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办法: (一)、各组均为六轮比赛,由电脑抽签分组编排。 (二)、3段、4段组每方30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其他组别裁判根据比赛棋局进程,有权使用计时钟,均为包干制、超时判负。
三、成绩计算: (一)、各组采用总得分计算名次,总得分高者名次列 前,如总得分相同,名次并列; (二)、涉及到升段名额时允许成绩并列,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录取名额按百分比进行计算,出现小数位,按放宽录取1人。
四、申诉事宜的规定: (一)、运动员代表资格的申诉,必须在正式比赛的第三轮之前提出,逾期不受理。 (二)、有关竞赛方面的申诉,必须在下一轮比赛前提出。 (三)、每次申诉须由运动员所在培训机构负责人交纳申诉费500元,胜诉方可退回。 大会组委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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