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军队的官职很多,很多人傻傻分不清楚,有什长、队长、哨官、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总兵和总兵,还有指挥使、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我们一起来看看。 要弄清明朝军队的官职,就要弄清军制,明朝分为屯田制和募兵制 屯田制 自太祖制定了卫所制以来,卫军实行的是屯兵制,就是自给自足,有点像抗日时期的八路军,驻守军事重镇的实行三七开,三成兵力正常执勤,7成兵力屯田,而相对稳定的中部地区却是二八开,朝廷统一将种子、农具、耕牛等分配到各个卫所,卫所的军队实行的是世袭制,世世代代为兵,家属也住在朝廷规定的地方,如果遇到家族不能繁衍或战死沙场,朝廷也会统一核销,称之为“消兵”。 朱元璋统一全国后,采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中央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朱元璋(1380)改为五军(即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卫所。 所以就是这样的: 在地方,指挥使>卫指挥(管5个千户共5600人)>千户(管10个百户共1120人)>百户(管两个总旗共112人)>总旗(管5个小旗共50人)>小旗(管10人)。 募兵制 明中期以后,由于大批屯田被豪绅、将校侵占,商屯亦因“开中法”遭破坏而废弛,军卒生活无着而大批逃亡,卫所制逐渐崩溃。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京军覆没。为保卫京师,朝廷派官四出募兵以应急,大规模推行募兵制,募兵逐渐成为军队主力。大凡战斗力较强的军队都由招募而来,如抗倭名将戚继光之“戚家军”,俞大猷之“俞家军”等。 募兵是营兵的主要来源,但有部分募兵隶于卫所。 营兵军官就是这样:什长<队长<哨官<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总兵<总兵。 五人为一伍长,十人为什长,后戚继光编练新军时,将其扩大为十二人,称一队,设队长,总兵,副总兵等下辖兵员无定制,有的几万军队,有的十几万,主要看军队财政和作战需要来决定该支军队兵员的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