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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宋朝工人每天能赚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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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2 00:2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吴钩
我们知道,宋代有比较发达的官营手工业,从兵工厂、铸币厂、矿场,到绫锦院、水磨坊、酿酒厂、造船厂,等等。这些官营手工业坊场除了使用一部分兵匠之外,还雇佣了大量民匠。根据郭玉峰先生的研究,宋代京师手工业各部门雇佣的劳动力总数,在2万人以上,地方各州县官营手工业的雇佣劳动力总体规模,也在2万人以上,合计超过4万人 。这应该是保守的估计,因为按照周宝珠的研究,北宋时,仅东京的官营手工业工匠与管理库务的技术人员,就有8万人以上 。
如果再算上民间手工业雇佣的工人,规模更是惊人,当时有些大型矿山,往往吸引十余万人采矿,“信州铅山县出铜无算,常十余万人采凿” ;“(韶州)岑水聚浮浪至十余万,所收铜已患无本钱可买” 。由于韶州的铜产量太大,地方政府居然缺乏足够的本钱收购产品。按漆侠先生的估算,“宋神宗时期全国手工业者(含手工业主与工匠)可达80万户左右,甚至还要多一些,而这一数字,约占当时总户数的5%~7%” 。难怪宋人说,“古之工,居民之一;今之工,居民之百。”
宋朝官营手工业部门雇佣工匠是不是要支付薪水呢?如果按照明代前期的匠籍制,工匠服役是不领薪的,全国工匠被编入匠籍,分为轮班工匠、住坐工匠,轮班工匠须定期赴京师无偿服役,路费自带,服役时间一般为三个月;住坐工匠则就地服役,每月服役十天,政府发给一点伙食津贴。但宋代并无匠籍制度,官营手工业部门的工匠一部分来自“差雇”(强制性雇佣),大部分来自“和雇”(自愿雇佣),不管是差雇,还是和雇,政府都需要支付工资。那么工资水平如何呢?
宋初开宝四年(971),监绫锦院的梁周翰说:“在院见管户头,逐人料钱七百文,粮三石五斗,口食米豆六斗;各用女工三四人,每人月粮二石,米豆又六斗。” 可知京师绫锦院的工头(户头)每月工资为700文钱,再加3.5石粮食、0.6石米豆;女工的月薪为2石粮食、0.6石米豆。宋初粮食价格比较低廉,京师一石粮大约值500文钱,计算下来,宋初绫锦院的工头日薪约为92文,女工日薪约为44文。
北宋天圣年间,山西解县、安邑的官营制盐场,“籍民户为畦夫,官廪给之,……岁二月一日垦畦,四月始种,八月乃止”;“两池畦户总三百八十,以本州及旁州之民为之,户岁出夫二人,人给米日二升,岁给户钱四万” 。每户一年出2丁,服役7个月,可领到工资4万文。也就是说,一名畦户的日薪是95文钱,外加二升大米,合计当在100文以上。
崇宁年间,朝廷校书省雇请书工誊写三馆书籍,“每月各人支钱三贯五百文,每日写字二千五百” 。月薪3500文,折成日薪,约为117文;按字数计算,每21个字给一文钱。
宣和二年(1120),朝廷祠祭时雇请的乐工日薪为:“上中下乐工、舞师各一百文;色长二百文;副乐正、乐师共六人,各三百文;乐正共二人,各五百文。” 乐工依其级别,日薪标准分别为100文、200文、300文、500文。
南宋建炎年间,在急递铺传递军事情报的通讯兵,“每日添支食钱三百文省,每铺并限三刻承传,置历批写时刻” 。日薪是300文省,约230文。
绍兴元年(1131),高宗下诏,“修内司工匠已降指挥,每日添支食钱一百文,可每日更添支一百文,仍自除降指挥日起支。” 朝廷给修内司的工匠每日加薪100文,可知南宋初年修内司工匠的日薪当在100文钱以上。
绍兴初年,军器所的工匠收入为:“下等工匠每月粮二石,添支钱八百文,每日食钱一百二十文,春冬衣依借支例。” 以南宋初粮价,斗米约300文钱,2.5石粮可折合7500文钱,再加上月钱800文,每日伙食补贴120文,算下来,军器所下等工匠的日薪接近400文钱。此外,每年春冬还可领取两次衣服。
绍兴四年(1134):徽州等地的急递铺通讯兵,“每日添支食钱一百五十文,每月一替” 。日薪为150文。
绍兴六年(1136),杭州和剂药局的“专副知、手分,并日支食钱三百文,书手二百五十文,库子、秤子二百五十文” ,在国营药铺工作的职工,日薪为250文或300文。
绍兴二十八年(1158),提领铸钱所报告朝廷:“乞行下逐州府,如有铸铜工匠愿投充近便铸钱监工匠之人,更不刺军号,日支食钱二百五十省、米二胜半,常加存恤,无至失所。”从之 。可知铸钱监工匠的日薪为250文省,再加2.5升大米,合计当在200足文以上。
还是绍兴二十八年,郊祀所用仪仗的乐工,需要从市场上招聘,“旋行招补,至肆习之日,日支食钱四百文” 。这些乐工的日薪是400文。
绍兴末年,舒州官营酒务《在城酒务造酒则例》规定,“本务卖常酒月分,每日合用杂工一十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钱二百五十文省;酒匠一名,日支工食钱三百文省”;“本务卖煮酒月分,每日合用杂工一十五名,每名日支工食钱二百五十文省;酒匠一名,日支工食钱三佰文省” 。舒州在城酒务的杂工日薪为250文省,约190足文;酒匠日薪为300文省,约230足文。
另据元丰年间的一项立法,“酒务盐官年终课利增额,计所增数给二厘;酒务专匠,年终课利增额,计所增数给一厘。” 酒务还会根据年销售额的增长数,给予酒匠1%的奖励。
南宋前期,福建路建溪茶场有“采茶工匠几千人,日支钱七十足” 。采茶工匠的日薪是70文。
淳熙五年(1178),秘书省雇人抄写“诸库写本书籍”,“约计合书写五千万字,用钱五千贯省” 。大约每抄写10个字给一文钱。淳熙十六年(1189),朝廷编修日历,雇书工抄写副本,“每卷约五千字,雇工钱四百五十文。” 也是大约每10个字一文钱。以每天可以抄写2500字计算,日收入约有250文。
宋宁宗时,湖州甲局制造铠甲的工匠,“其人在甲局,每日等差支钱,日二百,下至一百五十文” 。日薪为150~200文。
开庆年间,明州作院“军匠日支钱三百文,米二升,酒一升”;“下定海鄞县奉化,照籍轮差,每四十日一替,起程钱各五贯,回程十贯” 。明州兵工厂的军匠日薪300文,外加大米2升、酒1升,合计应该有350文以上;如果派至定海、鄞县、奉化等地服役40天,则给予15贯钱,折日薪375文。
庆元元年(1195),朝廷聘请来给疫区百姓治疗流行病的大夫,“日支食钱五百文,其有全家疾患无人煎煮者,选募僧行管干,每日亦支食钱三百文。并各置历抄记全活人数,事毕保明旌赏” 。医生的日薪为500文(会子?),助理的日薪为300文(会子?)。
嘉定三年(1210),朝廷修订历法,雇佣楷书书工二人,“誊写历书,照向来孙世荣等例,每人日支食钱四百文”,“限三个月了毕,如限满未毕,并不支食钱” 。日薪400文(会子?)。
嘉定六年(1213),朝廷雇请来誊录科举考试试卷的誊录人,“空身入院,每日食钱五百十文” 。日薪为510文(会子?)。
景定年间,建康府作院的工匠,“每名日支盐菜钱一百三十文,米二升” 。日薪是130文钱加2升米,约折合170文钱。
比较有意思的是,“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的南宋文思院还实行“公积金”制度,工匠的工钱要抽出十分之一,存于本院,“专备工匠急阙借兑”,“不许妄乱从私支破,各置赤历,分明抄转,日书提辖监官,月终申解将作监,驱磨点对结押” 。工匠急需用钱时,便可以申请借贷“公积金”。
现在,我们将官营手工业雇佣的劳动力价格样本从低至高排列出来(单位:文):44、70、92、100、100、100+、117、150、150、170、190、200、200、200+、230、230、250、250、300、300、300、350+、375、400、400、400+、500、500、510。取其中位数,为230文;取平均数,约为248文。
据此,我们相信,宋代官营手工业的工匠平均日薪,当在230文钱上下。
从北宋初到南宋末,工人的日薪似乎有上涨的趋势,这应该跟通胀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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