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和十五年二月十一日,1940年2月11日日本大阪《朝日新闻》报道:谷寿夫、中岛今朝吾、牛岛满、草场辰巳、佐佐木到一等, 因攻占南京有“功”,天皇恩赏绶勋。 1946年8月谷寿夫被武装押到南京后,南京国民政府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军事法庭侦察室立即对他进行了询问。谷寿夫对南京大屠杀的情况避而不谈。他回答说:“什么叫‘南京大屠杀’?我不知道!打仗嘛,死人是无所谓的,日本人也死了不少啊!” 预审军法官当即对谷寿夫的谬论提出反驳,并对他的傲慢态度予以严厉警告。1946年10月19日,军事法院第二次对谷寿夫进行侦询。谷寿夫仍然否认在南京进行大屠杀的事实。 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了六次庭讯,于3月30日宣判。审判长石美瑜宣读了判决书,判处谷寿夫死刑。图为谷寿夫在法庭上申辩。 1947年4月26日,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谷寿夫被押赴雨花台刑场,执行死刑。 1947年4月26日,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谷寿夫被押赴雨花台刑场。 1947年4月26日,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谷寿夫被押赴雨花台刑场。 1947年4月26日,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谷寿夫被押赴雨花台刑场。 执行枪决。 战犯谷寿夫被执行枪决 据称谷寿夫在他的死刑执行令上的签名有如鬼画符。在收藏谷寿夫的遗物中,找到了这个“鬼画符”标记,这个标记应是他的独特“花押”签署 (注:花押是个人签署的一种符号)。 1947年12月18日:日本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由左向右)在南京接受公审 等待处决前,3人获准抽最后一支烟。 准备行刑。 准备行刑。 行刑前几人高呼“天皇万岁”。 枪决后现场欢声雷动。 判决当日,田中军吉(右)在写遗书,向井敏明拼命吸烟。 枪决田中军吉的一刹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