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建思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是郑板桥著名的《竹石》的前两句,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诗。“破岩”在诗中是指“贫瘠的岩石”,但我看来,是一个个机会点。只要抓住一个个细小的机会,就有可能生根、发芽,一切大不相同。
做扎根印度的一棵树 2006年我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加入公司知识产权部,后调到法务部负责纠纷处理。2009年一天,公司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宋博)把我叫跟前,告诉我准备调我去印度地区部,问我的意见。当时印度是公司内公认的最“难啃”地方之一,这里不仅自然条件艰苦,而且业务复杂,各种争议很多,压力大。我自己也曾到印度出差过一次,亲身感受过印度和中国在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差距。但是出差期间,我发现印度法务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它恰恰是一个可以有所作为的地方。没怎么犹豫,当即对宋博表示没有问题,就来到了印度,担任印度代表处的法务部副部长。因为从小在农村长大,我来印度后很快适应了当地环境。 我和Gaurav
但是印度的工作开展起来并不顺利,“在游泳池里跑步”是我当时最深的感受。印度人民热情友好,很喜欢给承诺,和他们说任何问题他们都会摆着手告诉你“no problem”,但往往最后是allproblems。就比方叫一个车去法院,司机电话里说5分钟肯定到,但实际上要等半个小时。这样的情况在工作中就要命了,华为公司对员工的要求是说到做到,执行力强,但我们和印度外部律师接洽时,他们对于任何诉求都满口答应,可最后往往会无法兑现,弄的我经常在领导面前被“打脸”。 虽然困难重重,但我内心里一直憋着一股劲儿:印度是法务的用武之地,公司面临那么多挑战,一定会有所作为。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在印度在块“破岩”上扎根、成长,就这样我就留在了印度。
全面打响财产保卫战 2009年,印度X集团与华为签订了一份价值1.56亿美元的合同,购买2G设备和服务,但直到2012年,1.28亿美元的余款却迟迟没有付清。其中X公司作为母公司,欠华为1.18亿美金的设备款,两家子公司欠1千万美金的服务款。 华为在印度
华为印度代表处和公司多次催促、谈判无济于事,基于有正常的途径已经难以回款,公司决定将这个项目的回款计提坏账拨备,做了最坏的打算。在公司财委会上讨论的时候,宋博认为用法律手段对“有钱人”是有用的,并且欠款主体是有实力的母公司,完全可以诉讼。诉讼是商业斗争的最高和最终形式,最终财委会授权法务部全力追讨欠款。 2012年7月份,公司法务部和代表处成立了项目组,印度代表处法务部长Gaurav、我和冉明耀成为核心成员,针对这1亿多美元的合同款进行诉讼准备。为了提高效率,法务内部由宋博直接指挥,没有任何中间汇报和决策层级的汇报。 印度的皇宫
印度的司法虽然相对独立公正,但是司法效率低。据印度政府官方报告,民事案件平均审理期为10年;仲裁程序相对高效,平均耗时2-4年。而X集团在印度经营多年,在政界、商界、司法领域都很有影响力,典型“地头蛇”。 Gaurav作为本地法律专家,精通印度法律与当地情况,他建议应该用上全部的法律程序,全方位对X集团进行施压。根据印度公司法规定,X集团如果无法清偿债务,华为可以提起破产清算程序,于是我们首先在孟买地方法院提起了2起针对X集团的破产清算程序,要求X公司立即归还欠款,否则将要求法院判定X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同时,又根据合同约定在新德里选定了仲裁员,同时向X集团提起3起仲裁程序,要求X公司归还华为欠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我们多起诉讼仲裁并行,火力全开,打响了1亿多美元的财产保卫战。
“找蝎子时要翻开每一个石头” 诉讼程序开始阶段,我们很快发现自己只是众多X公司“债主”中的一路人马,X公司同时在和很多公司打欠款官司。“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X公司对诉讼已经司空见惯,没有构成足够的压力,有时甚至还对我们通过其他渠道传达的和解善意嗤之以鼻:“你们不是起诉了么,那我们只有法庭上说话。”我有点着急,按照这种传统战术打法会变成消耗战,依照印度的司法效率,即使能把余款都磨回来,那也起码得五六年时间。 华为在印度参与社会活动
而此时,离我们提起诉讼已经过去大半年了,开庭了多次,案件没有任何成果,大家压力特别大。那时我向宋博、当时的印度代表处代表蔡立群定期汇报进展,自己都不好意思,因为每次汇报都是“没有进展”,困难的时候他们给了很多鼓励和宽容,继续信任我们,让我们撑了过来。 整个项目组也很郁闷,我经常和Gaurav聊天,有一次他告诉我,有句英文俗语叫“ leave no stoneunturned”,意思是做事要全力以赴。这句英文的字面意思一下子把我带回到儿时和小伙伴们在山上捉蝎子场景:山上的蝎子都藏在石头下面,要找到蝎子就要把山上的每块石头都翻过来,因为很多时候蝎子就藏在你不经意错过的小石块下面。于是我拉上Gaurav和冉明耀开始反思:在这个案件中我们是不是把每块石头都翻过了呢?是不是有些案件细节我们错过了?是不是我们的思路还不够宽阔? X集团成为我们三个人那段时间的主题,我们每天看印度的电视新闻、报纸,通过各种渠道找寻X集团动态所透露出来的信息。X集团不仅从事电信业,还涉足油气田的交易,恰巧这段时间印度石油和印度石化正准备购买的价值24.5亿美元的莫桑比克油气田,有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油田正是X公司的。 这一发现真的犹如黑夜里的一道亮光,我们有了方向——只要证明油气田是X公司的,X公司是有钱可还,但拒不还钱,让法庭看到这一点,判定“X公司不还钱就不能进行油气田交易”的禁止令,不就牵住了X集团的牛鼻子,扭转局面了么? 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就开始挖莫桑比克油田这座“金矿”,但很快意识到纸上得来终觉浅,我们在印度收集到的信息都是二手的、零散的,完全达不到法律证据上的证明力要求,要拿到过硬的证据材料还是要深入到莫桑比克亲自去“翻石头”。 去莫桑比克之前我向蔡立群汇报,他拍着我的肩膀说:“你这是特工队深入敌后,等你好消息。”2013年5月我来到了莫桑比克,办事处非常支持,安排专人专车陪我拜访与油气田交易有关的各个角色:当地名律师、矿产部长、总统顾问,中国驻莫桑比克使馆等等。找线索、看材料,有些重要的文件还需要手写下来,我们翻的“石头”越多,发现的交易相关的线索、与X集团的关联和证据也越来越多。 为了找到更多的证据,我8月份又来了一次莫桑比克。这两次的调查,我们对油气田的位置、市价、具体买家是谁、交易需要哪些手续、目前的进展程度、与X集团的关联性等等都了如指掌,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对即将到来的庭审也信心满满。
刺破影子公司面纱 德里高等法院第一次开庭,我们主张财产保全申请,禁止X公司在清偿华为债务之前做任何财产剥离的行为。开庭前半段对方律师在庭上表现得懒洋洋,认为我们没什么机会获得法院支持。当我们亮出了在莫桑比克收集到的证据时,庭上气氛一下变了,对方律师脸色明显紧张起来,而法官看到如此清晰的证据,完全站了我们这一边。第一次开庭,法庭开出了禁止X公司的油气田交易的禁制令,对方的律师头上冒着汗,走出了法庭。 泰姬陵
历经苦战,幸福突然来敲门,多少次深夜的加班,多少个失眠的夜晚,才换来案件的关键转折,胜利的天平已经开始向我们倾斜,所谓“攻守之势异矣”。我、Gaurav、冉明耀三个人走出法院的大门,内心再也按捺不住喜悦激动之情,不顾周围的人群,我们像孩子一样又跳又笑。 X公司感受到压力,价值24.5亿美元的油气田不能买卖,一下子打到了他们的“七寸”,他们紧急聘请了印度No.1的出庭律师——当时执政的国大党发言人紧急提出上诉,全力反对这个禁令。 面对对方的大牌律师,我们聘请的出庭律师是来自印度一家中型律所的优秀律师,“咖位”仿佛略逊一筹,但外部律师使用方面我们有自己的思考:在孟买提起第一个诉讼的时候,我们请的就是最大牌的律师,但发现,越是大牌的律师,业务越多,很难全身心投入到我们的案子中来。刚开始和这个出庭律师接触时,项目组还是有些犹豫,因为毕竟不是最有名的律师,“通过前期和他合作,发现他很有冲劲”,Gaurav的评价让我们放下心来。事实也证明,我们的律师成功欲望强烈,一直充满“饥饿感”,努力向前进,而且高度发自内心的认同华为,这些特质与华为不谋而合,代理案件期间他全心投身案件中来,积极出谋划策。 X公司的上诉理由是:油气田交易的公司,是X集团在毛里求斯和维京岛注册的子公司甚至是孙公司,交易行为也发生在印度境外,用美元交易,印度法庭没有管辖权,华为公司也没有任何理由阻止该交易。X公司这些反击点我们早有准备,我在莫桑比克的日子里,早就将油气田背后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脉络摸清楚,冉明耀花了很长时间,把所有的证据精心制作成了一张简洁生动的关系图。法庭上,律师把冉明耀制作的这张图呈现给法官,说明了这些公司的关系:油气田的持有公司是一个几百美元注册公司,通过1年的运作就操作一项价值24.5亿美元的交易,这怎么可能?只能说明莫桑比克的公司只是一家“影子”公司,它背后的“大手”来自X。那么在X要卖掉自己如此高价值的资产前,当然应该清还拖欠华为的设备款。就这样我们刺破了影子公司的面纱,将油气田真实的所有人X集团从幕后“揪”了出来。2013年12月20日下午3点,法官宣布判决:“X需要在7日内向华为公司出具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X公司无奈,只有“丢车保帅”,向法院出具了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由印度国家银行伦敦分行开出,金额为1亿多美元。保函一旦开出,就独立于X的意志,只要法院判决向银行提出兑付要求,银行就必须支付。这让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仿佛已经看到了一亿多美金在招手了。 但我们的诉讼之路并没有就此结束,一年多的东奔西跑,项目组不放过一个个小细节,不断发现新的诉讼机会,前前后后正式启动和筹备启动的法律程序有15起。
最艰难的谈判岁月 这纸保函成为转折点,我们笑称是“扼住了对方的咽喉”,和X公司的攻守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开始主动找我们,希望可以通过谈判解决问题。为了双方未来的合作关系,华为也同意谈判,希望有一个和顺的解决之道。 欠款打折成为他们的主要诉求,从5折、7折到9折,X公司一直给代表处和公司施压,希望可以促成谈判。该公司高层和宋博当面谈判了两次,这个问题当时还上了财委会,不少人都担心现在不同意打折,很可能最后鸡飞蛋打,颗粒无收。但是宋博深谋远虑,表示不能为短期利益所动,他立场坚定:“不打折,和解谈判不能脱离法律程序,要通过法律程序拿回欠款,否则即使和解,对方公司很有可能还会耍赖而拒绝或推迟还款。”蔡立群当时经常接到X公司打来的希望“通融”的电话,他当时立场特别坚定:“有什么事情你们找法务部谈”,消灭了对方的幻想。 X公司同时也开始对我们“威逼利诱”。他们私下找到我和冉明耀,“年轻人你要想在印度好好发展,我们是可以帮助你们的,各方面都可以谈谈。”我们都报之以“呵呵”,内心一点从未有丝毫动摇过。 Gaurav作为印度人则面临更多的状况,几次接到X公司律师和高层的电话,有一次甚至刚刚庭审完,X公司就打来电话威胁:“华为是一家中国公司,以后如果要撤走了,你可能工作都找不到,而且现在我们也知道你家住哪里,你儿子叫什么名字,在哪读书,你小心点。”Gaurav是一个身高195左右的铁血汉子,2007年底进入公司,他的专业和敬业精神一直让我很敬佩,面对如此威胁他一点也没有退缩,反而激起他强烈的血性,不止一次和我说“坚决不妥协”。 “一直以来我们都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味妥协。我们需要基于契约精神的平等合作。讲理讲原则,才能得到客户真正的尊重。”宋博说,“你们在一线,最清楚情况,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判断。” 当时谈判过程中X集团朝秦暮楚,毫无诚信,好几次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对方第二天会推翻之前所有承诺。项目组的判断就是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不能再拖。我们于是提出新的诉讼,全方位施压,终于X公司被迫在3月20日配合我司的庭审程序,就这样我们拿到了法院兑现银行保函的判决,一次性支付全部本金的判决。 判决下来的那一天,我整个人有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几个月承受的压力一下子都烟消云散。相比于诉讼阶段的按部就班,谈判阶段是最难熬的日子,每天心里都在打鼓,很担心最后一无所获。那段时间头发也大把大把地掉,整天愁眉苦脸。Gaurav压力也很大,他说自己每天都去神庙拜神,已经“turn his life over to God。”现在看,幸运女神真的和我们站在了一起。
1.28亿美元落袋为安 得到兑现保函的判决,我一出法庭立刻和宋博汇报了这一个喜讯,电话那头宋博提醒我们,有风险的回款,越早采取行动越有利。此时,拿到兑付银行保函的判决只是完成了工作的80%,只有钱进入我们的账户才是真正落袋为安。 印度是一个外汇非自由流动的国家,如果执行庭将银行保函兑现到自己在印度境内的账号,再支付给华为在新加坡的账号,就变成印度境内向境外付款,必须要经过印度央行的审批,而这一流程至少需要2个月的时间,还有产生意外变数的可能。夜长梦多,我们很担心中间会出现什么变数。 我们想到了另外一种方式,让开出保函的印度国家银行伦敦分行兑现保函后,直接从伦敦向华为国际新加坡账号付款,不经过印度法院,这样就非常的方便快捷,无需任何审批,可以实时到帐。经过努力,我们终于成功让印度国家银行伦敦分行接受保函后三天内就兑现了保函,并将钱汇往我们在新加坡的账号。 4月9号上午,我和冉明耀坐在电脑前,一直与马来西亚的同事联系,不停确认钱有没有到账。当天上午11点,我们得到1.28亿设备款终于到账的消息,但此时我们竟然有点不敢相信,让同事核对钱汇过来的金额和银行,直到确定准确无误,就是X公司银行保函兑现的钱,我们心里的大石头才算真正的落地了,整个项目组一片欢腾,因为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
结语 不是奇迹的奇迹 我们在印度,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就打赢了这场金额有1亿多美元的官司,这对于我们法务团队来说,是一个奇迹。但这也不是一个奇迹。郑板桥《竹石》里写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我们正是力出一孔,不屈不挠,突破了种种阻挠与困境,才最终在“破岩”中长出挺拔的松树,赢得了这场没有硝烟的财产保卫战。 疫情崩盘的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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