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初期八路军、新四军拟实行军衔制度 1937年8月1日,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中国工农红军即将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之际,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红军的改编在某些制度上有了原则上的改变(如采用官阶制度等)。”所谓“官阶制度”,就是当时军衔制的别称。抗战进入第三个年头,鉴于部队正规化建设的需要,1939年4月2日,八路军总指挥朱德、副总指挥彭德怀致电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并中央书记处,询问“干部之等级可否行施规定”,提出“部队日益扩大,正规军各种制度亟待解决。拟照国民革命军编制区分,规定部队中各级干部之等级(三等九级制),这可兴奋干部,职责分明,于我军传统亦无损害”。同年5月30日,朱德、彭德怀和八路军政治部主任傅钟,以八路军总部的名义颁发了《建立等级制度的训令》。《训令》对八路军、新四军建立等级制度的重要性及其特点,评定标准、办法和批准权限等均作了说明。同时,为配合等级评定,还制定并公布了八路军编制表和各级职务的基准军衔。《训令》指出:“等级制度的作用,在于严明职责与赏罚,兴奋部队官兵的上进心,建立上下级的正确关系,以此增强部队的纪律和战斗力。”《训令》规定了三项评级标准,即:“历史长而且革命意识坚强;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现任职务。” 这次拟议的军衔等级,是按当时国民党军队的衔级设置的,为六等十六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新兵。 第十八集团军(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上等兵胸章。 《训令》发布后,中央军委于同年8月20日又发出《重新规定部队等级制度的指示》,要求在评级时,“不拘于一般军队的成规,不迁就国民党的制度,按照我军之特殊性质,以便于确立指挥关系和工作关系及增进团结为原则”;“战斗员不宜分等级”等。基于以上要求,八路军领导机关和部分正规部队曾进行了评衔活动,东北抗日联军也做了实施军衔制的准备工作。但是,正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受当时的物质条件制约,与部队的稳定、集中程度密不可分。艰苦而频繁的作战环境,使各部队无法集中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评衔工作。因此,当时除了驻国统区八路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授了军衔之外,整个部队由于“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评衔工作进展缓慢。直到1942年2月3日,有的军区在关于《精兵政策及等级制度的布置》指示中,还在做评级评衔的具体要求。 1942年八路军反“五一大扫荡”作战。 1941年和1942年的两年间,是抗日战争中最艰苦的阶段,授衔工作不可能继续进行。1942年4月24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根据当时军事斗争形势,联名给八路军总部、新四军军部、一一五师、一二〇师、一二九师、晋察冀军区、冀中军区、山东纵队,发出《军队中暂不规定等级军衔》的征求意见电,请各战略单位领导同志发表意见。 各地: 关于军队中干部军衔等级(将校尉)问题,有的同志主张现在实行,有的同志主张暂不实行,我们认为等级军衔之划分,与否各有利弊。规定军衔对军队正规化固有帮助,然而目前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正规化是有限度的,超过现有物质基础,而过分强调正规化,则有陷于主观主义之危险,无益反而有害。加之军队分散,全军等级不易统一规定,一地区自行规定以为不妥。再则,艰苦环境要求干部同生死,同患难,等级之明白划分,在缺乏长期深入解释时,亦难免有碍干部之间团结。因此,我们起草的内务条令之草案上暂时不划分干部之等级军衔。你们意见如何?望告。 中央、军委 1942年4月24日 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发出后,各部队均作出反应,表示拥护中央不划分等级的指示。如八路军总部发给军委并各兵团的电文《同意暂不分官衔等级》: 军委并告各兵团: 关于军队干部军职等级问题,同意暂时不分官衔等级。各级干部之津贴仍照前规定发给,以免生风波。 彭、左、罗 1942年5月11日 (彭、左、罗:八路军副总指挥彭德怀、副参谋长左权、野战政治部主任罗瑞卿) 新四军军部给军委的电文《同意军队目前不划分等级》: 毛、朱、王、叶: 关于军队中干部等级(将校尉)问题,目前我们同意不划分等级。谨复。 陈、饶、赖 1942年5月3日 (毛、朱、王、叶: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八路军总指挥朱德、八路军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八路军参谋长叶剑英;陈、饶、赖:新四军代军长陈毅、政治委员饶漱石、参谋长赖传珠) 八路军一二〇师给军委及八路军总部的《关于军衔等级问题的报告》: 军委、贺、并彭、左: 关于我军军衔等级(将校尉)问题,我们同意军委廿四日电暂时不定。除军委廿四日电理由外,我们补充以下理由:我军现实在发展的过程中,有时扩大,有时缩小,部队的流动性和干部的流动性很大,猛烈扩大时司令遍天下,主任赛牛毛,通讯员马上升为连长、营长,至缩编(缩小)时,剩下红边黄边一大堆不好分配工作,又不得取消其军衔。升官易降级甚难,现时不定等级,干部对等级问题没有什么争执,如定了等级则会争执。故现时不定等级。利多弊少,如定了等级弊多利少,请考虑。 周、甘 1942年5月6日 (贺、彭、左:一二〇师师长贺龙、八路军副总指挥彭德怀、八路军副参谋长左权;周、甘:一二〇师参谋长周士第、政治部主任甘泗淇) 鉴于种种原因,我军在抗日战争时期的这次评级评衔工作,于1942年上半年基本停止。 抗战胜利后八路军、新四军再次准备实行军衔制 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国共两党于1945年10月10日签订了“双十协定”,1946年1月10日签订了“停战协定”。1946年1月31日,由国共两党、其它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举行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政协决议”,国民党接受了我党和平建国基本方针。决议规定实行“军队国家化”。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中共中央于1946年2月24日在《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指出:“现在我军各级干部即须执行将校尉的正规制度,第一期我军整编多少现尚未定,准备编成三十个至四十个师,恩来到各处时,请你们和他商量各区应编多少。这些师的干部,均将由中央政府按将校尉加委,其他保安部队干部及其余退伍残废军官,亦可由政府按将校尉加委,以后即由国家按级一律待遇。中央认为:我党军事干部应该请求政府加委取得正式官衔,以便在将来国防部中占有一定地位”。 因此时全面内战还没开始,八路军、新四军番号仍继续使用。1946年3月7日,新四军、山东军区政治部发出《军队官兵阶级说明与规定》,对新四军军衔设置、评衔原则和官兵阶级(军衔等级)作了明确规定: 一、国民党军队的阶级划分 国民党军队的阶级,军官分为将校尉三等九级,即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司务长介乎官兵之间为准尉。士兵分两等六级: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军官的阶级又分为现职与官佐两种,一般是官位比现职低,如上校团长任官中校。二、我们这次审订军队阶级原则: ①参考国民党军队的阶级区分; ②军政首长官阶平行; ③基本上按我军现在职务并兼顾其资历; ④副职一般比首长低一级,地方比主力低一级; 三、我军军队军官士兵阶级区分的规定(根据原文及编制军衔表整理): 新四军军长、政委为上将; 副军长、副政委为中将、上将; 参谋长为中将; 参谋处长为少将; 情报处长为少将; 政治部主任为中将; 副主任为中将、少将; 组织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宣传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保卫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联络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上校、少将; 后勤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供给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卫生部长为少将,副部长为少将、上校; 师长、师政委,军区司令员、政委为中将; 副师长为少将; 师参谋长为少将; 师政治部主任少将; 旅长、旅政委为少将; 副旅长为上校; 旅参谋长为上校; 旅政治部主任为上校; 团长、团政委为上校; 副团长、团参谋长、团政治处主任为中校; 营长、教导员、特种兵副营长为少校, 副营长、副教导员为上尉、少校; 连长、指导员为上尉、少校, 副连长、副指导员为中尉、上尉; 排长为中尉、少尉; 副排长为少尉、准尉; 管理排长(司务长)为准尉; 连机炮班长为上士、中士; 炊事班长为下士、中士; 甲种班班长为上士,副班长为中士; 乙种班班长为中士,副班长为下士; 丙种班班长为中士、下士,副班长为下士、上等兵 二年半以上战士为上等兵; 一年以上战士为一等兵; 一年以下战士为二等兵。 (说明:按当时的新四军整编方案,一个步兵连辖一、二、三、管理4个排和连机炮班,每个步兵排辖甲、乙、丙种步兵班各一个。甲种班(又称机炮班)有12人、掷弹筒1具、轻机枪1挺、步枪8支(其中2支能发射枪榴弹),乙种班(又称轻机班或小炮班)有12人、掷弹筒1具或轻机枪1挺、步枪10支(其中3支能发射枪榴弹),丙种班(又称步枪班)有12人、步枪12支(其中4支能发射枪榴弹)。每个连的9个战斗班,1、4、7班为甲种,2、5、8班为乙种,3、6、9班为丙种。) 这是一个从军长到新战士的完整明确的编制军衔体系。其中,师长、团长、营长、连长分别为少将、上校、少校、上尉,与传统“惯例”相同。但是,按照这个评衔规定,新四军的军长陈毅,甚至副军长张云逸都可以评授上将军衔。我们知道,军长的军衔,世界各国大都是中将。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长一般也是中将,新四军首任军长叶挺也是中将。新中国成立后,我军两次实行军衔制时,军长一般为少将。那么,为什么当时新四军军长的军衔定得这么高呢?这要从部队的编制规模说起。新四军在组建之初只有1万余人,经过抗日战争的战斗洗礼,到抗战胜利,已发展为下辖几十个旅,总数31万人的庞大军团。尽管新四军此时仍沿用最初的番号,名义上还是一个军,但实际上已是相当于方面军一级的战略军团,规模比当时国民党军队的集团军大得多。国民党的集团军平均不到10万人,而集团军总司令的军衔一般是上将或中将。因此,新四军军长评授上将军衔,比较合适。 新四军军长陈毅、副军长张云逸。 八路军、新四军这次评衔工作刚刚开展不久,蒋介石便撕毁了《停战协定》,发动了全面内战,此项工作只得停止。新四军军长陈毅、副军长张云逸未能成为八路军、新四军的第一批“三星将军”。不过,未出10年,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陈毅、张云逸分别被授予元帅和大将军衔。 虽然八路军、新四军历史上这两次拟议的军衔制度最终都未能实现,但通过这两次军衔制的酝酿准备,为我军日后的干部工作制度化、干部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作了有益的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军衔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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