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安徽省围棋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芜湖市围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 芜湖围棋院 工商银行芜湖分行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2日—24日 地点:芜湖围棋院(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17号)
五、参赛单位与参赛资格 (一)安徽省各市级围棋协会,青阳县围棋协会、颖上县围棋协会、枞阳县围棋协会及宿松县围棋协会,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棋手8人每轮上场6人(第5台为双人赛)。 (二)参赛棋手需持有中国围棋协会办法的围棋业余3段(含)证书,年满18周岁(2005年1月1日之前出生)安徽省围棋业余爱好者(以本人身份证及目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为准)。 (三)安徽省围棋运动协会对各单位报出的代表队棋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队和社会监督。各参赛队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棋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四)参赛棋手在代表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参赛队资格和比赛成绩,并根据中国围棋协会《围棋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参赛队被取消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竞赛项目 围棋团体赛
七、竞赛方法 竞赛采积分编排制办法。每轮赛前排定台次,每轮以胜局决定场分。场分确定名次,相同时比较局分,局分相同比较对手分,再比较相互间胜负,再无法区分时抽签决定名次。具体比赛细则见竞赛补充规定。
八、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和编排长由安徽省围棋运动协会选派,承办单位选派二级(含)以上裁判员担任比赛裁判工作。比赛的抽签、编排工作全部由电脑完成。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比赛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 第1—3名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第4—8名颁发荣誉证书。 2、奖金依次为:第1名12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第4名4000元、第5—6名各2000元、第7—8名各1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参赛队伍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数量进行奖励。 3、设“优秀组织奖”代表队8个,颁发荣誉奖匾。
十、报名及报到 1、各参赛队每队需交纳赛事服务费1500元,各队须于6月21日20:00前报到。请报名单位或个人认真填写《自愿参加责任书》与《报名表》,将电子版以及汇款转账截图发送至电子邮箱:307738065@qq.com 联系人:高杨 联系电话:15955389068(微信同号) 汇款帐户: 芜湖城市棋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342006007013000632604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芜湖长江路支行 2、各参赛队伍须于2023年6月16日16:00之前将报名表、参赛人员围棋业余段位证书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发送至比赛报名邮箱,承办单位按照发送邮箱时间顺序审核。报名费汇入指定账户后确认报名成功,承办方确认报名成功后给予回复。电话、短信、现金的方式进行报名均视为无效。 3、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具体事宜见补充通知。4、参赛人员有义务参加比赛开幕式、颁奖仪式等大会活动; 5、参赛选手不得在自媒体发表不当言论。
十一、保险与比赛经费 1、各参赛队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如未购买,在比赛途中及赛区发生的意外伤害,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二、赛事纪律规定 1、参赛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的裁决; 2、参赛人员在比赛过程中受到两次及以上警告的,直接取消该轮比赛成绩; 3、参赛人员有义务参加开赛仪式、颁奖仪式; 4、参赛人员不得在自媒体发布不当言论; 5、严禁在赛场内吸烟、接打电话、高声喧哗,影响正常比赛。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安徽省围棋运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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