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站站区
吉林站站前广场
1977年12月2日23时40分,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的特等站吉林站的站前广场上,沈阳铁路公安局吉林铁路公安处吉林站派出所民警陈玉华和盛国彬正在巡逻,巡逻过程中发现了1个行迹可疑的人,遂上前准备进行例行盘查。没想到此人没说几句就突然发难,当即将一个白布包向2名民警猛地掷过去,随后向吉林站的站前广场北侧的九台街逃跑。陈玉华掏出所配的54式手枪朝天鸣了一枪示警,随后和盛国彬一起紧追不舍。为了将嫌疑人围捕,2名民警分头追赶。最终陈玉华成功地将嫌疑人追逼到一个死胡同时,怎料嫌疑人困兽犹斗,疯狂反扑,在厮打中,嫌疑人咬伤了陈玉华的右手手腕并抢走了陈玉华的54式手枪,随即用枪把对着陈玉华的额头猛砸一下,陈玉华的额骨被砸塌,当场昏倒在地不省人事,嫌疑人行凶后趁机逃跑,当盛国彬赶到时看到的只是昏倒的陈玉华,罪犯则已经跑得无影无踪。 坦克式皮帽
不久,吉林铁路公安处和吉林市公安局的大批警力赶到现场,对整个吉林站站前广场进行全面勘查和对罪犯的犯罪过程进行认定。 经过勘查和认定,罪犯在到达吉林站站前广场后首先撬开了站前广场售货亭,盗出售货亭中仅有的5瓶果子露、3瓶蜂蜜和30多个塑料食品袋,随即用售货亭的白布窗帘包好准备溜走时被巡逻的2名民警发现。在陈玉华和罪犯搏斗的犯罪现场留下了一只蓝色的女式尼龙手套和一个属于陈玉华配枪的54式手枪弹夹一个。现场还提取出一枚54式手枪弹壳,被确认为陈玉华鸣枪警告时打出一弹后留下的。 54式手枪
根据陈玉华和盛国彬的回忆,罪犯是一个20岁左右的男青年,身高1.65米左右,最高不过1.70米。方圆脸,肩较宽,身体强壮,行动利落,头戴类似坦克帽的黑色亮皮棉帽。根据作案手法和盗走的物品种类判断,罪犯为本地人的可能性较大,有盗窃前科。不大可能是流窜作案,即便是流窜犯,在本市也有固定的窝藏地点,是个长期在本市活动的“本地流窜犯”。 由于在现场没有留下别的痕迹,最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就是陈玉华右臂上留下的犯罪分子的牙印。为了弄清这个牙印,吉林市十几个最优秀的牙科医生和镶复科医生齐聚一堂,对陈玉华右臂手腕部被咬的齿痕进行研究。认定罪犯长着一口弧形牙齿,牙齿排列紧密、整齐。在左上第二或第三齿的部位有一处空隙,可能有一颗缺牙或者半齿。 另外一件有价值的物证是蓝色的尼龙手套,民警查访了现场周围100多户居民,证明手套不是周围居民家的,案发现场处在一个死胡同中,因此可以排除是过路人遗失的,可以认定是罪犯留下的。拿着这个手套走访了吉林市有关商场,证明这种手套是天津生产,这批手套是1976年投放吉林市场,因为质量较好非常畅销,1977年内就已经全部卖光,排摸难度极大。但是公安部门唯有迎难而上,一边还在重建因为“10年抽风”而遭到毁灭性破坏的公安系统,一边硬着头皮在吉林市全市以及周边县市范围内展开全面的调查摸底。
但是在排摸还在进行的过程中,案犯再度作案。三个多月后的1978年3月7日13时50分左右,吉林市兴华街矿建公司宿舍被盗,罪犯在行窃过程中被巡夜的保卫科人员发现,随即保卫科人员和热心群众将罪犯撵到一户居民的小仓房(草厦子)内,在追捕过程中,群众不断向罪犯扔砖头,一块砖头扔中罪犯,可能将罪犯的头砸破。矿建公司保卫科干事孙林首先冲入仓房内准备捉拿罪犯,但刚冲进去就是一声枪响,孙林应声倒地,罪犯随即仓惶逃窜。 现场勘查和当事人查访发现,现场发现了罪犯在逃跑时留在雪地上的残缺不全的足迹和开枪时留下的弹壳。犯罪分子的外貌特征和12.2案件的犯罪分子体貌特征相似。随后组织沿途群众座谈查访,2名学生证实他们看见罪犯脸上有擦伤,流了一脸的血。罪犯还把帽子让他俩拿着,在自来水管处洗了脸后一把抓下他俩手中的帽子后跑了。 根据现场足迹的研究,罪犯脚穿的是广西产“壮锦牌”轻便水靴,鞋码在39码~40码之间。经查,吉林市范围内的各商店于1976年春进了一批这种品牌的水靴,至1978年3月一共卖出1198双。根据足迹拼凑、步法研究表明:足迹和步法和12.2案件的作案分子留下的足迹和步法高度相似。现场遗留的弹壳经鉴定,和12.2案件案发时提取的陈玉华鸣枪示警留下的那枚弹壳是同一支枪留下的,从而能确定这次案件中使用的枪支就是12.2案件案发时陈玉华被抢走的那支手枪。两个案件可以并案处理。 70年代出现场的公安民警
经分析,从12.2案件中案犯夺走民警配枪、打伤民警到3.7案件中开枪杀害保卫干部,都是在盗窃后逃脱不了时才下毒手。一方面说明犯罪分子心狠手黑、胆大妄为;另一方面说明该罪犯不是以抢枪杀人为目的,而是一个盗窃惯犯,并且很可能没有被公安机关打击过。 文永吉刻画模拟像
吉林市公安部门召开全市现场勘查技术员会议,对吉林市全市范围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未破的同类案件进行复查和研究。发现自1978年3月以来吉林市范围内发生的14起撬门破锁盗窃案的作案手法和12.2案件和3.7案件的作案手法类似。同时还邀请了公安部126研究所以及来自江苏、河南、辽宁、黑龙江、上海、天津等省市公安机关的相关专家来到吉林市帮助勘查。勘查结果否定了12.2案件原来认定的罪犯缺一颗牙的判断,并进一步刻画了犯罪分子的样貌:案犯为青年男性,身高1.65米~1.70米之间,年纪在20~27岁之间,本地人,肩膀较宽、身体强壮、方圆脸、脸皮稍有“洼抠”,具备朝鲜族的特征;头戴黑色亮皮类坦克帽、身穿蓝色涤卡中山装和草绿色军裤、脚穿39~40号“壮锦牌”的轻便水靴;在3.7案后15天内脸上有新伤;具有盗取的赃物和54式手枪子弹和弹夹的来源;无业或者有班不上,家庭住宅条件方便,作案后有隐藏枪支赃物的地方;是个盗窃惯犯,但没有被公安机关打击的记录,有某种伪装和假象;12.2案件和3.7案件中罪犯必须在吉林市本市。 一种水靴
根据刻画,案犯的模拟画像被发到基层干警手中作为参考。 但是,案犯的作案依然在继续—— 1978年8月27日15时50分,临江街区第二居委会居民——吉林市钟表厂工人张文博发现有人隔着窗向他的屋内窥视,形迹可疑,发现他后就逃跑,张文博便出去追赶,该歹徒逃跑时掏出匕首威胁,但是张不为所动依然步步紧逼,随即歹徒掏出54式手枪对张文博连射5枪,张文博身中3弹到底昏死过去,案犯趁机逃跑。张文博被送医抢救保住了性命,从他身上提取了弹头和在现场提取的弹壳鉴定后依然确定前两次作案时使用的那支54式手枪射出的子弹。 1979年3月18日23时50分左右,青岛街副食商店遭到1名歹徒行窃,被巡夜的更夫发现。罪犯手持匕首跳出柜台,抢去更夫手中的五股叉将这名更夫的头部刺成重伤,接着又将赶来的另1名更夫的肩部刺伤。该名更夫大声呼喊,罪犯遂从二楼跳窗逃跑。经过勘查,现场提取的足迹与3.7案件现场遗留的足迹步法一致。 五股叉
1979年2月23日,吉林市钟表专业商店被盗,2名更夫被打死,50多块手表被盗走,犯罪分子在作案后还纵火烧毁了商店大楼,楼房已经被烧塌,经济损失20多万人民币。由于救火时在场人员较多,场面混乱,现场遭到多人踩踏,因此没有发现重要痕迹或物证(罪犯落网后,此案也是该罪犯所为)。 一年多时间内,该罪犯连续进行了多起犯罪活动,气焰嚣张。由于长时间无法破案,导致吉林市市民一时间人心惶惶,群众意见极大,公安机关肩负的压力空前增大。 针对这种情况,专案组表示命案必破、不破不撤。 在1年多的排查时间里,按照刻画罪犯的模拟画像,在吉林市范围内发动群众、基层民警和治保干部,总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排摸。结果拔起萝卜带出泥,本案还没破,却意外地抓获了长期在逃的犯罪分子410人,捣毁犯罪分子落脚藏身的“黑窝子”160多个,破获大小刑事案件184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3起),缴获现金5000多元,粮票7000多斤,衣物400多件,旧手枪2支,火药枪45支,各种子弹300多发,匕首49把。并对这些破获的犯罪分子和嫌疑分子以及“黑窝子”分别进行登记建卡,为本案的破获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身穿72式警服(蓝衣)的民警,照片为桐梓公安局刑警队部分民警合影
1979年3月下旬的某天,吉林市交警大队民警吕长印在下班回家(他刚刚搬入这个住宅区不久)时看见1个年轻人越墙跳入邻居——副食品商店工人赵国志家院内。赵国志从屋里迎出问他“干什么?”年轻人说找李XX,赵说“不在”,年轻人就走了。吕长印在一旁看这个人有点像3.7案件中的罪犯,当晚吕长印就去赵国志家以闲谈的名义说了他对跳墙青年的看法,同时把案犯的模拟画像给赵国志看。赵表示有点像,吕长印便要求赵国志去了解一下这个年轻人的情况。 文永吉本人照
几日后,赵国志找到吕长印介绍了此人的情况,此人叫文永吉,是邻居谭大娘的干儿子,正在和谭大娘的女儿李XX搞对象。但是此人心狠手黑,前段时间还用刀砍伤过谭大娘的手,并将女友李XX掐昏过,并且还要扬言杀掉干娘全家。他虽然无业,但是出手阔绰,给谭家买了电视机和进口手表等贵重物品,并且还听其他邻居说文永吉有各种小偷小摸的行为。 身穿72式警服出现场的民警
吕长印认为文永吉具有重大作案嫌疑。1979年4月5日,吕长印向专案组反映情况,专案组派人复核,情况属实。4月6日17时10分,青岛路派出所2名民警来到文永吉的干妈谭大娘家,见文永吉刚好也在谭家,便将文永吉带回派出所。路上为了防止文永吉逃跑解下他的裤腰带,押送途中文永吉几次要上厕所民警都严词拒绝,当3人将要走进青岛路派出所大门时,文永吉猛然一甩挣脱民警的束缚后逃跑。2名民警和刚刚赶到派出所的专案组人员鸣枪一声后文仍不停步,接着民警又向文平射2枪依然未中,最终文再度翻墙逃跑。 身穿72式警服的民警
吉林市公安局召开分局长紧急会议,认定文永吉就是罪犯。布置对文的住处和所有社会关系严加监控,在全市范围内通往外地的全部交通道口设卡堵截。同时传讯文永吉的干妈谭大娘、女友李XX和文永吉关系暧昧的同学于X问话。在传讯中得知文永吉拥有一顶坦克式皮帽和一双轻便水靴,并且证实在3月7日后文永吉的脸上多了一道新伤。 随即专案组在对文永吉的住所进行搜查时发现了坦克皮帽、轻便水靴以及54式手枪、子弹以及大量的赃款赃物。 还没等调查组发出关于文永吉的通缉令,文永吉依然在疯狂作案。 就在警方搜查文永吉家的当天,文永吉曾经在其家附近窥视,发现警方正在搜查他的住处,便转身溜走。4月7日0时左右,他流窜到吉林市驻军大院,以问路的名义接近哨兵黄金贵并用一把木工斧将其砍死,抢走他配备的54式手枪1支(枪里有7发子弹),将哨兵的尸体拖到一个车库的地沟后盗了1辆自行车后逃走。1时左右,文永吉头戴白色护士帽,围着一条女式围巾推着自行车回到他的住处,待走近后突然拔枪向担任警戒的民警开枪射击,企图冲入室内抢夺放在家中的手枪和子弹,2名民警被射伤,但第3名民警迅速掏枪还击,文永吉见有抵抗放弃进屋打算而企图翻墙逃跑,在翻墙过程中被民警击伤右腿,翻墙后一瘸一拐地向劳动公园方向逃窜。 70年代的医院手术室,近处几名护士头上戴的就是文中所说的那种护士帽
警方随后将劳动公园包围,同时通知各公安分局和各厂矿的保卫处和保卫科,组织公安保卫干部一共300多人一起“围剿”。同时,发现哨兵被杀,盛怒之下的解放军某部驻军也出动三个连的兵力“助剿”。针对劳工公园的搜查进行到当天19时左右依然一无所获,狡猾的文永吉已经趁着包围圈形成的过程中已经溜走。 在围捕文永吉的同时,专案组对文永吉的家属和社会关系进行政治瓦解工作,说明利害,让他们跟文永吉划清界限。4月8日0时左右,文永吉的姐姐文XX开口说出4月6日后半夜文永吉曾经拖着一条伤腿来到她家要求隐藏。但是文XX表示没办法藏他,只给他包扎了伤口,换了身衣服就将他送走了,文永吉临走前告诉她要到大东副食品店的天棚中躲藏。 4月8日1时13分,警方封闭了大东副食品商店周围区域的制高点,设置了明岗暗哨,为了防止文永吉放火,消防队也在随时待命。 70年代的消防队员
如此大规模的包围不可能瞒过文永吉,当他发现被包围后,变得越发疯狂,先后闯入两家单位(其中一家是医院)和一户民居,抢得女士围巾和医用白大褂,随即穿上白大褂并用围巾包住下巴、乔装成医生后逃走,但因为包围圈严密而未能逃脱,随即文永吉又蹿回医院的太平间,想通过“装尸体”蒙混过关,但因为已经警方死死锁定,最终在5时左右文永吉在医院的大烟囱底下被白邑公安分局副局长初庆海带着几名刑警发现并捕获。总共缴获54式手枪2支,子弹370余发,现金3440元,粮票7900多斤,手表70多块,电视机3台,照相机5台,半导体收音机10台,金银首饰27件以及自行车、布匹、毛料衣物等价值10000余元的赃物。 粮票
70年代流通的人民币
经突审,案犯文永吉、朝鲜族、时年21岁,家住吉林市南京街三委十三组,无业。文永吉身体强壮,曾获吉林省少年自行车赛第一名,短道速滑第二名,还会一些武术。文永吉自幼娇生惯养,长期不学无术,在家游手好闲。因报考体校而未被录取,自觉没有出路。又经其邻居——刑满释放的盗窃犯宋成章“言传身教”,开始进行盗窃。在被抓获前,文永吉先后打死4人、打伤7人,并预谋抢劫银行,杀害民警。总共有重大案件12起、预谋案件3起,盗窃案件54起和文永吉有直接关系。 身穿72式警服的公安干警(COSPLAY)
这个案子之所以最终能被破获,首先归功于公安机关破案决心坚决,在案件陷入久拖不决的艰难阶段,个别同志要求撤销专案组归口办案时局领导坚决顶住压力,不破案誓不收兵,非但不撤专案组,还不断增加骨干力量投入专案组,在组织上保证了破案工作顺利进行。其次,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坚持从犯罪现场出发,以科学态度反复研究案情,综合刻画罪犯,弄清案与案之间的关系,明确侦察方向。破案过程证明,先前的侦察范围和对罪犯的刻画基本正确。第三归功于广泛深入地发动人民群众,办案过程中有控制地公布案情。对案情的重要环节多次反复发动群众核实,补充了现场勘查的不足,不断加强了对案情的基本认识,对犯罪分子的刻画和模拟画像的出炉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全体干警和大批群众能比较容易地了解罪犯的特征。 但是在本案的办案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严重问题:1、基层基础工作十分薄弱,个别基层组织有名无实,基层组织人员素质低下甚至和犯罪分子沆瀣一气;2、部分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作风不实,调查研究不深不细,某些干警严重不负责任以至于文永吉长期逍遥法外。3、部分干警队伍业务素质不高,对敌斗争能力不强,由于刑侦专业队伍基层民警新手较多,训练不足,对文永吉善于伪装、欺骗性较强的特点估计严重不足。4、破案行动在指挥和组织上亦存在着一些漏洞。最典型的表现是在赵国志提供了文永吉的关键证言,并确定他确有嫌疑,但是专案组没有按照局领导的要求采取“边调查取证,边辨认”双管齐下的方法,而是没有分析情况,就想急于求成,而是采取简单办法,让辨认人与嫌疑人正面接触,结果打草惊蛇。当文永吉已经有反常表现时又没有采取恰当措施补救,导致文永吉几次从公安机关的抓捕中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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