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实践中的民间水利文化 以农耕为主的绩溪十五都人,为与自然灾害抗争,过去一直由宗族组织筹资兴修水利,耕种排灌水系日趋完善。清光绪年间宁波知府绩溪人汪子清所著《绩溪地理图说》载(7),“山云水之堨圳,麻果堨,在山云洞口,灌松树岭田百数十亩。”“借(荆)磡岭水之堨圳,大堨,在方家岱上,灌梅间东青岭等处田数百亩。此堨由借溪引来横过梅间上出口。”荆磡岭下兴修有多条堨圳引水,经头堨、二堨、官堨分流,为东青岭、岩下两村的饮用水源及农田灌溉水源。这些堨圳用水“塘规”,约定俗成,多少年来为民间百姓坚守,成为民间“水利文化”。 1、管水方式来自实践积累。绩溪民间遇干旱用水调度,约法三章,主要体现在公平、有秩、合作精神。清嘉庆《绩溪县志》卷一(8)载:“岩脚一名黄堨,在十三都遥遥岩口,灌竹山干田三千余亩,自明嘉靖间立议,分作六广轮灌,行至今遇旱不灾。”磡头许金捐资修建的戈溪源“五里横圳”综合工程,也依民俗立规。东青岭大塘因涉及多村田亩,采集体抽阄,有序按时分水,轮流管水方式。 经过历代祖先的实践,摸索出一整套实用有效的管水办法。头堨、二堨由梅间管辖,灌溉小岭坞山下荷花塔一带的田地;官堨属东青岭管辖,主要是灌注大塘,储备浇灌官堨下的水田,解决村民吃水用水。依据地理和天象变化规律,定下了塘规:遇天旱大塘放水,先由管塘者定出日期,开始放水,名曰“放散水”。前一天管塘者要“插旗”,通知大塘所属田户,由各户按干旱情况自行拦水下田。接着,分头日水、二日水、三日水、四日水,按照放水日子,各田户在当晚要到头堨、二堨、官堨各分流点守水下塘,不守水者不予开缺(即停止浇水)浇田。 笔者通过方苍生老人找到了方九可整理的《大塘源头水分时灌溉图》。图中依大塘水系对分时水气进行了分解。令笔者称奇的是,在没有钟表计时情况下,依太阳光线照晒的角度和标识,来规定一更至五更的水气安排。以“晒到象鼻,阴到狮头”的时序,为头堨、二堨与官堨划分水次作了硬性规定。即当日光阴到荆磡门楼阳边的象鼻石时(大概下午2时左右),头堨、二堨放开堨头水,让官堨灌大塘或浇田;当日光晒到荆磡门楼阴边的狮头石时(大概早上七点左右),头堨、二堨拦水停止浇田。将水下放,归拥有“下畫水”(一更水)的田户浇田。一更水以后(约晚上八点钟),头堨、二堨、官堨的水全部灌大塘。天刚亮时,灌塘水停止下塘,供拥有“五更水”的田户浇田。至于官堨下的田亩浇水,则以“点香”来计时分水次,按各业主田亩的多少,计算点香的根数。另外,还有一条不成文规矩:这三堨在荆磡岭河中的堨头,拦截河水只能用草蒲泥,决不允许用石灰塌坡泥。 2、管水责任来自受益亩产。水利是农耕的命脉。有了充足水源,水稻产量才有保证。管塘人员的责任,依照老塘规进行。因此,管水责任落到了受益田亩农户的肩上。下面是东青岭方九可先生在上世纪1983年整理的大塘受益亩产表(9)。 东青岭过去以方姓为主,每年自然由祠堂老屋来组织。程姓迁来后,管水由两姓分担。后来,每年管水组织者或牵头人是由村组织来完成的。在方九可整理的《东青岭村大塘管水问题讨论纪要》中,首先管水者必须是来自主要受益水田户,确立管水人名单。其次以抽阄方式决定管理者顺序,每年三人,依顺序排队。三是要履行放塘管理和次年管理交接的责任。管水人名单抽阄定后,十三年一循环。管理者的工资是从受益的谷田中按比例进行抽取。现附《管水轮流表》和《东青岭村大塘管水问题讨论纪要》(10)如下: 东青岭村大塘管水问题讨论纪要 时间:1983年8月6日 地点:大坦上 出席者:程全茂、方李龙、方竹生、方三天、方中民、方金鱼、程云义、方家拾、方传来、许秀时、方其女、程观留、方安序、方明寿、方益民、方九可、程婉青、方月来、方社金、程起留、程云龙、方传林、程东顺、程临善、周时华、程介明、许必田、程云亚、程全玉、程来善、程灶统、方名龙、方昇平、程飞来、许周明。 讨论内容: 1.今年管水是在后期再来进行。故在去年的每担谷田人民币叁角的工资基础上作三分之二计算,定为每担谷田人民币贰角。 2.管塘时间:至次年清明节交与下班接管。如无漏洞情况,应该把塘灌满交班。 3.下年管水由本次一遍抽阄决定。依次轮流,如不愿管,应自行协商,找人顶替。 4.下年管水工资改为收大米。每担谷田收壹斤贰两。 5.管塘人员的责任、制度,依照老塘规进行。 6.守水人员,必须按照自己的所在田片的日眼,积极地派出成人到场,否则不开田阙。 7.每年在开塘前一日,全村不论有无大塘田,每户都要派出成人到场爬官堨。此事由当年管塘人员发动! 8.今年大塘不准随便擅自放塘取沙。如违,公罚人民币(每次)叁拾元。 9.村中门口塘是重要的防火塘。按半么田水由管塘人员灌足。芭篱外之下的田户应自觉协助进行。 10.管水人员产生办法:由承包户主进行抽阄落实如下,每年三人,按抽阄号码,顺序轮流。号码1-43号。 3、管理长效来自民间自我约束。除了以大塘为中心的堨圳管理外,还有二级水利管理网的形成,而这些二级水系管理,主要依靠民间契约的自我约束力。如一些支堨支圳管理,遇特殊年景,相关人等通过订立书面协议来达成用水意见,协议具有约束力,同样不能违背,这是民间水利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梅间、岩下各一张民间管水协议,借此可窥一般。 梅间轮流浇灌田亩协议 立合议际坎下头堨人等,兹因今岁旱甚,数旬未雨,山川涤涤,田中禾苗尽行枯槁,人皆競競业业,是以合堨人等酌议田亩,开明品搭抽阄分作四日轮流浇灌禾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存照(再批:堨圳有倒破涨,各带锄头粪箕修补,爬通不到,口口罚) 民国三年阴历六月初八日并四日浇水田亩开列于左: 头日田亩水: 周兴晧,田一亩,程汉章,田一亩。程林禹,田半亩。周启门,田一亩。周顺锦,田三角。周兴家,田一亩。周启槐,田半亩。程社门,田一亩。程社久,田一亩。程林安,田一亩。 二日田亩水 周顺楚,田一亩。周兴财,田三角。周玉寿,田一亩。周启东,田一亩。周志善,田一亩三角,周留顺,田一亩。周银柱,田一亩。周社门,田一亩。 三日田亩水 周兴沛,田五角。周苗盛,田五角。周顺马,田二亩。周兴准,田二亩。周兴财,田五角。周和尚,田半亩。周兴晧,田半亩。 四日田亩水 周兴晧,田一亩。周玉寿,田二亩。周清风,田一亩。周贵生,田二亩。周桂德,田一亩。周厚谟,田一亩。周观桂,田三角。 岩川上四亩堨、湾下堨分水议约 立议据人上四亩堨冯如生、湾下堨许锦鹿等: 缘土名岩下湾下堨堨头石埠下,左首有出水眼两个:壹当河流直冲而来,壹由增旁脚外横滩而出。今凭中议定:如遇旱魃为灾,久晴不雨,其横出之水归湾下堨灌溉社庙前之田,上堨不得再行妄争;其直冲之水听上四堨有份人等由左导引至右圳塍头,挖党车揽,救济全堨之田九亩之外,不得徇私舞弊在此车揽,籍甲浇乙。 又议:圳外荒田不得打泥掘低及挖沟接枧情事,其石埠上河心内亦不得挖党吊水。各无异言,欲后有凭,立此议据壹样两纸,各执壹纸,永远存照。再批:水鳖前以后不得抽低,又照。 民国廿三年古历七月 日 立议据人: 上四亩堨 田主:冯如生(押)、张永华(押)、张吉庆(押)、傅成达(押)、傅良心(押)、张德顺(押) 湾下堨 田主:许锦鹿(押)、 张观云(押)、傅良光(押) 凭中 许仲臧(押)、许家宝(押)、章恒来(押)、周姓3人(名略)(押)、方、傅姓各1人(名略)(押) 代笔 许友桐(押) 03 水利纠纷中的官方文化 徽州社会中,民间祠堂自治是主体,水利纠纷也不例外,同宗同祠的由祠堂出面调解。以往,干旱灾害频繁,当涉及到两村或数村之间相持不下或发生械斗时,一般都请官府亲临现场,勘查解决。历史上大塘用水过程中也不乏有这样的案例。 大塘上下是一个历史形成的农田灌溉水系。上游官堨头、官王堨、官田子等名称是官方介入后民间改口的叫法,这也成了官方介入水利纠纷的历史见证。所谓官堨,即由官方确认的引水圳。受头堨、二堨、官堨的拦截遏制,位于河道下游的岩下自然村,虽然有荆磡源头河流经,但天旱时河床断流,灌溉出现危机。 民国初年,为解决东青岭与岩下村用水之矛盾,曾请绩溪县府官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判定官堨直向拦水时,只能用草蒲、石块拦截,禁止用石灰和黄泥。目测时要有一竹枧水下流为度。此种“截”、“放”水的办法,因经官方勘查判定,故名为“官堨”。官堨分流分横、直两向,直向沿河道流至岩下村,为岩下饮用水之源,也是岩下村大部分农田的灌溉水。官堨横向流至东青岭。 时隔数年,东青岭与岩下纠纷再次升级,县里再次派员来解决水利纠纷,经调解,作出“官堨头应留一瓦槽水下河”,不得拦得严严实实,以利岩下村用水的规定。时值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梅间村个别人在头堨桩口,用石灰塌坡泥拦水,拦得滴水不漏,二堨、官堨的管理者也纷纷效仿,不按老规矩,也用石灰塌破泥拦水。岩下村民,群起拿起铁铲,铲掉了头堨桩,矛盾再度激化,上级派人再次调解,才得以维持原状,沿用草蒲泥拦水。 官方适时介入水利纠纷,对于社会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同样具有不可小视的现实意义和文化价值。 笔者在调查中找到了一块原立在大塘坝旁的刻字碑石,上面“严禁口口,毋许私放,如违,公罚钱二两”字迹仍然清晰可辨,但没有“落款”。是官碑或是数村共立的禁碑没有答案。据称,这块石碑上世纪五十年代修塘时,丢在塘坝边作了行路石。 麻果堨是竹里村之源头堨,它直接灌溉水田60余亩,间接灌溉150余亩。每年冬、春季节,竹里人都要对麻果堨进行全面整修疏浚,使之流水畅通。笔者在编修村志时,发现了有关麻果堨管理内容的会议录,现附如下: 竹里扩大干部会议录 时间:1962年7月5日晚 地点:大队址 出席:家德,忠助,灶頉,光宝,来宝,海福,互香,厚雄,周助,张大山,光清,灶金,来义,国正,大生,许金仙,光春 会议内容: 一、周光春同志传达中共中央文件; 二、周忠助布置当前工作:1、夏粮入库,2、夏茶采摘;3、署期回乡学生大队安排生活,安排生产;4:麻果堨问题,(1)确定专人管理。经讨论同意今年度(7月--63年6月)由周信同志负责。(2)职责:防止外村人盗水,松木岭水位按规定放水,不得随意扩大,疏通堨圳,堵漏防渗。(3)报酬:全年200斤干粮(麦占六成,稻占四成)。全村四个生产队及松木岭村分摊(松木岭占十分之一)(11)。 同样,麻果堨也有过官方介入的例子。上世纪60年代中期,尚村在此堨上游新建堨圳,拦截麻果堨源头水。竹里村民依史力陈,据理力争,并将麻果堨上游新建之圳予以拆除,对方采取报复行动,将麻果堨身毁坏数十米。事出之后,时任绩溪县县长张省山亲临现场协调处理,最后,县财政出资购买“洋灰”(当时水泥称“洋灰”)[1]修复麻果堨,县长明确表态,今后任何人不得在此堨上游筑圳拦水,从而平息了事态。 04 几点建议 “大塘”与“麻果堨”是明朝当地人修筑的水利工程,近五百年来,一直发挥着农田灌溉作用,成为造福民生的重要水利工程,同时也成为人文内涵极其丰富的水利遗址,应当作为重要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如今,大塘坝内碧波涟涟,水平如镜,群峰倒映,水鸟成群,好一派水光山色!麻果堨如龙似蛇,盘踞在山云洞口的半山腰中,两边山峰险峻,渠边灌木丛生,一年四季,风光无限。这是农田灌溉的源泉,也是消夏旅游的好去处。为此,笔者建议: 1、邀请学者专家进一步开展学术考证,整理两个水利工程的第一手原始史料,如碑、阄、通告、契约、会议录、产量记录等,进一步挖掘提升这两项古老水利工程的文化价值,从中探究古人的农耕智慧,开展申报县保省保单位程序。 2、请水利与文化部门,开展麻果堨古渠修复工作,如全面修复麻果堨引水渠,尤其是对堨上游的精华部分要修旧如旧,撤除松岭小水电站。沿古渠山道改石板观光大道,并在山云洞口或取水源头建取水标志,或立陈弘谟《麻果堨记碑》。利用山云洞口野猪滩石、阁桥档、山云水等自然景观,恢复上过水边的土地庙、金蓑衣银踏耙传说的“磨岩石刻”,使其成为可以观光的旅游景致。 3、从文化旅游角度,编制莲花塔峰下古大塘遗址游览规划,在塘边恢复方定之的“梅涧草堂”建筑,请书法名家撰写、刻录胡松《梅涧草堂记碑》和大塘禁碑,或东青岭清初著名诗人方白山有关山云风景的诗词,并在大塘下圳原址恢复古水碓,与仙人庵、荆磡岭、豺狗狼尖等自然山水,形成一个生态田园旅游圈。 (作者方静系绩溪地方文史学者,安徽省徽学会副秘书长,安师大历史学院兼职教授,绩溪徽州学研究会、绩溪胡适研究会执行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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