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是儒家十三经之一,世传为周公所著。
《周礼》是西汉景、武之际河间献王刘德从民间征得的先秦古籍,是记录周代礼制的集大成者。它是一部通过官制来表达治国方案的著作,涉及到商周时期社会的各个方面,而本文中的这些官职最初就起源于《周礼》。
周礼
《周礼》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将天下官职分为六类,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
1、天官为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相当于隋唐之后的吏部。
2、地官为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相当于隋唐之后的户部。
3、春官为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相当于隋唐之后的礼部。
4、夏官为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相当于隋唐之后的兵部。
5、秋官为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相当于隋唐之后的刑部。
6、冬官为司空,司空原来叫“司工”,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相当于隋唐之后的工部。
因此,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中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就是由《周礼》中的六官逐渐演变而来。
与此同时,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的职掌也在不断变化。
1、司徒
周朝之时,司徒是地官之长,以卿任之,最初只相当于三公九卿中的九卿。
至汉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为大司徒。司徒前加“大”,于是,西汉末至东汉初,朝廷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
王司徒
汉光武帝时,改大司马为太尉,司徒、司空前去“大”,太尉与司徒、司空并为三公。
可见,汉朝之时,司徒位列三公,直至隋唐时将司徒之职改为民部(李世民时避讳改为“户部”),户部掌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军需、俸禄、粮饷、财政收支等。
2、司马
周朝之时,司马是夏官之长,掌军政和军赋。至汉武帝时,设“大司马”,作为大将军的加号。
同时由于汉朝丞相的权力过大,汉武帝改置大司马大将军为内朝领袖,内朝逐渐成为中央枢机所在,掌握中央机密决策,大司马大将军在无征战时便成为事实上的执政,丞相则逐渐成为名义上的百官之长。
西汉末东汉初大司马与大司徒、大司空同为三公之一,后来大司马改称太尉。东汉末年至三国时期又重置大司马,位在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之上。 大将军大司马卫青
南北朝时期,大司马不常置,但北朝大司马与大将军为“二大”,典武事,地位亦在三公之上。
至隋唐,废大司马,其职权演变为兵部,大司马则成了兵部尚书的别称。
而司马在唐代则完全不是主管兵马的官员,诗人白居易写《琵琶行》时便任“江州司马”,此时的司马,是各州刺史的辅官。刺史的辅官有别驾、长史和司马,司马至此变成了权力不大的文官。
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山湿
3、司空
周朝之时,司空是冬官之长,掌水利、营建之事。
汉朝本无此官,汉成帝时将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但其职掌与周代的司空并不相同,大司空主管礼仪、德化、祭祀等。
汉末至东汉,司空与司马(太尉)、司徒并为三公。
司空曹操
隋唐虽然也以司空为三公之一,但从此司空仅是一种崇高的虚衔,并没有实际的职掌,至元代废除。
而司空最初的职掌至隋唐演变为工部,而“大司空”也成了工部尚书的别称。
4、司寇
周朝之时,司寇为秋官之长,掌管刑狱、纠察之事。
之后历代专设司寇之职的不多,汉时掌刑狱的是廷尉,至隋唐,司寇的职掌演变为刑部,而司寇也成了刑部尚书的别称。
三省六部制
5、司农
司农,在上古时代是负责教民稼穑的农官。至汉朝则为九卿之一,本名治粟内史掌钱谷之事,又称大司农。
汉建安年间曾改为大农,后来由魏至明,司农之职历代相沿,或称司农,或称大司农。
明朝以户部司漕粮田赋,故别称户部尚书为大司农。
6、司士
《礼记曲礼》中将司士与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并称天子之五官,掌纠察百官。
《周礼》中司士为夏官司马的属官,掌群臣的名册,辨别贵族等级,排定朝仪席位。
后世不常置,其职掌划分入御史和礼部等。
7、司直
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初置“司直”官,属丞相府,称“丞相司直”,比二千石。负责协助丞相检举不法,地位在司隶校尉之上。
东汉时,丞相改称司徒,光武帝效仿汉武帝,设置“司直”官,属司徒府,称“司徒司直”。负责协助司徒督录州郡上奏,并考察官员能力,看其是否称职。
唐朝时,司直为六品,奉旨巡察四方,复核各地的案件。如果大理寺中有疑狱,则负责参议。
宋朝时,大理寺设司直六人,属大理寺“左断刑”。各地凡是弹劾命官、将校以及死刑犯以下的疑狱,需要审断的,归大理寺左断刑,复审定罪。由司直、评议复审,由大理丞详议,大理正判定。
大理寺
因此,司直最初协助丞相检举不法,后来成为大理寺属官,成为专门复审天下官员弹劾与非死刑疑案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