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的一天下午,贵州省某地级市的一所住宅小区内,一名中年的送水工毫无缘由地与一位路过水站的业主发生冲突。没想到,送水工迅速将那位男性业主放倒在地,业主拼命挣扎。
两人的厮打很快引起了周边居民的注意,有人报了警,警察赶到后将送水工和受伤业主一起带往派出所盘问处置。
在派出所里,送水工很快交待了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但随后,警方对受伤业主的取证却持续了整整20个小时。
最终,送水工被无罪释放,受伤业主却在完成了DNA采集比对后被刑事拘留。
一天后,我市警方派人赶到当地,接走了送水工和那名受伤业主。至此,我市2002年“8·22恶性入室盗窃转化抢劫、强奸致人重伤案”终于宣布告破,嫌疑人全部被缉拿归案。
2014年初,“8·22案 ”宣判,被送水工按倒在地的那名“业主”最终被判处死缓,而那位年近半百的送水工,也终于结束了他4年颠沛流离的生活。
面对民警们的挽留,他微笑着摇摇头,然后收拾好行囊,登上了北上的列车。
“以后没什么事,就别联系了。”发车前,送水工对送行的民警说,但他又转过头来补充了一句:“请转告杨局长,三大队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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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水工真名叫程兵,曾是我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的大队长,2002年8月,他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渎职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2009年3月减刑出狱。2013年9月,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2002年“8·22案”的犯罪嫌疑人王二勇。
我看到这份履历已是一年之后。那天,程兵的同事老张就坐在派出所值班室里,他点了一根烟,向我讲述了程队长当年的故事。
“2002年8月22号,我在刑警支队三大队值班,接到报警说辖区一个女孩子在家出事了。” 老张回忆道。
那天是程队长带班出警的,众人赶到案发现场后,室内的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气血上涌:一名17岁的女孩赤身裸体躺在卧室地板上,头上有一处明显伤口,鲜血伴着脑组织流了一地。随后赶来的120医生把女孩送上救护车后,技术队民警继续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
据女孩的父母称,两人当天外出走亲戚,女孩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想卧床休息便没有同去。夫妻二人在亲戚家打牌直到凌晨才回家,不想回家之后,却发现女儿在家出了事。
案发现场位于小区较偏僻位置的一座居民楼4楼,勘察后,技术民警发现嫌疑人一共有2名,是相互配合从一楼攀爬防盗网和空调外机到达4楼后扒开纱窗进入室内的。
后经受害者家属确认,当晚家中财物被洗劫一空,经济损失在6万元左右,而最令他们痛心的还是女儿——经医院全力救治,女孩虽然挽回了生命,但因脑部受到重创,成为植物人。
这是一起典型的入室盗窃转化抢劫、强奸致人重伤案,从入室盗窃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惯犯所为。
“当时程队长在大队会议室听案情汇报时,状态就有些不对。他铁青着脸,瞪着眼,手里不断地攥着烟盒,那包烟都被他攥成了麻花,跟人说话就像吵架一样……”
在场民警谁都看得出程队长的怒火,当时程队长家中也有一个10岁的女儿,被他像掌上明珠一样宠着,或许被害女孩的惨状让他联想到了自己的女儿——那种愤怒既是出自警察,同样也出自父亲。
当时,程队长向分管刑侦的杨副局长立下军令状,5天内破案。杨副局长担心时间不足,想把时间拉长,但程队长却坚持说只要5天,限期若破不了案,他就主动辞去大队长职务,去狗场(警犬基地)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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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程队长这样立军令状,就是因为他心中有数啊!”老张叹了口气。
程队长21岁从“省公校”毕业后便当了警察,从户籍、管段民警做起,到2002年,已是从警第16个年头,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那次,从嫌疑人攀窗入室的手法上,他认定是一伙四川籍盗窃团伙所为。
“那年头,我市有不少流窜盗窃团伙,各地团伙都有各自的手段,河南团伙喜欢‘溜门’,贵州团伙擅长撬锁,而惯用‘攀窗’入室的,基本都是四川那边的。”
法医从受害女孩的体内提取到了精斑,又从阳台窗框上采集到了指纹。经比对核查,指纹比对中的是曾有盗窃前科、并被公安机关打击过的四川籍犯罪嫌疑人王大勇,DNA比对中的则是王大勇的弟弟王二勇。
王大勇,时年32岁,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他的弟弟王二勇也是一名盗窃惯犯,兄弟二人曾做过空调安装工,善于攀窗入室盗窃。
公安局马上对王大勇兄弟发出了通缉,仅仅两天后,兄弟单位传来消息,兄弟俩竟然继续作案,王大勇在现场被抓获——那天他和王二勇在攀窗盗窃后,同样试图对女主人做出侵害,不料女主人的丈夫和哥哥突然回家,混乱中王二勇逃脱,受害人亲属则抓住了王大勇,将他痛打一顿后拨打了110。
“王大勇被带到三大队的时候,已经被受害人家属打得面目全非,我们对着照片认了半天,才确定是他。” 老张说。
公安机关早已有“文明执法”要求,但面对眼前的王大勇,在场民警谁也没能守住底线,尤其是程队长,见到王大勇的“见面礼”,就是一记老拳。
“那时候还没有同步录音录像的讯问室,对嫌疑人的审讯都是在民警办公室里进行的。” 老张接着说。
那天,老张被程队长安排在办公室隔壁的值班室值班,没有亲自参与对王大勇的讯问。但从隔壁传出的惨叫与怒骂声中,他知道自己同事们正在给王大勇“上手段”。
“中途我因为送材料进过隔壁一趟,王大勇正在窗户上‘背宝剑’,旁边一位民警手里拿着电警棍,问他弟弟王二勇跑哪儿去了,他不说……”
老张说,不知那晚算不算是自己走运——后来王大勇死了,所有参与讯问王大勇的三大队民警都受到了处分,最轻的也是被调离公安机关,只有他因为没有参与刑讯逼供,在三大队被撤销后,转岗去了派出所。
“你也得亏没参加,算是三大队‘硕果仅存’了……”我心情复杂地对他说。
但老张叹了口气:“一起案子,嫌疑人没抓完,办案的兄弟们先‘进去’了,民警也都是有家有口的人,谁都跟王大勇没私仇,可他一死,整个三大队报销了,自己从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在三大队,队伍没了,自己虽然还是个警察,却总觉得像个‘弃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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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勇死于接受讯问当晚23点10分,老张说那个时间他记得很清楚。
“王大勇说要上厕所,被带出了办公室,他上完厕所就坐在了大厅的沙发上,满头大汗,全身发抖,表情非常痛苦,以前我见过不配合的嫌疑人被‘收拾’,但没见过这么重的,我提醒他们下手轻一点,但那个同事也是一脸怒气,说拖把杆都断了三根,可王大勇死不开口,还在民警面前说风凉话……”
民警们本来打算让王大勇“缓”一下,然后继续“收拾”他,不料坐在沙发上的王大勇不但没能“缓”过来,反而抖动得越来越厉害,后来渐渐变成了抽搐,从沙发上滑到了地板上。
两个民警见状又把王大勇拖到沙发上,还骂了他一句“别装蒜”,但很快,王大勇又滑到了地上,而且开始口吐白沫。
三大队民警赶紧向程队长汇报,程队长来到王大勇面前看了看,感觉不妙,让民警把王大勇平放在地上,赶紧通知医院来人。
可惜王大勇没能撑到医生到来。几分钟后,他怪叫了几声,一阵猛烈抽搐,然后便没了气息。
“后来检察院组织的法医鉴定,王大勇死于重度颅脑损伤和肝肾功能衰竭……”老张说。
“他们照王大勇头上‘招呼’的?”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老张无奈地笑了笑,说他也不知道,但估计不是。因为那个年代警察“上手段”是有技巧的,没人会照死里整。最大的可能,还是王大勇在先前受害人家属那里受的那顿打。
但王大勇是死在公安局的,整个青紫色淤血的后背也使程队长等人无可辩解。就这样,在王大勇死后7个小时,除了值班的老张外,程队长和整个三大队民警被集体带到了检察院职务犯罪调查科。
“当时,三大队下面有两个中队,加上内勤总共占着4个办公室,那天他们被检察院叫走之前,还跟我说,让我帮忙整理一下办公室,之后回来还得接受局里的内务大检查。我在队里忙活了一天,结果他们一个人都没回来,检察院的人倒是来了几波。”
望着空荡荡的办公区,老张的心里说不清滋味,后来,连他也被叫去检察院问话。而那些三大队的同事,从此便再也没有以警察身份出现在办公区里。
事发之后,公安局领导和两起入室盗窃案的受害人家属都去检察院求过情,局领导恳请检察院考虑王大勇的案情,对程兵等人从宽处罚,被检察院拒绝了。“8·22案”的受害女孩父母和亲属一干人等,也曾跪在检察院门口,请求免于对程兵等人的刑事处罚,同样也被检察院拒绝了。
“后来还是判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共判了5个,程队长8年,小刘5年半,张海子3年零9月,老徐最重,12年,其他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也被纪律处分后‘脱了衣服’。” 老张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又点了支烟。
当年,程兵等人刑讯逼供致犯罪嫌疑人王大勇死亡一案,在整个公安局乃至全市政法界都掀起了轩然大波。程兵5人被判刑后,分管全局刑侦工作的杨副局长也引咎辞职,之后便是全局大规模的文件学习和纪律教育。
王大勇兄弟的入室盗窃、抢劫、强奸致人重伤案件被其他大队接手,虽然民警还在全力侦办,但谁也不敢再提“5天破案”这事。
王大勇死了,公安局想尽办法联系他的亲属,甚至派人专程前往王氏兄弟的四川老家,但王大勇的父母早已去世,只有一个姑姑早年远嫁东北,也已断了联系,找来找去,公安局始终没有找到人。
而王二勇的下落,也成了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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