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帮棋友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围棋
查看: 63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日本围棋的形象就此功亏一篑?——依田纪基与日本棋院的纠葛

[复制链接]

2423

主题

2619

帖子

902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02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2-29 00:26: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日本棋手冠军数上,以36次冠军排在第8的依田纪基九段,于2月12日接受了其所属的公益财团法人日本棋院给予的停赛6个月的重罚。日本棋院认为依田纪基在推特等平台上,针对日本棋院执行部反复进行了不当言论,违反了棋士规定,而依田纪基九段对此表示抗议,对此予以强烈抗议。为什么这样一位顶尖棋手会被受到处分。

起因棋院理事会选举

处分被公开后的2月13日,日本棋院笼罩在一股紧张的氛围中。依田纪基九段因为要参加天元战第一轮的对局来到了日本棋院,而棋院常务理事大渊盛人正好等在门口,将依田纪基拒之门外。依田纪基问及:“我想知道关于处分的具体理由”之时,大渊盛人回答:“我今天的义务就是把常务会的决定意向告诉你”,双方持续性地进行争论之后。最后依田纪基收下了处分通知书后表示:“日本棋院沦落至此非常难过。就连具体的说明都不告诉我……”,然后离开了棋院。

牵扯到这次处分的,关于在推特上对执行部进行批判的内容里究竟写了什么。我们需要将矛头转向棋院领导小林觉理事长,时间回到去年的6月14日。

“从合规管理角度出发做的太差”,“信息封闭,经常撒谎还扭曲事实”

依田纪基为什么会发出这样刺眼的内容。原因就是在2018年5月进行的棋院理事会选举中,依田纪基的妻子,当时还是常务理事原幸子四段虽然成功当选,但是被怀疑曾向有选举权的30名棋手发送了对其竞争对手带有诽谤言论的邮件。棋院认为身为常务理事做出此举相当不妥,于是在2019年6月4日免去了原幸子的常务理事职位。对此结果抱不平的依田纪基从6月14日开始连日在推特上,对日本棋院执行部进行了批判和污蔑。

赞助商分道扬镳

对此日本棋院向依田纪基发出“请不要发出让人有所臆想的言论”的警告。依田纪基此后于6月26日将推特上的批判内容一并删除,但是火苗仍在燃烧中。

在6月29日进行的“第9届大师杯”半决赛上,其实再次之前,赞助该项赛事的福马公司会长大下俊明已经知道了依田纪基在推特上发布的内容,同时向告诉棋院,这样下去福马公司将有可能不在赞助赛事。

6月28日晚上,在前夜祭开始前,在广岛市内的一家酒店内,依田纪基九段、小林觉理事长、大下俊明等人一同商量对策。对此场景,依田纪基向媒体表示:“小林觉理事长说‘不应该让依田纪基对局’、‘不能让他拿到冠军’”等言论,然后告诉我半决赛判我弃权负,然后不让我参加前夜祭”。而小林觉理事长表示承认依田纪基不能参加比赛一事,但是“参不参加前夜祭,最后的判断由依田纪基决定,我是这么说的”。双方的意见又出现了分歧。

最终依田纪基没有参加6月29日早上进行的大师杯,回到了东京。然后宣布其对手不战而胜。

失控的依田纪基从7月4日开始大约两个星期的时间,在棋手之间可以浏览的留言板写满了自己的不满。“既然要我承担失去大师杯的责任,那么赞助商就应该对依田纪基在推特上发表的言论,导致棋战终止的正式声明才行”。

原本在探讨更变参赛资格等,摸索比赛能续办道路的大下俊明会长,看到依田纪基的发言之后做出了结束赞助赛事的决断。7月20日,在日本棋院东京本院进行的决赛颁奖仪式上,小林觉理事长宣布该项赛事在今年画上终止符。

福马公司针对大师杯停办一事表示:“无法进行对局,出现了运营上不能忽视的情况”。

“让人印象太差了”

针对依田纪基九段的一连串行为,8月1日在日本棋院常务理事等人之间进行了处罚委员会,同时还包括依田纪基的辩解一共进行了5次会议。考虑到不仅损毁了日本棋院执行部的名誉,同时还是制造了棋战停办的导火索,并且在金钱上还有了实际上的损害,于是在今年2月12日,常务理事会给予依田纪基仅次于“除名”的,处罚程度第二严厉的“停赛6个月”的处罚。

而依田纪基在同一天表示​:“难以接受处罚。收到处分通知,再对此事进行仔细审查,有可能会采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虽然此事有可能会在法庭上进行最后决断,但是在棋手之间已经出现了“围棋界在仲邑堇初段和芝野虎丸二冠的表现中,其话题性逐渐追上了藤井聪太七段带动的将棋界,但在这个时候出现了类似于内讧的事件,让人印象太差了”等声音。而日本棋院和依田纪基九段之间的判断,是我们最近需要关注的​地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徽帮棋友会 ( 苏ICP备2022041640号-1

GMT+8, 2024-11-1 08:30 , Processed in 0.20772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