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印象中,和尚的形象应当是慈悲为怀、超凡脱俗的。然而在元代,除了济世救民的高僧之外,还出现了一群横行无忌的和尚。他们一直在作乱,却几乎从未被处罚。这在中国历史上是极为罕见的事情,堪称元代版“张三”(“法外狂徒”)。 《元史》中记载了两桩震动朝野的案件: “至大元年,上都开元寺西僧强市民薪,民诉诸留守李璧。璧方询问其由,僧已率其党持白梃突入公府,隔案引璧发,捽诸地,捶扑交下,拽之以归,闭诸空室,久乃得脱,奔诉于朝,遇赦以免。二年,复有僧龚柯等十八人,与诸王合儿八剌妃忽秃赤的斤争道,拉妃堕车殴之,且有犯上等语,事闻,诏释不问。而宣政院臣方奏取旨:凡民殴西僧者,截其手;詈之者,断其舌。时仁宗居东宫,闻之,亟奏寝其令。” 这两桩案件都发生在元代至大年间(1308-1311)。所谓“西僧”,一般指的是当时的藏传佛教僧侣。在第一桩案件里,西僧欺压市民,还用大木棍殴打前来主持正义的朝廷官员;而在第二桩案件中,十八名西僧将皇帝的妃子从车辇上拽下来,按在地上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揍。 更加荒谬的是,明明大臣的奏章都已经送到案头,元代皇帝还试图“冷处理”,毫不掩饰地偏袒西僧。有句歌词唱得好——“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于是西僧愈发张狂。闹到最后,连太子都看不下去了,多次上奏请求处置西僧: “皇太子言:‘宣政院先奉旨,殴西僧者截其手,詈之者断其舌,此法昔所未闻,有乖国典,且于僧无益。’” 不仅如此,元代还出现了一些和尚打家劫舍、淫虐男女的案件。《元史》记载: 西台御史李昌言:“尝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途,驰骑累百,传舍至不能容,则假馆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女妇。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马至八百四十余匹,较之诸王、行省之使,十多六七。驿户无所控诉,台察莫得谁何。且国家之制圆符,本为边防警报之虞,僧人何事而辄佩之?乞更正僧人给驿法,且令台宪得以纠察。” 这一次的案件可不止于打架斗殴了,而且其频率之高、次数之多,已经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并且,根据《元史·刑法志》的记载,“金字圆符络绎道涂”只有在边防紧急时才能起用: “诸朝廷军情大事,奉旨遣使者,佩以金字圆符给驿,其余小事,止用御宝圣旨。诸王公主驸马亦为军情急务遣使者,佩以银字圆符给驿,其余止用御宝圣旨。若滥给者,从台宪官纠察之。” 这样重要的物件却被西僧拿来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可不谓之滥用。更不用说西僧还拿着它劫虐百姓,将当地治安弄得一团糟。也难怪西台御史李昌要给皇上递折子了。然而不幸的是,李昌的奏折落到了西僧必兰纳识里的手里。必兰纳识里因为“代帝出家”,又博闻强识,因此受到了皇帝的倚重,拥有处置政务的权力。他自然要维护西僧的利益,于是将奏折压了下来,并未使之上达天听。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元代和尚凭什么这么“狂”?对于这一类的案件,皇帝最终是怎么处置的?在之后,元代政府又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约束和尚? 凭什么狂?统治者的纵容放眼整个元朝的历史,统治者对宗教徒的纵容由来已久。 蒙古族信仰萨满教,他们相信万物有灵,长生天(蒙古族的天神)高于一切并统治一切,万事万物都依据天命来运行。蒙古人离不开宗教信仰,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他们的一切生产活动,小到生产生活,大到国家政策甚至是政权更迭,无一不渗透着宗教的痕迹。蒙古巫师被称为“孛额”,译为“师公”“师巫”,即男性萨满。有了萨满,蒙古族人就能与神沟通,根据神的旨意来行事。 “大朝传说——成吉思汗与黄金家族的风采”特展中的萨满法服。来源/浙江省博物馆 因此一直以来,元朝统治者对于宗教的态度都是容忍和包容的。元代皇帝们不仅给予宗教领袖极高的政治地位,允许他们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更明发诏书保护宗教徒的利益。元成宗在《优礼僧人诏书》(原文为藏文,此处采用汉译本)中规定: “从今以后,管领部落之官员和百姓们,应遵释迦牟尼教法,再不得欺凌僧人,不得践踏寺庙和寺院,当心侍奉着。为侍奉西番之僧人,忽必烈皇帝在位时,军犯营中有一名马明之人,因拉执僧人衣领,受到重罚。今后,如有俗人以手犯西僧者,断其手;以言语犯西僧者,割其舌。” 这里所规定的刑法,正好与前文中《元史》记载的“殴西僧者截其手,詈者断其舌”相呼应。正是因为这种残忍的、血淋淋的刑罚,才使得元代百姓和官员(尤其是汉人和南人官员)在受到西僧欺压时敢怒不敢言。除此之外,元代皇帝还下诏保护寺院的经济利益,禁止其他势力侵占寺院的田地、屋舍等财产。种种优待之下,僧人的地位在元代被提到一个空前绝后的高度。 那么另一个问题来了:为什么偏偏是佛教呢?又或者说,整个元代有那么多僧人,为什么被偏爱的是西僧? 元代统治者对于藏传佛教的偏爱,其实早就有迹可循。 毗卢遮那佛像,此像是保存有较多帕拉风格特征的早期藏西造像的代表作品。来源/故宫博物院 为何偏爱?藏传佛教如何杀出重围在入主中原之前,蒙古人对于“宗教”的理解很单纯。在他们的眼中,宗教约等于萨满教,基本没有其他宗教来“乱入”。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中原地区,人们的宗教信仰极其复杂,仅门类就有道教、佛教等多种,更别提每一种宗教内部还有无数个派别。 然而,成吉思汗领着军队一路向南打,猝不及防地遇上了全真教。 成吉思汗画像。来源/中国历史博物馆保管部编《中国历代名人画像谱》,海峡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 与偶像剧中冒着粉色泡泡的美好邂逅不同,全真教之所以得到成吉思汗的关注,完全是因为占据了地理优势。全真教的主要活动范围在北方地区,成吉思汗的军队想要南下,就必然会先遇上全真教。就这样,全真教“近水楼台先得月”,抢先获得了大蒙古汗国的青睐。在成吉思汗的眼里,全真教宗师丘处机是一个功德圆满的“大萨满”。他很敬重丘处机,不仅让丘处机管理天下道教,还对丘处机说: “教你天下应有底出家善人都管着者,好的歹的,丘神仙你就便理会。只你识者,奉到如此。” 此时的成吉思汗,还在用混沌的眼光看待中原这片广阔、复杂而充满变数的土地。 1271年,忽必烈在中原地区建立起元朝政权。很快,他便发现摆在自己面前的问题发生了变化。从前只用考虑如何打天下,如今却要学着如何治理天下。辽阔的空前舆图、多元化的民族、纷繁复杂的教派、“不服管教”的教民……太多因素杂糅在一起,使元代的宗教局面乱成了一锅粥。 用今天的玩笑话说,蒙古族是一个“偏科”的民族,他们善于行军打仗,却在治理国家时频频处于“挂科”危机。 更让人痛苦的是,“治理天下”“宗教管理”都是必修课,挂不得。 形式如此严峻,犹豫就会败北,为了守好这座江山,元朝统治者们不得不来一场“考前恶补”,开始着手了解中原的宗教体系。 单就佛教一门而言,首先要处理的就是教派和教众的问题。 到元代时,佛教在中国已经发展得颇具规模。除了中国本土的宗教徒之外,西域和日本僧人也大量涌入中原,有些沿着从前的丝绸之路摸索而来,有些来自蒙古国的附庸国。他们混杂在中原本土的人口中,信仰着不同的教派,使得元代的佛教徒组成更加复杂。这些教派时不时会发生点儿摩擦,尽管大部分摩擦都只是口舌之争,可难免有时也会擦枪走火,引发社会治安问题。 于是,忽必烈想,他首先需要一样得力的统治工具。这样工具不仅要能适用于广袤的舆图,更要具备极强的控制力,以保证人们不得不遵从。寻找的过程并没有持续很久,很快,他就找到了答案。 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登上了大汗之位。也就是在这一年,他尊吐蕃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并命令其创制蒙古文字。至元六年(1269),八思巴圆满完成造字任务,忽必烈下诏将新字“颁示天下”,将其作为蒙古国的官方通用文字。八思巴逝世后,忽必烈追封他为帝师,赐号足足有三十八个字。八思巴成为了元朝的第一位帝师。至此,藏传佛教不仅获得了高于其他宗教的政治地位,而且占据了文化的高地。 可是,蒙古国最先接触到的不是道教吗?为什么最终胜出的是佛教呢? 这就不得不提到一项重要的活动——廷辩。所谓廷辩,即朝廷召集不同教派的教众,让他们相互辩论,最终决出高下。金元之际,发生过多次大型的廷辩,最终的结果都是佛教获胜、道教落败。佛教在廷辩上的胜利也提升了僧人、尤其是西僧的地位。 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次廷辩发生在宪宗八年(1258)。 这一次廷辩的起因在全真教。仗着成吉思汗的青睐,全真教不仅侵占佛教的土地、房舍,更是大肆刊刻《老君化胡成佛经》等伪经。《老君化胡成佛经》声称释迦摩尼是老子的弟子,本来就是道教为了贬低佛教而作的经书,如今流传四方,佛教当然要跳起来反对。于是僧人们上书元宪宗,请求与道教展开廷辩。 而在参与这场廷辩的和尚中,就有当时还年轻的八思巴。八思巴才思敏捷,在廷辩上大放异彩,成功拿下了最终的胜利。在这次廷辩之后,道教的势力逐渐衰弱下去,在之后的廷辩中更是屡屡失利。尽管靠着“近水楼台先得月”把握住了先机,但道教并没能守住自己的地位,慢慢地被政治边缘化。 再看佛教这边,不仅夺得了宗教话语权,更是进一步赢得了统治者的欢心。同时,藏传佛教在廷辩的胜利中厥功甚伟,顺利吸引了统治者的目光。再加上藏传佛教与萨满教的思想内核有许多相似之处,西域僧又和蒙古族一样属于“外族”,因此,在众多的佛教教派之中,元代统治者倒向藏传佛教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就这样,藏传佛教不仅打败了其他的宗教,更将佛教其他教派给比了下去,成为元代统治者心中的“最优选手”。“西僧”因此受到统治者的特别优待,心安理得地当起了“法外狂徒”。法律给予的优待他们全盘笑纳,法律禁止的他们也照做不误。 如何处置?乖政下的时代悲哀当不公平达到一定程度时,矛盾终将爆发。面对西僧的欺辱,人们奋起反抗,大臣们也开始递折子,于是就发生了开头提到的几桩案件。 然而案件是发生了,判决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在西僧殴打大臣一案中,朝廷的处置是西僧“遇赦竟免”;而在西僧殴打妃子一案中,尽管《元史》并没有记载最终的判决,但根据太子和大臣们的反应来推测,大概率是维持原判,不对西僧们进行追责。至于《元史》中记载的欺男霸女案,更是在西僧的相互包庇中被隐瞒了下来。 于是人们悲哀地发现,在元代,西僧的地位是全然不可动摇的。而这一切的根源,在于元朝统治者根本就不愿意制约西僧。政为乖政,则民不聊生。终其九十余年,元代下层人民始终生活在西僧的阴影之下。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为祸四方的西僧并不能代表整个西僧群体,也有不少西僧行善积福,兼以济世。同为西僧,一部分人恃权势行凶,另一部分则泽被天下,只是因为二者的选择不同罢了。这样的差别令人叹息——当政策与律法无用时,道德便成为了最后的底线。 直到元朝覆灭,明朝建立,西僧横行霸道的现象才渐渐减少。失去了统治者庇护的光环,他们不得不转过身,汰劣存优,重新融入到普通的民众之中。 参考文章: 《元史》,中华书局,宋濂等编撰。 《元史类编》,邵远平,席世臣撰。 《元书》,曾廉撰,宣统三年板藏。 《新续高僧傅四集》,严修撰,癸亥秋七月北洋印刷局检字。 《书史会要》,陶宗仪撰,徐永明、杨光辉整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4年4月出版。 (作者:易璟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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