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次列车 为了核实老丁所讲的案件,我也做了一些调查工作。当年此案在公安系统内部颇有影响,并惊动了公安部,部里批示尽快破案,称其为“特大凶杀案”,并有“作案手段诡秘残忍”的描述。只是或许因为发案地比较偏僻,这一案件的侦破过程始终不曾披露,老丁的讲述算是填补了一段刑侦史上的空白。 老丁等对遇害者尸体进行了初步勘查,结果如下 :身高约 1.57 米,年龄 20 岁,未婚,瓜子脸,从事过一定体力劳动,但从手指上有笔茧来看,也有一定文化程度。死于碾轧撞击,因遗体破坏严重,难以进行进一步检验。 判断死者未婚是根据其被害时为初次性行为确定,但由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有限,未做分泌物提取,当然也不可能像今天一样做基因方面的鉴定了。这种缺陷是当时公安工作的先天不足。 老丁说,但这不是可以随便造成错案的理由。 根据勘查结果,侦查人员结合当地民兵进行了排查,但附近的村民及两侧车站均无人见过这样的女性。
20 世纪 60 年代破案讲究依靠群众,但依靠群众也有依靠群众的问题,案子还没有眉目呢,附近群众中“苏联特务搞暗杀”“女梅花党来铁力接头”等传说已经不胫而走,而且极有想象力。 别以为这样的谣言完全是捕风捉影,当地最后一个正儿八经的国民党地下组织是在 1966 年才破获的,此前居然一直有活动,搞得从哈尔滨到佳木斯的警察十分郁闷。 反正是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谣言倒是传得欢实……想来老丁当时颇为郁闷。 终于还是有比较积极的消息传来了——到第二天中午,绥化机务段传来消息,经过核查,发现遇害者应该是被前一天夜间发车的 2015 次列车撞击而死的。 不是此前清查过所有列车了吗? 的确如此,这列 2015 次列车经检查车头也没有任何撞击痕迹。这是机修工在进行例行维护的时候,发现其第 7 节和第 8 节车厢下的车轮上喷溅有血迹和人体组织,才意识到此车可能是肇事车辆。 车头没撞着人,列车中部的车厢却把人轧死,这是怎么回事儿?警察们做了分析,首先可能是列奔奔驰而过的时候,遇害者从路基下面冲上来扑进车底或被人抛到车下,这种疯狂的自杀或杀人 方式不是没有,可多半会形成死者撞上车厢被反弹回来的后果,能这样成功地被轧成几段的可能性很小。老丁说,杂技团的演员也许可以做到。 排除了这种概率,那只有一种可能了——死者是从 2015 次列车上被抛下而死的。 这样说我们会觉得不可思议:首先,如今火车窗户都是关死的,想把那么大一个人扔出去根本不可能——不过 20 世纪 60 年代的客车的确可以开窗;其次,就算是窗户能打开,这人也会被丢到路基上,怎么可能落入车底呢?还有,把一个人从车上往下扔,车上其他人看不见吗?不会阻止吗?这就要从 2015 次列车的特殊性说起了。今天东北铁路局仍有 2015 次列车,是哈尔滨到吉林的,并不走铁力。当年经过铁力的 2015 次列车不是客车,而是一列货车,所以车厢结构与客车完全不同,要简陋得多。老丁推测,列车才是凶案的第一现场,凶手是在两节车厢之间将遇害者推下去,才造成如此奇怪的结果。
因为向上级汇报了初步的勘查结果,哈尔滨铁路局十分重视,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自己辖区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不破案对上对下都不好交代,从哈尔滨赶来的专业法医老向火速赶到了现场。 老丁说,老向体形魁梧,像个屠户,平时不言不语的,但是个内秀的人。这一次,他一出手,就有重要收获。 死者尸体已经十分凌乱,但凭借丰富的经验,老向很快发现,死者残存的颈下皮肤上,依然可以辨认出勒痕。这一点,充分证明死者不是自杀,这的确是一起残忍的凶杀案。更重要的是,在检查遗体时,老向无意中在死者衬裤的夹层里发现了一张残缺的信笺,当时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这是遇害者在最后时刻刻意给侦查员们留下的一条线索。 然而,这封信,警察们看了却如读天书。
一封像天书的信 根据老丁的说法,作案者十分狡诈,不但把遇害者的所有财物,包括大衣、围巾都掠夺一空,而且将所有可能表明其身份的物品、证件、票据等统统搜罗而去,这加大了警方破案难度。这封信能够保留下来应是遇害者有意为之。警方推测,在对方行凶之前,遇害者已有预感,所以把这封她认为重要的信悄悄取了出来,从一处开线部位将其塞入双层衬裤的夹层,希望万一出事有人能据此为自己伸冤。信纸较薄,凶手在仓促之中没能发现,才留下了破案线索。 能让警察们觉得如读天书,是这封信写得太过深奥吗? 正相反,这封信写得颠三倒四,有很多错别字,以至于老丁他们看了几遍都没能完全明白其含义。从内容看,大体上这是一个叫作“韩国栋”的干部写给一个叫作“莲妹”的女学生的信,意思是告诉这女学生可到自己这里来工作,可以做两个职位,或者在电话班当接线员,或者在文工团当报幕员。信里面还有一段文字写得颇为晦涩,似乎是说准备派自己的外甥阎某去接她,阎某在机务段工作,是团委书记,很有能力也很有前途,让莲妹和他“处对象”。看来,“莲妹”便是受害人,而“韩国栋”和“阎某”则有重大杀人嫌疑。 只是从文字判断,写信人似乎和“莲妹”并不是很熟,却能够提出“处对象”这样的要求,多少有些不合情理。
尽管错字连篇,但侦查员们判断,这个写信的人其实颇为狡猾,因为他在整封信里,都没有留下双方地址、职务之类的线索。单拿着这封信,想查找相关人员几乎无从着手。 不过警方还是很快锁定了 27 个嫌疑人。 20 世纪 60 年代初期对公安系统来说是值得怀念的年份。新中国成立后“镇反”“四清”等运动已经过去,国家正在愈合“三年困难时期”造成的伤口,社会整体趋于理性。而 1966 年的狂热混乱时代还没有到来,公安工作正处于一种有序而重视实事求是的建设阶段,相对来说对刑侦的干扰较少,但又对公安队伍有着较为严格的纪律约束。所以“六二五七”案件的侦破过程后来被视为经典。 正是因为这种理性而不敢松懈的氛围,他们很快锁定了 27 名嫌疑人,同时,也让几名“嫌疑人”幸运地逃过了被误伤的命运——那就是 2015 次列车上的乘员。 2015 次列车上一共有四名乘员,车头两人,车尾两人,如果按照逻辑而言,这四个人都是重大嫌疑人。 然而,警方经过调查,确认这四个人都是无辜的。原因令人哭笑不得。或许因为觉得长途远行寂寞,这四个人违反了工作纪律,都集中到了前方的机车。在发生凶案前列车停靠的最后一个小站圣浪,发车时有人看到四个人都挤在车头里,还曾提醒他们这样做不合规程,但四个人谁也没当回事儿。机车后是煤车,一旦开车,便无法从这里去后面车厢了。这也暴露了此线路上管理松懈的问题,警方推测,凶手和遇害者,可能是在列车停车时自行上车的,而站台和车上人员并未察觉。 “你们没有把这四个嫌疑人抓起来问问?”我问。 大概是“嫌疑人”这三个字太过现代,老丁回答的时候换了一种称谓:“这四位同志都不可能作案嘛,我们怎么能随便扣人呢? 就是找他们问了问情况,他们段长也在,就他们这个行为,后来受什么处分可说不清了。” 不过,这番调查还是缩小了侦查范围。“韩国栋”这个名字太过普遍,要是一一排查,只怕全黑龙江出几百个也不稀奇。根据案犯能够毫无痕迹地溜上列车,而信件中涉及铁路系统的用字颇为准确,老丁他们把侦查范围压缩到了铁路和铁路相关单位。 就这样,还是找出了 27 个韩国栋! 那么,这中间谁可能是作案者呢?警方忙碌地内查外调之时,一个当时令办案警察非常欣喜的线索出现了。
因为案情重大,哈尔滨铁路局公安处将这一案件的案情通报了各兄弟单位,以求获得相应支援。在老丁看来,这本来属于“有枣没枣三杆子”的做法,不料仅仅三天就有了重要反馈。 发来反馈的,是老丁的昔日东家——东北边防处。边防处不是抓特务的吗,怎么找凶杀案的线索来了? 边防处对于边境地区的邮件,特别是电报有监控的任务。接到协查通知不久,边防处便发现了一封可疑的电报。该电报是山东省淄博市一个名叫黄玉山的人发出的,收报人是佳木斯铁路分局第三线桥队的书记,内容是询问自己的女儿黄莲妹是否已经到达,这个书记的名字正是韩国栋! 这封电报包含了大量有用信息。它基本澄清了受害者的身份——黄莲妹,山东人,19 岁,初中毕业,家境贫寒。经过和她家联系,得知因为人口多,这个家庭在“三年困难时期”过得很不容易。莲妹是个有想法的女孩子,她认为当地山多地少,与其在家乡苦熬,不如到外面寻找机会。她的这种想法没有得到家里人的支持。不过莲妹自己并没有放弃,有一天她忽然离家出走了,一时不知去向。家人后来找到了她留下的信件,才知道原来她有一个同学在第三线桥队所属的文工团工作,曾向她透露当地生活条件较好,还能有节余。这样,她便设法要到地址,和该队负责的韩国栋书记联系起来。很快,韩书记来信告诉她可以接收其前去工作。于是,莲妹便向几个亲戚分头借了钱,总共借了两百多元(以当时农村的收入水平来看,这是一笔巨款),留下信,孤身前往黑龙江。 虽然行动略有些莽撞,但莲妹并没有忘记给家里留下这位韩书记的联系方式。于是急切的家人便马上给韩书记发了电报,询问莲妹的下落。 这封电报也锁定了此前的重大嫌疑人韩国栋。因为这个第三线桥队的韩书记,正是那 27 个有嫌疑的韩国栋之一。现在,他的地址、身份、与黄莲妹的关系都暴露无遗了。 但是,随后事情的发展却异乎寻常——当公安人员带着电报寻找到这位韩国栋书记时,老丁的第一个直觉是——我们是不是找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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