近。”
  “要什么样的朋友才能算是跟他够亲近的朋友?”沙大老板问。
  “其实你也应该知道的,能够让一个男人最不提防的朋友,通常都不是他的朋友,也不是男人。”
  “不是朋友是什么人?”
  “是情人。”
  一个男人的情人,通常都不会是男人的。
  沙大老板又傻了:“难道你认为柳乘风在这里有一个秘密的情人?”
  这句话问的也是多余的。
  一个男人只要在一个地方待上一夜,就可能会有一个秘密的情人了,无论什么样的男人都一样,就连柳乘风都不例外。
  问题是,他的情人是谁呢?是不是那个谁都可以勾搭上的杂货店老板娘?
  陆小凤心里忽然觉得有点不太舒服,如果他早就想到这一点,就算用一把刀架在他的左颈后的大血管上,他也绝不会碰她一根汗毛的。
  沙大老板脸上的表情,居然也像是变得跟他差不多了。
  ──这是不是因为他和那位风骚老板娘也曾经有过什么纠缠?
  想到这一点,陆小凤的心里更不舒服了,因为他已经发觉他的表兄弟远比他想像中的要多得多。
  有关柳乘风的死,他所发掘到的线索远比他期望中的少得多了。
  他本来觉得每个人都有一点嫌疑的,从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很有希望能追查到真凶。
  可是每一个人的嫌疑都被他自己否定了。
  他到这个偏僻的小镇上来,第一个见到的就是小叫化。
  小叫化的姓不详,名不详,身世不详,武功不详。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总是在偷偷摸摸的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有时候,甚至会钻到陆小凤的床底下去,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
  陆小凤到这里来之后,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第一个发现柳乘风尸体的人也是他。
  他的嫌疑本来是很大的,就算不是主凶,也应该是帮凶。
  但他却又偏偏是和陆小凤关系最密切的丐帮嫡系弟子。
  柳乘风的尸体在棺材铺里,杀死他的凶器也在棺材铺里。
  棺材铺的老板怎么会没有嫌疑?
  可是凶器已经不见,想杀他灭口的人却忽然出现了。他的表现看来也绝不像是个杀人的人。
  老板娘见人就想去勾搭,人人都可以把她勾搭上,可是偷人并不是杀人。
  她的腿也不是那双腿。
  王大眼其实只不过是个睁眼瞎子而已,连自己的老婆去偷人都看不见。
  如果说这个人能够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那才真的是怪事了。
  沙大老板是够资格杀柳乘风的人,他有钱,有武功,也有肯替他卖命的人,杀人的凶器也在他那里。
  只可惜他还有一点大老板的大爷脾气。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是土生土长在这里的,和柳乘风非但没有丝毫恩怨,根本就连一点关系都没有,更没有要杀死他的动机和理由。不幸的是,柳乘风却偏偏死在这里了。
  杀他的人是谁?是为了什么?
  陆小凤知道这其中必定有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想像得到的神秘关键。
  隐藏在人类思想的某一个死角中。
  他的想法没有错。
  只可惜他的思想进入这个死角,找到这个关键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  ×  ×
  陆小凤怎么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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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 14:46:15 | 只看该作者
第06章 冒牌大盗的亡命窝

  (一)
  春日迟迟,春天虽然还被留在江南,也不知要过多久才会到这里,可是大地间,多少已经有了一点春意。
  从沙大户的庄院回到老王的杂货铺,要走一段很长的黄土路,溶雪使沙土变成了泥泞,人走在上面,走一步就是一脚泥。
  这种感觉是令人非常不愉快的。
  陆小凤又不愿施展轻功,他很想领略一下这种略带凄凉苦涩的荒漠春色,这种清冷的空气,对他的思想也很有帮助。
  他很快的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找两根比较粗的树枝,用匕首削成两根长短一样的木棍,绑在脚上,当作高跷,就可以很愉快的在泥泞上行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一把匕首。
×  ×  ×
  现在大概是午时左右,风吹在身上居然好像有点暖意,陆小凤心里虽然有很多问题不能解决,还是觉得很舒服。
  他绝不是那种时时刻刻都要把钱财守住不放的人,也绝不会把烦恼守住不放。
  他常说:“烦恼就像是钱财,散得愈快愈好。”
  (二)
  一阵风吹过,路旁那一排还没有发出新芽来的枯树梢头,簌簌的在响。
  陆小凤并没有停下来抬头去看,只唤了声。
  “金七两。”
  “陆小鸟。”
  金七两就在树梢下,看来真的就好像七两棉花。
  他低着头看着陆小凤,吃吃的直笑。
  “其实我不该叫你陆小鸟的,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只鸟。”金七两说:“你看起来,简直就像只小鸡。”
  陆小凤也笑了。
  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脚下踩着的那两根木棍,实在很像是鸡脚。
  “金七两,你来干什么?是不是来追我的?”陆小凤带着笑问。
  “我要追,至少也要追一只母鸡,来追你这只小公鸡干什么?”金七两说:“我是没法子,是被逼得非跑出来不可。”
  “谁逼你?”
  “人逼不走我,只有气才逼得走我。”
  “谁的气?”
  “当然是大老板的气。”金七两说:“也只有大老板的气才能逼人。”
  “大老板在生气?”
  “不但在生气,而且气得要命。”
  “他在生谁的气?”
  “当然是在生你的气。”金七两说:“他早就已经关照厨房,把酒菜准备好,你却死也不肯留下来吃饭,如果你是他,你气不气?”
  “我不气。”陆小凤说:“非但不气,而且还开心得要命。”
  “开心?”
  “我没有留在他那里吃饭,他的酒也省了一点,菜也省了一点,为什么不开心?为什么要生气?”
  金七两苦笑:“大概就因为你不是他,所以才会说这种话,我们这位大老板是个死要面子的人,陆小凤既然已经来到他的地盘,居然不肯在他家里吃一顿饭,这对他说来,简直是奇耻大辱,简直比偷了他老婆还要让他生气,所以这顿饭我也吃不下去了。”
  “所以你就只好偷偷的溜出来找我?”陆小凤说:“你是不是想要我请大吃一顿?”
  金七两笑了。
  “本来是我想请你的,可是如果你一定要请我,我也不会太不给你面子。”
  陆小凤也笑了:“本来我是真的想请你的,只可惜这里连个饭馆都没有,我就算想请你也没有法子请。”
  金七两立刻抢着说:“有办法,只要你肯花钱,我就有办法,如果连别人的钱我都花不出去,我就不是金七两,而是金土狗了。”
×  ×  ×
  办法果然是有的。
  把十两银子交给王大眼,不到一个时辰,酒菜就摆在陆小凤屋里的桌子上了。
  (三)
  酒虽然不太怎么样,几样菜却做得非常好,尤其是一样红烧鸡,烧得鲜嫩而入味,连一向非常挑嘴的陆小凤都很满意。
  “想不到老板娘居然有这么好的手艺。”
  “这不是老板娘的手艺,是王老板的手艺。”
  金七两用一种很暧昧的眼神看着陆小凤:“而且他好像什么都吃。”
  陆小凤只有把眼睛盯着鸡了。
  金七两看着他,本来好像已经快要笑了出来,却偏偏故意叹了口气。
  “别人在他店里,偷他一个鸡蛋他都看得清清楚楚,偷他老婆他却看不见。”金七两说:“你知不知道这个镇上有一句很流行的俏皮话?”
  陆小凤虽然想暂时变成个聋子,却又不能不搭腔。
  “什么话?”
  “赵瞎子有一双什么都能看得见的贼眼,王大眼却是个睁眼瞎子。”
  金七两又故意大笑,就好像他刚刚说的是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只可惜,他没有笑多久就笑不出了,因为陆小凤已经用一只鸡腿堵住了他的嘴巴。
  只要一谈到老板娘,陆小凤就希望能赶快改变话题,想不到这次把话题转开的却不是他,而是金七两。
  “陆小凤,我老实告诉你,我们见面的次数虽然不多,可是我一直把你当作我的朋友。”金七两说:“就算你不把我当朋友,我也要把你当朋友。”
  他的酒量好像并不太高明,喝了几杯酒之后,仿佛已经有了一点酒意。
  “我知道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奇怪我为什么会逃亡到这里来。”金七两说:“天下之大,我金七两什么地方不可以去,什么地方没有把我当贵宾一样看待的大阔佬?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投奔那个狂妄自大、死要面子的活土狗?”
  几杯老酒下肚,一股豪气上涌,大老板忽然间就变成了活土狗,这种话陆小凤也听得多了,这种事陆小凤也看得多了。
  可是对金七两刚才提出的那个问题,他还是很有兴趣,所以他忍不住要问:“那么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为了一条蛇,一条比赤练蛇还要毒一百倍的毒蛇。”金七两说。
  这条蛇虽然不会真的是一条蛇,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种毒蛇,能比赤练蛇更毒──百倍,所以陆小凤立刻就想到了:“你说的这条蛇,大概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人。”
  陆小凤说:“你说的这个人,大概就是蛇郎君。”
  (四)
  蛇郎君的年纪应该不小了,二十五年前,南七北六十三省联营镖局的总镖头“稳如泰山”孔泰山就已经发出武林帖追捕他,而且“格杀勿论”。
  这件事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的。
  但大家都不知道的是,孔老总为什么会对一个当时还是刚出道的年轻人如此发火?
  可是大家都相信像孔老总这样的人,做事绝不会没有理由的,不管谁能做到“老总”,做事都一定有他的理由,他要杀蛇郎君,一定是因为蛇郎君该死极了。
  “这个人不但比蛇还毒,而且比蛇还滑,我盯他已经盯了七八个月,直到最近才听人说他在这条路上出现过。”金七两说:“我也听说这地方有位沙大老板,只要是在江湖上有点名头的朋友,只要到这里来了,不管他身上背着多大的案子,沙大老板都一概收留。”
  “所以你就认定那条蛇一定在沙大户那里避仇?”
  “无论谁都会这么想的。”金七两说:“你大概也会认为,你要找的那一男一女,一定都是沙大老板收留的亡命客。”
  “不错。”
  “可是你错了。”
  陆小凤立刻问:“你怎么知道我错了,你怎么知道我要找的人不在那些亡命客之中?”
  “因为他们都认为我真的杀了小小田,都认为田八太爷非要我的命不可,所以什么事都不避我。”金七两说:“他们已经把我看成他们的同类,谁也没想到那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你要杀的是王八,就得把自己先变成王八,你要混入一堆乌龟里去刺探他们的秘密,当然也得把自己先变成乌龟。
  “沙大老板总是喜欢很神秘的告诉别人,他家里窝藏着多少个亡命江湖的大盗,偶尔还会假装不小心的透露出几个名字来。”金七两说:“他说出来的名字,的确都是轰动过一时的。”
  他说:“看见别人听到这些名字之后的反应,沙大老板总是会觉得愉快的。”
  陆小凤笑了。
  “能够把几个声名赫赫的江洋大盗,窝藏在家里,倒真的是件很过瘾的事。”陆小凤说:“不但他自己觉得过瘾,别人也会觉得他很有面子。”
  金七两叹了口气:“大老板都是要面子的,只不过这位沙大老板要得太过分了一点。”
  “怎么样过分?”
  “他要面子,已经要得快要没有面子了。”
  “为什么?”
  “因为他窝藏的那些大名鼎鼎的巨盗,全都是冒牌货。”金七两说:“这些人知道大老板的脾气,所以就投其所好,有的自称为横行江淮间的某某某,有的打着杀人如麻的某某某的旗号。”
  “其实呢?”
  金七两苦笑:“其实他们全都只不过是些下三流的小贼而已,非但没有蛇郎君那一号的人物,连个像样的角都没有。”
  他问陆小凤:“在这一群胡说八道混吃混喝的小王八蛋里面,怎么会有你要找的人?”
  陆小凤愣住。
  听见这种事,他当然也会觉得很好笑,可是现在却笑不出。
  这些亡命客,本来是嫌疑最大的,也是他最主要的一条线索,现在线又断了。
  杀死柳乘风的凶手,好像已经完全消失,甚至好像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金七两显然很明白他的心情,举起酒杯,自己先干了一杯。
  “陆小鸟,你用不着难过,要难过,我比你更难过。”他替陆小凤倒酒:“看来我们都一样,这一次都白跑了一趟,不如一起打道回府吧!”
  陆小凤忽然笑了:“这地方这么好玩,我怎么舍得走!”
  这一次愣住的是金七两。
  “你说这地方好玩?”
  “当然好玩。”陆小凤说:“好玩极了。”
  他说的不是假话。
  越危险越刺激的事情越好玩,越不能解释的问题越能引起陆小凤的兴趣。
  这本来就是陆小凤的一贯作风。
  可是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恐怕连作梦都没想到,他很快就会死在这里。
  这时候陆小凤既不知道自己会死,也还没有完全绝望。
  “除了那一批冒牌大盗之外,别的人难道全都是土生土长在这里的?”
  “好像是的。”金七两想了想又说:“好像只有一个人不是。”
  “谁?谁不是?”
  “宫素素。”
  这是陆小凤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无疑是个很高尚优雅美丽的名字,很能引发男人们的好奇心,任何人都不会把这个名字和一个卖猪肉的女人联想在一起的。
  所以陆小凤立刻就问:“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是个女人,风度非常好,学识也非常好,见解很独特,谈吐也很优雅,而且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金七两故意叹了口气:“她只有一点不好。”
  “哪一点?”陆小凤急着问。
  “她喜欢喝酒。”金七两慢吞吞的说:“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她一顿饭喝了一坛莲花白,喝完了之后,面不改色。”
  他又压低声音,很神秘的告诉陆小凤:“如果你要问我,像这么样一个人,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待得下去?”金七两说:“那么我告诉你,她并不是自己要到这里来的,而是想走却走不了。”
  “为什么?”
  金七两的声音压得更低:“因为她本来是当朝一位亲贵王爷的爱妃,因为犯事坐罪,触怒了王爷,才被放逐到这里来的。”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又开始往下垂了,叹着气说:“我知道,我知道你是在害我。”
  “我在害你?”金七两好像受了很大的委屈:“我怎么会害你?”
  “你明明晓得我听到这个地方有这么样一个女人,如果不见她一面,连觉也睡不着的。”陆小凤说:“现在你叫我怎么办?”
  “怎么办?好办极了。”金七两说:“你要见她,我就带你去,而且还要叫她请你喝酒。”
×  ×  ×
  他们走出杂货店的时候,老板娘的脸色看起来就好像是块铁板一样,冷冷的瞅着陆小凤,又好像恨不得要把他活活的掐死。
  陆小凤连看都不敢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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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 九天仙子下凡尘

  (一)
  竹篱柴扉,半院梅花,从梅花竹篱间看过去,可以隐约看到三、两楹木屋。
  在陆小凤想像中,一位王妃纵然被谪,住的地方也应该比这里有气派得多。
  这位王妃显然不是个讲究排场的人,也不像沙大老板那样死要面子,她只要过得平静舒服,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所以陆小凤还没有见到她,就已经对她非常有好感了。
  ──位被放逐的王妃,一身梅花般的冰肌玉骨,一段无人可知的往事,一个永难忘怀的旧梦,多么神秘,多么浪漫。
  陆小凤不醉也仿佛醉了,金七两一直在留意看他脸上的表情,忽然叹了口气:“我现在才发觉我根本就不应该带你来的。”金七两说。
  “为什么?”
  “我真怕你看见她的时候会失态。”金七两说:“在她那种人的面前,你只要说错了一句话,就害死人了。”
  陆小凤拍了拍他的肩:“你用不着担心,什么样的人我没见过?”
  金七两却还是不放心,还是在叹气。
  “我也知道你见过不少人,各式各样的人你都见过,只可惜你现在要去见的根本不是一个人。”
  “不是人,是什么?”
  “是九天仙子被谪落凡尘。”
  (二)
  门檐下有一串铃,铃声响了很久,才有人来应门。
  应门的不是童子,是老妪,满头白发苍苍,整个人都已干掉了,嘴里的牙齿剩下来的最多只有三五颗。
  金七两却还是很恭敬地对她行礼,很客气的说:“老婆婆,我姓金,我以前来过,我想你一定还记得我,上次也是你替我开门的。”
  老太婆眯着眼睛看着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还记得他这么样一个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清楚他的话,甚至连是不是已经看见这个人都不一定。
  金七两却好像跟她很熟的样子,扳着陆小凤的肩膀,对她说:“这是我的朋友,他叫陆小凤,我是带他来见你们宫主的。”金七两说:“麻烦你去告诉你们的宫主,一定要请他好好的吃一顿,好好的喝几杯酒。”
  应门的老太太还是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金七两却好像已经大功告成了。
  他居然对陆小凤说:“陆小鸟,你多多保重,万事留心,我们后会有期。”
  陆小凤好像忽然被人用一把锥子在屁股上刺了一下,整个人都好像要跳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现在就要走了?”他问金七两。
  “是的。”
  “你现在怎么可以走?”
  “我现在为什么不可以走?”金七两理直气壮:“你要见宫素素,现在我已经把你带来了,而且已经叫她请你吃饭、喝酒。”
  他说:“我已经把答应过你的事全都做到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他真的说走就走,走得还真快。
  老太太还是苦着脸眯着眼挡在门口,连一点让陆小凤进去的意思都没有。
  如果挡住门的是一条身高八尺孔武有力的彪形大汉,陆小凤至少有八百种法子可以对付他,可是对一个连牙齿都快掉光的老太太,陆小凤就连一点法子都没有了。
  这个老太婆看样子已经是下定决心,不让陆小凤进去了,金七两的话她不是没有听见,就是全部被她当作在放屁。
  陆小凤明白这一点。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识相的男人都应该赶快走的,陆小凤不是不识相,只不过天生是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
  而且他自认为是个对付女人的专家,女人只要一见到他,就会变得好像猪八戒吃了人参果一样,晕淘淘的,连东南西北都分不出了,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都一样。
  现在他打起了精神,准备好去对付这个老太婆,心里也已有了成竹在胸。
  ──要对付老太婆,最好的法子就是把她当成一个小女孩,就正如你在一个小女孩面前,千万不能说她还没有长大。
  他当然也早已编好了一套说词,只可惜连开头都还没有说出来,就被人打断了。
  从老太婆的肩膀上看过去,他忽然发现有个人正站在花径的尽头狠狠的瞪着他。
  这个人是个女人,年纪大概已经有二十六七岁,以某一种标准看,她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距离青春玉女的标准已很远。
  可是陆小凤确信,这个女人就算在十五六岁的时候也绝不会有人把她看作青春玉女的,因为她天生就带着种老里老气的样子,一张脸总是绷着的,好像天下的人都欠了她的钱没有还。
  陆小凤平生最怕的就是这种女人,只要一看见她们就会变得头大如斗。
  这个女人却还是在拼命的盯着他看,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就像是刚从冰窑里掏出来的两粒煤球。
  “喂,你这个人,你是来干什么的?”她问陆小凤,说的一口京片子,居然很好听。
  陆小凤已经被她看得头皮发炸,却又不能不回答:“我是专程来拜见宫主的,我有个朋友说宫主一定会见我。”
  “你那个朋友是什么东西?你又是什么东西?凭什么闯到这里来?”
  “我不是东西,我是个人。”陆小凤叹了口气:“这句话我已经不知道跟别人说过多少次了,别人为什么总是看不出这一点?”
  “幸好我早就看出来了。”
  “看出了什么?”
  “看出你根本就不是个东西,所以你最好还是赶快走远一点,免得我生气。”
  “我本来是要走的,如果你是宫主,我早就走了。”陆小凤很愉快的微笑着:“幸好我也早就看出来了。”
  “你又看出了什么?”
  “看出你不是宫主。”陆小凤说:“你全身上下连一点宫主的样子都没有。”
  这个女人一张平平板板冷冷淡淡的脸居然被气红了,眼睛里也射出了怒火,就好像煤球已经被点着。
  陆小凤却还是要气她。
  “其实我并不怪你,你虽然一直在跟我大吼大叫,乱发脾气,我也可以原谅你。”陆小凤的声音里真的好像充满了谅解与同情:“因为我知道一个女人到了你这样的年纪还嫁不出去,火气总是难免特别大的。”
  如果陆小凤的反应稍微慢一点,这句话就是他这一生中说的最后一句话了。
  一把一尺三寸长的短刀,差一点就刺穿他的心脏。
  这把刀来得真快,甚至比陆小凤想像中还要快得多。
  那个已经被陆小凤气得半死的女人,本来一直都站在丈余外的花径上,忽然间就到了陆小凤面前,手里忽然间就多了一把刀,刀锋忽然间就已到了陆小凤的心口。
  她用刀的手法不但快,而且怪,出手的部位也非常诡异奇特。
  这一刀实在很少有人躲得过,所以陆小凤根本连躲都没有躲。
  他只不过伸出两根手指来轻轻一夹──
  陆小凤的这两根手指,究竟是两根什么样的手指?是不是曾经被神灵降福妖魔诅咒过?手指上是不是有某种不可思议的魔力?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这两根手指的价值远比和它同样体积的钻石更贵十倍,据说曾经有人愿意花五十万两来买他这两根手指。
  因为他只要伸出这两根手指来轻轻一夹,世界上绝没有他夹不住的东西,就算是快如闪电般的刀锋也一样会被他夹住。
  据说他的这两根手指已经完全和他的心意相通,已经不知道夹断过多少武林绝顶高手掌中的杀人利器,已经不知道救过他多少次了。
  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三)
  这一次刀锋当然也被夹住了。
  用刀的女人明明看到她手里的刀已将刺入陆小凤的心脏,她对自己的刀法和速度,她一向极有信心,这一刀本来就不会失手的。
  可是这一刀偏偏刺不出去了,就好像忽然刺进了一块石头,忽然被卡住。
  然后她的脸就变成苍白色的了。
  她永远也想不到她这一刀能被人用两根手指夹住,而且在一刹那间就被人夹住。
  这种事本来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她用力抽刀,抽不出,她用力往前刺,也刺不进分毫。
  这把刀简直就好像在陆小凤的手指里生了根。
  她用脚去踢,踢的时候肩不动眼不瞬,踢前毫无征兆,用的居然是极难练成的“无影脚”。
  于是她的脚立刻就到了陆小凤的手里。
  她是天足,没有缠脚,她穿的是一双皮肤一样轻软的软缎绣鞋,如果被一个人紧紧握在手里,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亦着脚的一样。
  于是她苍白的脸又变成粉红色的了,连呼吸都变得好像有点急促起来。
  陆小凤忽然觉得她没有刚才那么难看那么讨厌了,甚至已开始觉得她有一点妩媚,有一点动人。
  她的口气却还是凶巴巴的。
  “你想干什么?”她问陆小凤。
  “我什么都不想干。”
  “你为什么要抓住我的脚?”
  “因为你要踢我。”
  “你放开。”
  “我不能放开。”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被你一脚踢死。”
  旁边那个老掉牙的老太婆一直在笑眯眯的看着他们,就好像在看戏一样,陆小凤本来以为她是个哑巴,想不到这时候她却忽然笑眯眯问他:“你不能放开她的脚,难道你想就这么样把她的脚握在手里,握一辈子?”
  粉红色的脸更红了,心跳得更快,本来不好看的人越来越好看。
  就在这时候,花木深处的小屋里.忽有人说:“宫萍,你不要再跟陆公子胡闹了,还是快请他进来吧!”
  说话的声音不但高贵优雅,而且温柔甜蜜,说话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已可想而知。
  陆小凤的脸仿佛也有点红了起来。
  把一个大姑娘的脚紧紧的捉在手里,不管在任何情形下,都不是个君子应该做出来的事。
  那个没有牙的老太婆却偏偏又在这时候笑眯眯的对他说:“小伙子,如果我是你,我是绝不会松手的,我保证只要你的手一松开,你的肚子马上就会被人踢一脚。”
  陆小凤的手还是松开了。
  对他来说,肚子上被人踢一脚并没有什么关系,就算踢上个七八脚也不会死,被一个又高贵又美又会喝酒的女人看不起,那才会死人。
  老太婆看着他,笑眼旁的皱纹更深:“陆小凤,你果然不是东西,现在连我这个已经老得快瞎了眼的老太婆都看出来了。”
  宫萍非但没有把她的脚踢到陆小凤的肚子上去,而且仿佛连看都不敢去看他一眼,只是低着头往前走,替他带路。
  陆小凤就在后面跟着。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女人,一种女人走路的时候就好像一块棺材板在移动一样,另外一种女人走起路来腰肢扭动得就像是一朵在风中摇曳生姿的鲜花。
  宫萍是属于第二种的,可是她又偏偏要控制着自己,故意做出很死板的样子来,决不让自己腰枝以下的部分有一点摆动,绝不让跟在他后面走的人看见。
  只可惜一个人的体态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掩饰不了的,无论任何人都没有法子把一块棺材板变成一朵花,也没有任何人能让一朵花变得像是一块棺材板。
  这使得跟在她身后的陆小凤愉快极了,自从来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小镇后,他的心情从未如此愉快过。
  可是等到他看见宫素素的时候,他的感觉却比真的被人在肚子上踢了一脚还难受。
  屋子里没有花也没有燃香,却带着种深山中树木刚刚被锯开时那种特有的清馨芬芳。
  一个穿着一件紫罗兰长袍的女人,背对着门,站在一幅“秋狩行猎图”前。
  画上画的是一位王者,骑在一匹高大神骏的白马上,弓在手,箭在壶,鹰在肩,扈从在马后追随呐喊,猎犬在马旁跳跃吼叫。
  晴空万里,天高气爽,王者的意气风发,流动在纸上。
  看画人的身子却单薄如纸。
  陆小凤心里在叹息。
  他当然已经猜出画上的王者是谁,看画的人当然就是他一心想见的宫素素。
  这两个人,一个人在画中,一个人在梦中。旧梦如烟,缠绵如昨,情仇纠结,爱恨交并,画中人纵能忘怀,却叫看画的人怎生奈何?
  陆小凤忽然觉得自己实在不该在这种时候来打搅她的,却又偏偏忍不住想要见她一面。
  这种感觉使得他恨不得重重的给自己两个大耳光。
  等到她转过身来的时候,陆小凤心里只有一种感觉了。觉得自己实在是只不折不扣的傻鸟。
  这位宫主绝不是他要来找的人。
  她的头发虽然依旧乌黑光亮,身材虽然依旧保持得很好,风姿也依旧还是那么高贵优雅,可是年华早已逝去多时。
  她的年纪已经足够做陆小凤的母亲。 
  像这么样一个女人,无论谁都不会把她和一件凶杀案联想到一起的。
  陆小凤却糊里糊涂的就闯到这里来了,而且一定要见她,如果见不到好像就会死一样。
  现在陆小凤却连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
  宫素素却在看着他,带着种非常高雅的微笑。
  “陆公子,我们素昧平生,从无来往,你一定要见我,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
  “没有。”陆小凤赶紧说:“连一点特别的事都没有。”
  “那么你是为了什么一定要见我?”
  陆小凤苦笑。
  他心里在问自己──你这只傻鸟,你究竟想要来干什么?
  他当然不能告诉别人,他只被“一个朋友”骗来的,更不能说他到这里来是为了调查一件凶案的线索,有时候他甚至连谎话都不会说。
  他只能傻傻的站在那里,看起来就像是个刚做错事就被老师抓住的小孩。
  宫素素的眼神中忽然充满了同情和了解。
  “我明白你的感觉,现在你心里一定觉得很失望,因为你一定想不到我已经这么老了。”她异常温柔的笑了笑:“年纪大了的女人,就和走了味的酒一样,陆公子都不会有兴趣的。”
  现在陆小凤简直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了,或者找个没人的地方,用力把自己的脑袋去撞墙。
  这时候金七两如果也在附近,一定会被他用一根很长的绳子吊起来,活活吊死为止。
  宫素素又带着笑说:“只不过陆公子的大名,我也是久仰的,你既然来了,我也想留你喝杯酒。”她说:“可是我也知道,这顿酒你一定会喝得很难受。”
  她实在是个很了解男人的女人,而且非常温柔,这样的女人本来就不多,现在更越来越少。 
  陆小凤忽然抬起头看着她,很吃力的说:“我很想说几句话,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说出来。”
  “你说。”
  “不管你的年纪有多大,你都是我这一生中所见到的最温柔最可爱的女人。”陆小凤看着她:“这是实话,不知道你信不信。”
  “我当然相信。”宫素素说。
  她忽又嫣然一笑:“就算你说这些话只不过为了要安慰我,我也宁可相信它是真的。”
  陆小凤也笑了,笑容又恢复了他那种独特的愉快和明朗。
  “我也希望宫主刚才说的是真话,是真的想留下我来喝杯酒。”
  “如果是真的呢?”
  “那么我就希望宫主说的不是一杯酒了。”陆小凤说:“能够和宫主这样的美人喝酒,我最少也要喝上个三五百杯。”
  宫素素的笑靥上居然仿佛露出了一种少女的红晕,连眼神都仿佛变得更明亮!
  “难怪别人都说陆小凤是个可爱的男人,连我这个老太婆看见都喜欢,何况那些小姑娘。”
×  ×  ×
  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所以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人喝酒,而且不见得会比不喝酒的人少。
  喝酒的人又可以分成两种。
  有种人一喝就醉,一醉就吐,满嘴胡说八道,满地乱爬,光着屁股满屋子乱跑,甚至放火烧房子,什么事都能做得出。
  有种人却不太容易醉,就算醉了别人也看不出,不管喝了多少,非但不吐不闹不发酒疯,而且面不改色,有时候喝了一点酒之后,比不喝时还清醒得多,连反应都变得比平时快得多。
  陆小凤就是这种人。
  他自己也不否认,刚到这里来的时候,他的头脑确实有点不太清楚。
  ──价值连城的波斯宝刀、扑朔迷离的凶杀案,再加上一位充满了浪漫传奇的被黜王妃,他脑袋里就好像被一盆七荤八素的大杂烩塞得满满的,一直等到他一口气灌下七八杯竹叶青之后,才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冲干净。
  他的思想忽然间就变得清醒了起来,有些他刚才根本没有注意到的事,忽然又在他脑中重现,而且忽然都变得非常重要。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宫萍的脚和腿。
  他握住她的脚时,就已感觉到她腿上传过来的弹性、劲力和肌肉的跃动。
  那时候他就应该联想到紫色长裙下那一双修长而结实的腿。
  那时候他就应该想法子看看宫萍的腿。
  第一次见到一个女人,就要看她的腿,虽然太过分一点,可是为了一个好朋友的死,再过分一点的事都可以原谅的。
  陆小凤又想到了宫素素的声音。
  她的声音温柔优雅,只有一个极有教养的名门淑女,声音才会如此动人。
  陆小凤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还在院子里的花径上,她的声音却是从木屋里传出去的。
  ──“宫萍,你不要再跟陆公子胡闹了,还是快请他进来吧。”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见面,她怎么知道外面来的是陆小凤?
  小屋与花径还有段距离,温柔甜蜜的声音绝不会是大喊大叫出来的。
  可是她轻轻的说出来,陆小凤远远的听在耳里,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说话的人仿佛就在他身边一样。
  陆小凤忽然发现那个不是朋友的朋友骗他到这里来,并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
×  ×  ×
  有时候喝一点酒虽然能让人变得更清醒敏锐,只可惜这个时候并不多。
  喝酒喝到这种时候,距离喝醉时通常已不会太远。有时明明觉得自己还清醒得像韩信一样,用兵如神,料敌必中,可是忽然间他就又醉得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陆小凤情况好像就是这样子的。
  宫萍一直在宫素素身边伺候,陆小凤一直在盯着她的腿,宫萍被他看得脸都气白了,陆小凤却还是在贼忒嘻嘻的看着她直笑。
  “萍姑娘,我猜你穿裙子的时候一定比穿裤子好看,连裙子都不穿的时候一定更好看。”
  这是什么狗屁话?
  宫萍忽然出手,从缠腰的丝带中,抽出了一柄用极品缅铁打造成的刀,迎风一抖,刀花错落,直刺陆小凤的眼。
  有很多人都认为陆小凤的这双眼睛实在是应该被刺瞎的。
  如果他瞎了,就没法子再去用他那两根活见鬼的手指头去夹别人的武器了。
  如果他瞎了,有很多人的秘密都可以保全,他们那些不愿被人看到的东西,他也没法子看见。
  只可惜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老天做的事通常都不会尽如人愿。
  所以陆小凤还没有瞎。
  所以他看见了宫萍拔刀时从腰带里跌下的一块玉珮。
  看见了这块玉珮,他的脸色立刻就变得像是真的被人刺中了一刀,而且正刺在要害上。
  刀锋才只有七寸七分长的短刀,使用的方法和匕首是差不多的,招式变化得极快,出手极凶险,这本来就是使用短兵刃的原则。
  宫萍反把握刀,以拇指扣刀环,一刺不中,刀锋横挑,再划陆小凤的脸。
  看她手法的变化之快,要在别人脸上划出一个“X”,似乎容易得很,要一刀刺入别人的心脏,也绝不是件太困难的事。
  看她出手时那种狠毒老辣,丝毫没有犹豫,这种事以前绝不是没有发生过。
  只可惜这一次她这一刀居然划不出去了,甚至想再移动半寸都不可能。
  因为她的刀忽然间又被两根手指夹住。
  她一直都在提防着陆小凤的这两根手指,有了上一次的教训,她自信这一次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可是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缘故,这两根手指忽然间又凭空冒了出来,夹住了她的刀,就好像忽然从空气中长出手的一样。
  更糟糕的是,这一次陆小凤对她没有上一次那么客气了。
  他以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夹住了刀尖,左手已掐住了她的脖子。
  他的脚也在这同一刹那间踩住了她的脚,一下子就把她制得死死的。
  宫萍气得眼睛里都好像要冒出火来,却又偏偏一动都不能动。
  宫主在叹气了。
  “陆公子,我一直听说你是个最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可是现在看你的样子却实在不值得恭维。”她叹着气说:“你实在令人失望。”
  陆小凤也叹了口气:“老实说,连我自己都对我自己觉得有点失望。”
  “依我看来,一个挑粪的,对女孩子的态度都要比你好一点。”
  “依我看来,大概还不止好一点,至少也要好七、八、九十点。”
  “那你为什么这样做呢?”宫素素问:“你是不是喝醉了?”
  “我没有醉。”陆小凤一本正经的说:“我可以保证,我比世上任何一个挑粪的都要清醒七、八、九十倍。”
  “你这样做,究竟想干什么?”
  陆小凤歪着嘴笑了笑:“其实我也不想干什么,只不过想请她的裤子暂时离开一下,好让我看看她的腿。”
  这是什么狗屁话,简直比天下最臭的狗屁还要臭七、八、九十倍。
  这个人是不是疯子?
  他没有疯,快要被气疯的是宫萍。
  宫素素用一种非常吃惊的眼色看着他,从头到脚看了半天,才叹着气说。
  “现在我总算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哦?”
  “陆小凤是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来的,你却做了出来,所以你根本就不是陆小凤。”
  “我不是陆小凤?我是什么玩意呢?”
  “你也不是什么玩意儿。”宫素素淡淡的说:“你只不过是个花痴而已。”
  她说:“如果有一个女人是花痴,男人也许会特别喜欢,男人是花痴就不一样了,女人看见男花痴,只有用一种法子对付他。”
  陆小凤居然还装着很有兴趣的样子问:“什么法子?”宫主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就是这种法子。”  这句话只有六个字,等到这六个字说完,已经有五样东西往陆小凤身上打了过去。
  ──一对筷子,一个酒杯,一个小酱油碟子,和一个装汤的大海碗。
  碗是最先飞过去的,因为碗里还有大半碗冬笋炖鸡汤,汤碗飞出,汤水飞溅,就算没有溅到陆小凤的眼睛上,也可以挡住他的视线。后面接连而来的攻击,他就看不清楚了。
  这一招八股文的“破题”,没有学问的人是破不了这个题的。
  然后酒杯飞出去,飞出去的时候一个杯子已经碎成了七八十片,就像是七八十件形状不规则的、有棱有角的锋锐暗器。
  两枝筷子如飞钉,一枝钉陆小凤捏刀尖的手,一枝钉他的腰眼。
  旋转着飞出去的酱油碟还在半空中旋转不停,谁也看不出它攻击的目标,究竟是陆小凤身上的哪一处地方。
  碟子是圆的,圆着旋转,谁能看出它的方向?
×  ×  ×
  陆小凤果然没有看错,这位纤弱文秀的垂老王妃,果是一位身怀绝技的高手。
  明明是在好几丈之外说话,却能让听的人觉得近在耳边,这绝不是件普通人能够做得到的事。
  她这出手一击,更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得到的。
  明明是五样吃饭用的普通用具,到了她手里,就变成了杀人的利器,而且一出手,就把对方所有的退路完全封死。
  一个因失宠获罪而被谪的王妃,怎么会有这一身可以在顷刻间杀人的绝技,出手怎么会如此准确老到周密?
  这是不是因为她杀人的经验远比任何人想像中都丰富得多?
  看她这一次出手,她以前杀人大概是很少会失手的,这一次她出手时当然也有把握。
  每一个角度,每一种情况,她都已算得极准,只有一样东西她没有算。
  她没有算鸡汤。
×  ×  ×
  人对鸡汤的看法也许各有不同,鸡汤对人却是一律平等的。
  鸡汤装在碗里,你喝它是鸡汤,别人去喝它,它也是鸡汤。
  鸡汤洒出来,洒得人满眼都是鸡汤,固然可以挡住陆小凤的视线,宫素素的视线也同样会受到影响。
  等到鸡汤像满天雨珠一颗颗落下来的时候,宫素素忽然发现陆小凤已经不见了。
  陆小凤不见了还不要紧,连宫萍也不见了,甚至连刚才掉在桌子上的那块玉珮也无影无踪。
  更要命的是陆小凤一心要看的那两条腿还在宫萍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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