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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乡试舞弊案,竟让清廷两大高官当街扭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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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9 00:0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康熙五十年(1711)农历九月九日,辛卯科乡试放榜,江南贡院前人头攒动,士子们满怀期待地聚集于此,渴望一睹自己是否榜上有名。然而,当榜单揭晓,一场风波悄然酝酿。众多扬州盐商子弟的名字赫然在列,其中竟不乏文理不通之辈。
一时间,舆论哗然,关于这次乡试主考官左必蕃、副主考官赵晋受贿卖功名的传闻甚嚣尘上。南京考生怒把“贡院”(貢院)二字改为“卖完”(賣完),苏州考生的抗议则更加激烈:苏州历来是江南人才最集中的地区,但这次只有13人考中举人。而就是这13人中,还有5人是“氪金玩家”。
九月二十四日,1000多名读书人聚集在玄妙观。他们请人做了一个泥塑的财神像,又请人把这个财神像抬到了苏州府学的明伦堂中。学子们想借此告诉天下人,如今的科举都改为由财神当道了,以此讽刺考官收钱。为了宣泄心中的不满,还有人在大街上张贴对联,说“左丘明两目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以此挖苦左必蕃和赵晋两位主考官,江南各地一时闹得满城风雨。
很快,这件事就被苏州制造李煦和江宁织造曹寅(没错,就是曹雪芹的爷爷)密奏给了远在北京的康熙帝。他俩名义上担任织造,实际上是康熙帝安插在江南的两大密探,地方大员都要让他们三分。
康熙帝闻之雷霆震怒。朱批“纷纷议论,京中早已闻知,可羞之极矣”。
左必蕃眼见事情难以收场,也开始慌了,立即上奏说作弊的考生吴泌和程光奎是由别的考官举荐的,他听到这种议论十分惶恐且不明就里,只承认自己有失察之罪。然而,他的上奏难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于是康熙帝令礼部议处。
十月初一,礼部拿出了意见,认为朝廷应该尽快给江苏最高行政长官下一道谕旨,押送嫌疑人到京城复试。康熙帝以恐掩舞弊为由否决,决定立案调查此事。
户部尚书张鹏翮(hé)为官清正,且熟悉江南情况,被皇帝任命为钦差大臣,在扬州等地彻底详查。另有漕运总督赫寿、两江总督噶礼、江苏巡抚张伯行,安徽巡抚梁世勋协助调查审理。左必蕃、赵晋二人解职待审。
但令康熙帝没想到的是,这场舞弊案竟然折腾了近两年,最终还导致9人被判了死刑。
初审
十一月二十七日,一行人到达扬州,设立行辕,着手审理江南乡试案。两江地方官吏也都聚集扬州听审。
对苏州舞弊考生的审理比较顺利,张鹏翮将被点名有作弊嫌疑的5位考生提审到行辕复试,发现五人之中的席玕确实文理不通——“赵钱孙李”竟只会写个“钱”字,笔迹也与科场原卷不符。在钦差审问下,席玕供认乡试时曾夹带书册文章入场。但若只是夹带,怎么解释笔迹不同的问题呢?专案组决定暂不继续追究,只是将其关押等候调查结果,其余四人先发往江都县看管。
对副主考官赵晋受贿舞弊的审理则颇多曲折,愈审情节愈加复杂。开堂会审之日,副主考官赵晋当堂供认自己考前确实私收黄金300两。另外,负责批阅试卷的同考官王曰俞和方名也供认,自己将在试卷中做了关节暗记的吴泌和程光奎等人荐为举人。
得到口供之后,专案组又传讯涉案考生吴泌和程光奎,经审理,张鹏翮等官员了解的情况如下:考生吴泌是大盐商吴荣赞的儿子,曾四处托关系开价8000两贿赂考官,并成功拿到写着“其实有”三个字的小红纸封作为舞弊的暗号。水平过差的吴泌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还决定请人代考。于是他找到考生相权,大方给出50两银子让他帮自己代考第一场,并将“其实有”三字写到了试卷的约定位置。
开始阅卷以后,副主考官赵晋找到泾县知县陈天立,让他帮忙去找同考官句容县知县王曰俞。陈天立找到王曰俞后,让他阅卷时留意一下,如果一个试卷第一篇八股文的破题部分有“其实有”三个字的,这就是自己一个关系很要好的朋友的试卷,请他特别关照一下。
后来阅卷时,王曰俞看到这份代考的试卷,觉得答得还不错,就做了一个顺水人情,推荐给了主考官。副主考官赵晋与正主考官左必蕃均认为此卷无可挑剔,最终吴泌以第13名的名次被录取为举人。
另外一名舞弊考生程光奎家里也是盐商,不仅有钱,和官场联系还十分密切,很多官员都是他的好友,赵晋就是其中一个。赵晋被任命为江南乡试副主考官之时,便信誓旦旦地对程光奎说:“你我谊同兄弟,中试也不要给我谢礼,但与左家八千八百两。”接着俩人共同拟好关节字眼,即“孔子登东山而小鲁”这句话。这个约定的字眼由另一个人交给了即将出任同考官的山阳县知县方名。程光奎为了考得好点,让赵晋有点面子,还花钱请人把一些考试的范文预先埋在考场内。
方名阅卷时看到了这份卷子,推荐给了主考官,赵晋一定会帮忙录取他为举人。对于程光奎来说,二人帮了他大忙,肯定是要感谢他们的。于是程光奎帮方名还了800两银子的债,还托人给赵晋送了黄金300两。科考结束后,吴泌也托人转送副主考赵晋300两黄金。
然而问题来了:根据吴泌和程光奎的供述,赵晋一共收了黄金600两,但是在审问的时候,赵晋一口咬定自己只收了300两。那么,剩下的300两黄金在哪里呢?关键是要找到送黄金的中间人。
会审的官员多次提审吴泌和程光奎,他们最终承认是托前任安徽巡抚叶九思的家人李奇送过去的,于是又将李奇传来审问。
审问李奇时,他初称600两均赠与赵晋,后迫于压力供出另300两按赵晋指示交予轩三转赠噶礼。噶礼登时大怒,怒斥诬陷,认为李奇妄图诬陷自己,要求将李奇拖出去打死又遭张伯行力阻。
主审官张鹏翮头都大了,决定立即审问轩三。但即使是对轩三用了夹刑(古代十大酷刑之一,主要用木头夹手指、腰。脚、腕等人体相对脆弱的部分),他都说自己不知道李奇所说的事情。至此,案情又陷胶着。
巧合的是,正当专案组需要新证据之时,新的证据就出现了。江宁知县报李奇藏金家中,而金子也恰巧在李奇家中被搜出。这巧得看起来像极了预谋,一环套一环向专案组提供了信息,将矛头指向了李奇。
李奇坚称被陷害,而负责调查的官员内部也出现了分歧。张伯行相信轩三与噶礼涉案;另一边,噶礼则指李奇独吞赃款反诬。二人为此产生了激烈的矛盾。
互参
张伯行是“一钱不要清官”;噶礼是 “当官勤敏能治事,然贪甚,纵吏灭民”。二人矛盾的根源其实是一个两袖清风,一个贪得无厌。也因此,二人之间积怨已久,噶礼欲借江南科场案扳倒张伯行,而张伯行则先发制人,指控噶礼阻挠案件审理并受贿,直指两江官场腐败,尤其提及噶礼曾言两江举人多为买卖所得,暗示其深知舞弊内幕。
噶礼不甘示弱,反戈一击,上奏揭发张伯行七大罪状,包括多疑猜忌、办案不力及因私情未严惩《南山集》禁书案等,并誓言若真有卖官鬻爵之行,甘愿受罚。
两人矛盾甚至激化至肢体冲突,《丹午笔记》记载:
“两公对簿,出公门时,督抚争殴,噶躯雄壮,张亦魁梧,噶不能胜,被张公踢倒乱滚,亦异事也。”
也就是说,这两个身材魁梧的高官,从衙门走出来,一边走一边破口大骂,好像怎么骂都不解恨,最后扭打起来。尽管噶礼十分魁梧,但张伯行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当噶礼飞拳打来,张伯行便飞起一脚,把噶礼踢倒在地,疼得乱滚。像两个武林高手过招,一个少林拳,一个无影腿,画面实在太美。
康熙帝对此深感头疼,他命李煦速查江南舆情,以便对二人作出公正处理。然而李煦久未复命,康熙帝不得已根据个人判断进行处置。在康熙帝看来,二人互参对方的这些事儿也不一定都是真的,于是决定将这俩人都先停职接受调查,待科场舞弊案水落石出后再行定夺。
此举在江南引起轩然大波,百姓对噶礼和张伯行被停职反应强烈。江宁、扬州,镇江等地百姓连续两天罢市请愿,有不少百姓要求保留噶礼职位,甚至自江西至安徽再到苏州织造府衙门阻挠其官印移交。同时还有更多百姓要求为张伯行申冤,连在张伯行曾担任巡抚的福建,也有不少人上下奔走呼吁,为他抱不平。
面对民意沸腾,康熙帝急不可耐,决定派曹寅深入调查,以期揭开真相,平息这场官场风波。
康熙五十一年(1712)三月二十七日,曹寅密奏,噶礼没有直接涉及卖举人之事。但是他认为噶礼与此事也脱不了干系,他包庇叶九思的可能性极大。而且那些请求噶礼留任的大多是他下属,为的是拍马屁做样子。至于张伯行,他举报噶礼是为了报复他,并不是为了维护科举制度,不过底层百姓对张伯行的挽留却是真心的。曹寅还在奏折中表示自己保持中立,决定权交给康熙帝。
僵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很快,四月下旬,案件又出现了新进展,揭示吴泌卷中的“其实有”暗号可能与泾县知县陈天立有关。然而,正当调查深入,陈天立却在狱中自杀,线索骤断。
曹寅将这些事密奏康熙帝,指审案不力致舆论哗然。康熙帝朱批:
“众论瞒不得,京中亦纷纷议论,以为笑谭,审事,也不是这样审的理,但江南合省都甚没趣了。”
不久后,张鹏翮迫于压力提交报告,对涉案人员量刑不一,吴泌、李奇建议以绞罪论处,秋后处决;程光奎、赵晋、王曰俞、方名、轩三建议全家流放三千里之外的地方充军;噶礼虽涉贿却仅降级。曹寅及社会各界对此判决不满,认为量刑偏离《钦定科场条例》。
结案
康熙五十一年(1712)六月初五,康熙帝召集内阁大学士和朝中九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和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使)审议江南科场舞弊案,指责张鹏翮调查不力,意图掩饰真相,破坏科举公正。
六月十八日,康熙帝特命户部尚书穆和伦与工部尚书张廷枢领衔复审。
七月十八日,复审团队抵扬州,深入案卷,两位尚书担心得罪噶礼,于是表面与噶礼保持距离,实则暗中协作,力求掩盖对其不利的证据。随后,复审大张旗鼓进行,先对涉案人员包括席玕、马士龙等及同考官邬柳、李颂进行了更为严厉的审讯,后又在八月初一到初六这几天重点审查了督抚互参案,最终在九月二十九日结案,建议九人死刑,而张伯行与噶礼互参案则倾向袒护噶礼,仅提议革张伯行职,轻责噶礼。
康熙帝见此结果又十分不满,认为这个处理意见颠倒是非,最后决定由朝廷直接会审这一舞弊案。
据史料记载,康熙帝对张伯行有清廉之名早有了解,并基于多方调查确认其操守,而对噶礼则持负面评价,认为其大贪特贪,臭名远扬。京城会审开始前,康熙帝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说绝对不能撤张伯行的职。
他语重心长地对大臣们说,“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命”才能天下太平。如果连张伯行这样的清官都保不住,自己的天下就没有依靠了。康熙帝决定要给江南读书人一个交代,还要借此案树立一个清官榜样。
这个消息使得江南百姓欢欣鼓舞,有人贴大字报上书,“天子圣明,还我天下第一清官”。在北京的江苏人纷纷拿着香来到畅春园感谢康熙帝帮他们留住了一个好巡抚。
而对于其他涉案人员的处理。康熙五十二年(1713)宣布了最终判决:此时叶九思已经病死,陈天立畏罪自杀,不再追究此二人;赵晋、王曰俞、方名斩立决;吴泌、程光奎、李奇、余继祖、员炳绞监候,秋后处决;席玕珈杖。
从1711年九月到1713年正月终审判决,江南科场案历经层层抽丝剥茧,终于在迷雾中尘埃落定,判决结果维护了科举考试的公平。而牵涉出来的督抚互参案,更是体现了康熙帝力保清官,并借此澄清吏治的用心。
参考文献:
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 第4册 康熙五十一年二月至康熙五十二年六月止》
2、范金民、孔潮丽:《噶礼张伯行互参案述论》,《历史档案》1996年第4 期。
3、李留文著;卫绍生,廉朴主编:《正谊明道范后世 “第一清官”张伯行》
4、中华书局:《清圣祖实录》,1985年。
5、《清史稿》
6、《丹午笔记》
7、张书才,李国荣:《康熙五十年辛卯科江南乡试贿卖举人案》,《故宫博物院院刊》,1988年,第(04)期,22-28+93页。
(作者: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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