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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连载』 《七种武器之 离别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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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5 13:16: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知道是钩是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人的手就要和腕离
  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离别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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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13:17:01 | 只看该作者
不爱名马非英雄


(一)

  “此间无他物唯有美酒盈樽,名驹千骑,君若有暇,尽兴乎来。”

  这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一总管裘行健代表金大老板发出的请贴,为的是落日马场第一次在关内举办的春郊试骑卖马盛会,地点在洛阳巨富“花开富贵”花四爷的避暑山庄,日期是三月月圆时。

  这样的请帖一共只发出十几张,值得裘总管邀请的对象并不多。

  被邀请的当然都是江湖大豪、一方雄杰。不爱名马非英雄,来的都是英雄,都骑过落日马场的名驹。

  ——只要是有日落处,就有落日马场的健马在奔驰。

  这是马场主人金大老板的豪语,也是事实。

  三月,洛阳,春。

  十七夜的月仍圆,夜已深,风中充满了花香。山坡后的健马轻嘶,隐约可闻,人声却已静了,月光从窗外斜照进来,把独立在窗前的裘行健高大魁伟的影子,长长投影在地上。他的浓眉大眼,高额、鹰鼻、虬财,在月光下看来更显得轮廓明显而突出。

  他是条好汉,关外一等一的好汉,现在却仿佛有点焦躁不安。

  这是他第一次独担重任,他一定要做得尽善尽美。从十五开始,这三天的成绩虽然不错,最大的一圈马也已被中原镖局的王总镖头以高价买去,可是他一直在期待着的两位大买主,至今还没有来。

  他本来就不该期望他们来的。

  威镇江湖的河朔大侠万君武,自从二年前金盆洗手退隐林下后,就没有再踏出庄门一步。

  视富贵功名如粪土的世袭一等侯狄青麟,多年来一直浪迹天下也许根本就没收到他的请帖。

  他希望他们来,只因为他认为由他远自关外带来的一批好马中,最好的一匹只有他们才识货。

  只有认货的人才会出高价。

  他不愿委曲这匹好马,更不愿把它带回关东。

  现在已经是第二天的深夜了,他正开始觉得失望时,庄院外忽然有人声传来,三年未出庄门的威镇河朔大侠,已经轻骑简从连夜赶到了牡丹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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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13:17:23 | 只看该作者
(二)

  万君武十四岁出道,十六岁杀人,十九岁时以一把大朴刀,割大盗冯虎的首级于太行山下,二十三岁将惯用的大朴刀换为鱼鳞紫金刀时已名动江湖,末满三十已被武林中人尊称为河朔大侠。

  他的生肖属“鼠”,今年才四十六岁,年纪还比别人想象中的小得多。

  这次他没有带他的刀来。

  因为他已厌倦江湖,当着天下英雄好汉面前封刀洗手,那柄跟随他多年的鱼鳞紫金刀已用黄布包起,被供在关圣爷泥金神像前的檀木架上。

  可是他另外带来了三把刀。

  他的师兄“万胜刀”许通,他的得意弟子“快刀”方成,和他的死党“如意刀”高风。

  一个象他这样的人,手边如果没有刀,就好象没有穿衣服—样,是绝不会随便走出房门的。

  但是他相信这三个人的三把刀。

  无论谁的身边有了这三把刀,都已足够应付任何紧急局面。

  洛阳三月,花如锦。

  “牡丹山庄”后面的山坡上,开遍了牡丹,山坡下刚用木栏围成的马圈里,处处都有马在腾跃。

  马不懂欣赏牡丹,牡丹也不会欣赏马,但它们却同样是值得人们欣赏的。

  牡丹的端庄富贵,美丽大方,如名门淑女;马的矫健生猛,灵活雄骏,如江湖好汉。

  山坡上下都挤满了人,有的人在欣赏牡丹的华美富态,有的人在欣赏马的英姿焕发,可是让大多数人最感兴趣的还是—个人。

  万君武却好象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了,半闭着眼,斜倚在一张用柔藤编成的软椅上。

  他太累。

  无论谁在一夜间连换三次快马,赶了九百三十三里路之后,都会觉得很累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一直都在他身边,寸步不离。一匹匹好马被带到他面前的木栏里,被人用高价买去,他的眼睛都是半闭着的。

  直到最后有匹很特别的马,单独被带进马栏时,他的眼睛才睁这匹马是裘总管亲手牵进来的,全身毛色如墨,只有鼻尖点雪白。

  人群中立刻发出了惊叹声,谁都看得出这是千选一的好马。

  裘行健轻拍马头,脸上也露出欣喜骄傲之色。

  “它叫神箭,万大侠是今之伯乐,当然看得出这是匹好马。”

  万君武却懒洋洋地摇了摇头。

  “我不是伯乐,这匹马也不是好马。”他说;“只听这名字就知道不好。”

  “为什么?”裘行健问。

  “箭不能及远,而且先急后缓,后劲一定不足。”万君武忽然改变话题:“我少时有个朋友,作风也跟裘总管一样。有次他请我吃一只鸡,却是没有腿的。”

  他忽然说起少年时的朋友和一只没腿的鸡,谁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裘行健也不懂,忍不住问:“鸡怎么没有腿?”““因为那只鸡的两只腿,都已经先被他切下来留给自己吃。”万君武淡淡地说:“裘总管岂非也跟他一样,总是要把好的马藏起来留给自己。”

  裘行健立刻否认:“万大侠法眼无双,在万大侠面前,我怎么会做那种事?”

  万君武眼睛忽然射出了刀锋般的光:“那么裘总管为什么要把那匹马藏起来?”

  他眼睛盯着后面一个马栏,马栏中只有十几匹被人挑剩下的瘦马,其中有一匹毛色黄中带揭,身子瘦如弓背,独立在马栏一角,懒懒的提不起精神,却和别的马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就好像不屑和它们为伍似的。

  裘行健皱了皱眉。

  “万大快说的难道是这一匹?”

  “就是它。”

  裘行健苦笑:“那匹马是个酒鬼,万大侠怎么会看上它呢?”

  万君武的眼睛更亮。

  “酒鬼?它是不是一定要先喝点酒才有精神?”

  “这是这样子的。”裘行健叹息;“如果马料里没有好酒,他连一日也不肯吃。”

  “它叫什么名字?”

  “叫老酒。”

  万君武霍然长身而起,大步走过去,目光炯炯,盯着这匹马,忽然仰面大笑!

  “老酒,好!好极了。”他大笑道:“老酒才有劲,而且越往后面越有劲,我敢打赌,神箭若是跟它共驰五百里,前两百里神箭必定领先,可是跑完全程后,他必定可以超前神箭两百里。”

  他盯着裘行健:“你敢不敢跟我赌?”

  裘行健沉默了半天,忽然也大笑,大笑着挑起了一根大拇指。

  “万大侠果然好眼力,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万大侠的法眼。”。

  人群众中又发出赞叹声,不但佩服万君武的眼力,对这匹看来毫不起眼的瘦马也充刻刮目相看了,甚至有人在抢着要出价竞争,就算明知争不到它,能够和河朔大侠争一争,败了也有光彩。

  最高价喊出的是“九千五百两”,这已经是很大的数字。

  万君武只慢慢地伸出了三根手指,比了个手式,裘总管立刻大声宣布:“万大侠出价三万两,还有没有人出价更高的?”

  没有了。每个人都闭上了嘴。万君武意气飞扬,正准备亲自人栏牵马,忽然听见有个人说:“我出三万零三两。”

  万君武的脸色立刻沉了下去,喃喃地说:“我早就知道这小子一定会来捣乱的。”

  裘行健却喜形于色,大笑道:“想不到狄小侯还是及时赶来了!”

  人丛立刻分开,大家都想瞧瞧这位世袭一等侯、当今天下第一风流侠少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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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13:18:04 | 只看该作者
(三)

  —身雪白的衣裳,一尘不染;一张苍白清秀的脸上,总是带着冷冷淡淡的、带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身边总是着带个风姿绰约的绝代佳人,而且每次出现时,带的人又都不同。

  这就是视功名富贵如尘土、却把名马美人视如生命的狄小侯爷狄青麟。

  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他都是个最引人注意、最让人羡慕的人。

  今天也不例外。

  今天依偎在他身旁的,是个穿一身鲜红衣裳的美女,白玉般的皮肤,桃花般的腮容,春水般的眼波,酒一般的醉人。

  谁也不知道狄小侯是从什么地方把这么一位美人找来的。

  万君武看到他只有摇头叹气;“你来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来?”

  狄小侯冷冷淡淡地笑了笑,简简单单地告诉万君武:“我是来害你的。”

  “害我?你准备怎样害我?”

  “不管你出多少,我都要比你多出三两。”

  万君武盯着他,眼睛里光芒闪动,也不知盯着他看了多久,忽然大笑:“好,好极了。”

  大家都以为这位威震河朔的一方大豪,一定又要出个让人吓跳的高价。

  想不到万君武的笑声忽然停顿,大声道:“这匹马我不买了,你卖给他吧。”

  裘行健怔住,万君武一说完话,掉头就走,想不到狄青麟却叫住了他;“等一等。”

  万君武回头盯了一眼:“你还要我等什么?”

  狄小侯先不回答,却问裘行健:“还有没有人肯出更高的价?”

  “大概没有了。”

  “那么这匹马现在是不是已经可以算是我的?”

  “是。”

  狄小侯转身面对万君武:“那么我就送给你。”

  万君武也怔住。

  “你说什么?你真的要把这匹马送给我?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他不懂别人也不懂,狄青麟只淡淡地说:“我也不为什么,把一匹马送给一位英雄,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又何必要为了什么?”

  这就是狄青麟做事的标准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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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13:18:30 | 只看该作者
(四)

  夜,华灯初上,筵席盛开。美酒象流水般被倒进肚子,豪气象泉水般涌了出来。

  万君武—直在不停地喝。

  江湖中人都知道他是海量——“万大侠不但刀法无双,酒量也—样天下无双。”

  今天他当然喝得特别多。

  他不能不接受狄青麟的好意,接受了后又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所以他喝酒,喝点酒之后总是高兴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让他这么喝,因为喝酒的这地方是在花四爷的私室里,客人人并不多,而且他们已经把每个人的来历都调查过了。

  万君武常常告诉他的朋友:“在江湖中成名太快,并不是件好事,成名太快的人,晚上都难免有睡不着的时候。”

  象他这种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不特别小心,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就算有人想要他的命,也永远没有机会。

  先退席的是狄青麟。

  他一向不喜欢喝酒,他已很疲倦,主人为他准备的客房中,还有美人在等他——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只要有最后一个理由就巳足够。

  大家都带着羡慕的眼光目送他出去,不但羡慕,而且佩服,“这位小侯爷做事真漂亮,难怪女人们都爱死了。”

  花四爷也是海量。

  他高大、肥壮、诚恳、热心,胖嘟嘟的一张脸上,连—点机诈的样子都没有,虽然每年都要上别人几次当,可是他一点都不在乎。

  万君武问他:“这次你买了几匹马?”

  “连一匹都没有买。”

  花四爷嘻嘻地解释:“因为金大老板和裘总管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害朋友,要他们让我上当,所以我只有上别人的当,不上朋友的当。”

  万君武大笑。

  “说得好,好极了,我敬你三杯。”

  三杯之后,花四爷又回敬三杯,万君武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因为他喝酒有个秘诀…他能吐。喝多了就去吐,吐完了马上就能回来再喝。

  这是他的秘密。

  虽然他的师兄、弟子、死党,都知道这个秘密,他却以为他们不知道,他们也只有装作不知道,所以他要去“方便”,他们只有让他一个人去。

  很深的坑上面,用紫檀木做成个架子,架上铺着锦垫,坑底铺满鹅毛。

  花四爷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一切都力求完美,连“方便”的地方也不例外。

  万君武走进来,带醉的锐眼中露出赞赏之色,决定回去后也照样做一间。

  于是他开始吐了。

  这并不难——把食指伸进嘴里,在舌根上用力一压,就会吐了出来了。

  这次他没有吐出来。

  他刚把食指伸进嘴里,就有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托住了他的下颚,用他自己的两排牙齿,咬住了他自己的指头。

  他痛极,可是叫不出,他用力以肘拳撞后面这个人的肋骨,可是这个人已经先点了他肘上的“曲池穴”。

  他苦练武功廿八年,可是现在的全身功夫力气,连一点都使不出来。

  他身经百战,杀人无数,要杀他的人也不少,只有这个人才能抓住最好的时机,把握住最好的机会。

  他只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也愿意让他知道,在他耳畔轻轻地说:“我告诉过你,我是来害你的,我已调查你很久,对你的每件事我都很清楚,也许你比自己还清楚,我也知道你一定要来吐。”这个人声音冷冷淡淡:“所以你死得并不冤。”

  万君武知道这个人是谁了,只可惜他已永远没有机会说出来。

  最后他只看见一道淡淡的刀光,淡得就象是黎明时出现的那一抹曙色。

  然后他觉得心口一阵剧痛,一柄刀已刺入他的左胸肋骨间,刺入他的心脏。

  一柄其薄如纸的刀。

  没有人形容这把刀出于的速度。

  拔出时也同样快。

  一柄太薄太快的刀刺入再拔出后,伤口是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来的。

  所以没有人会替万君武复仇。

  因为他的死,只不过因为他的酒喝得太多,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都认为如果一个人酒喝得太多,往往就会忽然暴毙。

  大家当然更不会想到刚送了一匹名马给他的狄小侯,和这件事有任何关系。

  所以名马还是随灵柩而去,狄小侯还是陪伴着他的美人走了。

  等到他下次出现时,大家还是会用一种既羡慕又佩服的眼光去看他,还是没有人会相信他曾经杀过人,在无声无息无形无影间杀人于一刹那中。

  这就是狄青麟杀人的标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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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13:18:58 | 只看该作者
(五)

  车箱宽大舒服,马匹训练有素,车夫善于驾驭,坐在狄小侯的这辆用一斛明珠向某一位王妃换来的马车上,就像是坐在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上那么平稳,甚至感觉不出来马在行走。

  思思穿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猫—样蜷曲在车厢的一角,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仙花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成的葡萄,喂到他男人的嘴里。

  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聪明美丽,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男人享受她。

  她不愿失去现在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可是她知道现在已经快失去他了。

  狄小侯从来不会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留恋太久。

  可是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想法子留住他。

  狄青麟看看他身边的这个女人,看看她露在丝袍外一双纤柔完美的脚。

  他知道她在丝袍里的肉体是完美而赤裸的。

  她的肉体丰满光滑柔软,在真正兴奋时,全身都会变得冰凉,而且会不停地颤抖。

  她懂得怎样才能让男人知道她已完全被征服。

  想到她完美的肉体,狄青麟身体里忽然有一股热流升起。

  他经历过太多女人,只有这个女人才能完全配合她,让他充分满足。

  他决定让她多留一段时候,他身体里的热意竞使他作下这个决定。他的手轻轻潜入了她丝饱宽大的衣袖,她的胸膛结实坚挺,盈盈一握。想不到她却忽然间了他一句很奇怪的话。“我知道你跟万君武早就认得了。”思思问狄小侯:“你们之间有没有仇恨?”

  “没有。”

  “他以前有没有得罪过你?”

  “没有。”、思思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那么你为什么要杀他?”

  狄青田身上的热意立刻凉透。思思还在继续说:“我知道一定是你杀了他,因为他死的时候,恰巧就是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你回来后又特别兴奋;;—个晚上要了三次,比你第一次得到我时还要得多。以前我曾经听我一个大婶说过,有些人只有在杀了人之后才会变成这样子,变得特别疯,特别野,就象是你昨晚上一样。”

  狄青麟静静地听着,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思思又说:“我还知道你贴身总是藏着把很薄很薄的刀。我那个大姐也告诉我,用这种刀杀了人后,很不容易看出伤口。”

  狄青麟忽然问她:“你那位大姐怎么会懂得这些事的?”

  “因为她有个老客人,是位很有名的捕头,这方面的事没有一样能瞒过他的。”思思说:“别人都说他心里如铁石,但他对我那个大姐好极了,在我大姐面前,简直温柔得像条小狗。”

  狄青麟心里在叹息。

  她不该认得那位大姐的,一个女人不应该知道得太多。

  思思看看他,轻抚他苍白的脸:“什么事你都用不着瞒我,我反正已经是你的人了,不管你做了些什么事,我都一样会永远跟着你。”

  她柔声说:“所以你可以放心,你的事我绝不会说出去,死也不会说出去。”

  她的声音温柔,她的手更温柔。

  她很快就感觉到他又兴奋起来,鲜红的丝袍立刻就被撕裂。

  她放心了。

  因为她知道她用的这种方法已有效,现在他已经不会再抛下她了,也不敢再抛下她了。

  温情又归于平静,车马仍在往前走。

  狄青麟在车座下的酒柜里,找出一瓶温和的葡萄酒,喝了一小杯后才说:“你刚才问我为什么要杀万君武?现在还要不要我告诉你?”

  “只要你说,我就听。”

  “我杀他,只因为我有个朋友不想再让他活下去。”

  “你也有朋友?”思思笑了,“我从来不知道你也有朋友。”

  她想了想之后又问:“你那个朋友随便要你做什么事你都答应?”

  犹青麟居然点了点头。

  “只有他才能让我这么做,因为我欠他的情。”狄小侯接着说:“他是现存江湖中最庞大的一个秘密组织首脑,曾经帮过我一次很大的忙,唯一的条件是,他需要我为他做事的时候,我也不能拒绝。”

  他又说:“这个组织叫青龙会,有三百六十五个分舵,每一州每府每一县每一个地方都有他们的人,势力之大,绝不是你能想得到的。”

  思思又忍不住问:“他既然有这么大的势力,为什么还要你替他杀人?”

  “因为有些人是杀不得的人。”狄青麟说;“因为杀了他们后,影响太大,纠纷太多,而且这种人—定有很多朋友,一定会想法子替他们复仇的。”

  “而且官府—定击敕查。”思思说:“江湖中人总是不愿惹上这种麻烦的。”

  狄青麟承认。

  “只不过别人杀不得的人,我却能杀,也只有我能杀。”他说;“因为谁也想不到我会杀人,所以我杀了人后绝不会引起任何麻烦,更不会连累到我那个朋友。”

  思思没有再追究下去,因为她更放心了。

  一个男人只有在自己最喜爱最信任的女人面前,才会说这种秘密。

  她决心替他保守这个秘密,因为她喜欢这个有时温柔如水、有时冷淡如冰、有时又会变得热烈如火的男人。

  她相信自己可以管得住他的。

  可惜她错了。

  她虽然了解男人,这个男人却是任何人也没法子了解的。

  也许连他自己都不了解自己。

  车马仍在继续前行,车上却已经只剩下狄青麟一个人。

  思思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狄青麟有三种能够让人忽然消失的方法,对思思用的是其中最有效的一种。

  没有人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方法,他那三种方法都是只有他一个人才知道的秘密。

  他的秘密除了他自己外,永远不会有第二个活人知道。

  思思错了。

  因为他不知道狄青麟永远不会相信任何—个还能呼吸着的人。

  她也不知道狄青麟唯一真正喜爱的人只有他自己。

  一个象思思这样的女人如果忽然消失,是绝不会引起什么纠纷麻顿的。

  她这样的女人就象是风中的杨花、水中的浮萍,如果她不见了很可能是跟一个没有根的浪子走了,也很可能是被一个腰缠万贯的大腹贾藏在金屋里,甚至有可能是自己躲到深山中某一个小庙里去削发为尼。

  象她这样的女人,是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的。

  所以她无论做什么事,都没有人会觉得惊奇,也没有人关心。

  所以就在她自己觉得可以全心全意依靠狄青麟的时候,狄青麟就让她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就是狄青麟对女人的标准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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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13:33:44 | 只看该作者
(六)

  “大姐”斜倚在她那张被上接着粉红流苏锦帐的青铜床边,心里在想着;“思思是不是已经该回来了?”

  她喜欢思思,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亲人,她已经开始被人称为“大姐”。

  一个象她那样的女人被人称为大姐是件多么悲哀的事。

  她的年华已逝去,只希望思思不要再糟塌自己,好好嫁一个老实本份的男人。

  可惜思思不喜欢老实本份的男人。

  思思太聪明、太骄傲、太想出人头地,就好象她年轻的时候一样。

  屋子中间铺着云石桌面的檀木圆桌旁,坐着一个瘦削、黝黑、沉默、还不到三十岁的男人,默默地坐在那里望着她。

  他叫杨铮,是她童年时的玩伴,青梅竹马的朋友。

  她十五岁因为要埋葬双亲沦落入风尘,经过十余年的离别后,他们又在这里重遇,想不到他已经做了县城里三班捕快的头子。

  以他的身份,是不该到这种地方来的。

  但是他每隔两三天都要来一趟,来了就这样默默地坐在那里看着她。

  他们之间绝没有一点别人想象中的那种关系,他们之间的情感竟没有别人了解,也没有人相信。

  她总是叫他不要来,免得别人闲言闲语,影响到他的事业和声名。

  可是杨铮说:“只要我问心无愧,什么地方我都可以去。”

  他就是这样一条硬汉。

  只要他认为应该做的事,做了以后问心无愧,你就算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也拦不住他的。

  他要娶她。

  在他心目中,她永远都是那个树肱大辫子的小姑娘“吕素文”,即不是当年的名妓“如玉”,也不是现在的“大姐”。

  她心里又何尝不想嫁给这个又倔强又多情又诚实的男人?

  多年前她就为自己赎了身,只要她愿意,随时都可以跟着他走。

  可是她不能这么做,他比她还小一岁,在六扇门的兄弟心目中,他是条铁铮铮的好汉,有前途,有朋友,有干劲。

  她的青春却已象残花般将要凋零枯萎,而且她还是个人人看不起的婊子。

  她不能毁了他,只有狠下心来拒绝他,守愿在夜中梦醒独自流泪。

  杨铮忽然问她:“思思是不是找到了—个很好的男人,已经有了归宿?”

  “我也希望她能有个归宿。”吕素文轻轻叹息:“可惜她迟早还是会回来的。”

  “为什么?”“你不知道狄青麟这个人?”吕素文反问。

  “我知道,世袭一等侯,江湖中有名的风流侠少。”杨铮道:“思思就是跟他走的?”

  吕素文点了点头:“象狄青麟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对一个女人有真情?还不是想玩玩她而已,玩过了就算了。”

  杨铮又坐在那里默默地发了半天愣,才慢慢地站起来。

  “我走了。”他说:“今天晚上我有件差事要做。”

  吕素文没有挽留他,也没有问他要去做什么差事。

  她想留住他,想问他,那件差事是不是很危险?她心里—直在为他担心,担心得连觉都睡不着。

  可她嘴上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你走吧。”

  夜已静。

  “怡红院”大门外接着两盏红灯笼,远远看过去就象是一只恶兽的眼睛。

  —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兽,自古以来已不知有多少可怜的弱女被它连皮带骨吞下去。想到这一点,杨铮的心里就好恨!可惜他完全无能为力,因为这是合法的,只要是合法的事,他非但不能干涉,还得保护。

  暗巷中的晚风又湿又冷,他逆风大步走出去,忽然有个人从横弄里闪出来,笑嘻嘻地跟他打招呼。

  这个人叫孙如海,是一家镖局里的二镖头,在江湖中颇有名气,在城里也很吃得开,而且听说武功也不弱。

  但是杨铮一向不喜欢他,所以只冷冷地问了句:“什么事?”

  “我有点儿东西要交给杨头儿,是位朋友托我转交的。”孙如海从身上掏出叠银票;“这里是十张山西‘大通’钱庄的银票,每张一千两,到处都可以兑银子,十足十通用。”

  杨铮冷冷地看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有了这些银子,杨头儿就可以买栋很讲究的四合院房子,风风光光地把玉站娘接回去了。”孙如海笑得很暖昧:“只要杨头儿今天晚上耽在家里不出去,这叠银票就是杨头儿的。”

  杨铮不动声色;“这是谁托你转交的?是不是今天晚上要从这里过境的那位朋友?”

  孙如海承认:“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就是他。”

  “听说他刚在桑林道上劫了一趟镖,镖银有一百八十万两,只送我这么点儿银子,未免太少了吧。”

  “杨头儿想要多少?”

  “我要得也不多,只不过想要他一百八十万两,另外再加上两个人。”

  孙如海笑不出了,却还是问:“哪两个人?”

  “一个你,一个他。”杨铮道:“你干镖局,却在暗中和大盗勾结,你比他更该死。”

  孙如海后退两步,银票已收进怀里,掌中已多了对寒光闪闪的手叉子,阴森森地冷笑:“一个小小的县城捕快,居然有胆子想去动倪八太爷,该死的只怕是你。”

  横巷中又有个生硬冷涩的声音接着说:“他不但该死,而且肯定一身是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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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13:34:16 | 只看该作者
狼牙棒(一)

  狼牙棒是种江湖中很少见的兵器,它太重、太大、携带太不方便,运用起来也很不方便,两臂如果没有千斤之力,连玩都玩不转。

  这种兵器通常只有在两军对决时,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大战场上才能偶然看得见,江湖中人用这种兵器的人实在太少。

  现在从横巷中冲出来的这个人,用的居然就是根最少也有七八十斤重的狼牙棒,棒上的狼牙光芒闪动,看来就象是有无数匹饿狼在等着要把杨铮一条条一片片一块块撕裂。

  这个人身高九尺,横量也有二尺,赤膊、秃头,左耳上戴一枚大金环,脸上火的肉都是横的,却有条直直的刀疤从额上—直划到嘴角,把一个鸭蛋般大的鼻子削成了半个。半夜里看见这种人不做恶梦的恐怕很少。

  杨铮转身面对这个巨人,根本不理后面的孙如海,好象根本不知道孙如海手里的那对手叉子也是件致命的武器,而且已经有很多人死在这对手叉子的尖锋下。

  杨铮也很高,可是站在这个巨人的前面,却矮了一截。

  “听说倪八手下有个叫‘野牛’的苗子,”杨铮问:“你就是那个苗子?”

  “老子我就是。”

  “听说你又凶又横又不怕死。”杨铮又问:“你真的不怕死?”

  “要死的不是老子,是你这个龟儿子。”这个苗子居然能说一半生不熟的川语,尤其是骂人的话说得特别好。

  杨铮手上没有武器,很少有人看见他用过武器。

  他赤手空拳,站在这么样一个巨人面前,居然还能沉得住气。

  但是就在这一瞬间,一根七十九斤重的狼牙棒已经夹带着虎啸般的风声向他斜斜地扫了过来。

  他不能招架,他手上没有东西可以招架。

  他也不能退,他后面还有对手叉子。

  他连闪避都不能闪避。

  巷子太窄,狼牙棒太长,—棒扫过来,所有的退路都被封死,不管往哪里闪避都仍在它的威力控制下。

  孙如海没有出手。

  他已经不必再出手,他已经在想法子准备毁尸灭迹,让杨铮这个人永远消失。

  他还没有想出一个完美的法子来,也不必再想了。

  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已经发现杨铮暂时还不会死。

  在刚才那一刹那间杨铮的确象是死定了。

  不管他是准备招架,还是准备后退闪避,都难免要挨上一棒。

  没有人能挨得了这一棒。

  想不到杨铮既没有招架闪避,也没有后退一—有些人是永远不会后退的,杨铮就是这种人。

  他非但没有后退,反而冲了上去,迎着狼牙棒冲上去。

  没有人想到他会这么做,因为从来也没有人敢这么做。

  真正的一流高手当然有别的更好的方法对付这一棒,如果武功差一点的人,现在早己被棒上的狼牙撕裂。

  杨铮却冲了上去。

  就在那间不容发的一瞬间,他的身子忽然伏倒,双手一按地,整个人从狼牙棒下冲了过去,一头撞在“野牛”的小肚子上。这一着,绝不能算是武功的招式,真正的武林高手,绝不会用这一着,也不肯用。

  但是这—着绝对有效,“野牛”两百多斤重的身子一下子就被撞倒,倒在地上捧着肚子打滚,惨叫的声音连三条街之外睡着了的人都听得见。

  杨铮顺手掏出一条牛筋索,一下子就把他一只手一只脚捆了起来,又顺手用一个铁胡桃塞进他的嘴,然后才长长吐出口气,转身面对孙如海,淡淡地问:“怎么样?”

  孙如海已经看呆了,过了半天才能开口:“这算什么武功?”

  “这根本不算什么武功。”扬铮说;“我根本不懂什么叫武功,我只懂得要怎么样才能把人打倒。”

  “这种不入门的招式,江湖好汉们宁死也不肯使出来的。”

  “我根本不是江湖好汉,我也不想死。”杨铮说;“我只想把犯了法的人抓起来。”

  孙如海握紧掌中一对纯钢手叉子:“你准备用什么法子来抓我?”

  “只要能抓住你,随便什么法子都没关系,我都用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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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13:34:42 | 只看该作者
        孙如海冷笑。

  杨铮盯着他:“你懂武功,我不懂!你是成名的江湖好汉,我不是;你手上有家伙,我没有,如果你有种过来把我做了,我也没话说。”

  孙如海虽然在冷笑,脸色却已发白。

  杨铮慢慢地走过去;“可惜你没种,我看准了你没种,只要敢动一动,我就要你在床上躺三个月连爬都爬不起来,你信不信?”

  他走到孙如海面前,他的心脏要害距离孙如海掌中那对手叉子的尖锋已不及一尺。

  孙如海不敢动。

  “咔嚓”一声一副纯钢打成的手铐已经铐住了他的手。

  暗巷外忽然传来一阵喝采声、十来条黑衣大汉大声喝采,大步走过来。

  他们都是杨铮的属下,也是杨铮的兄弟,他们对杨铮不但佩服,而且尊敬。

  “杨大哥,你真行。”

  “你们也真行。”杨铮在笑:“居然—直躲在巷子外面看热闹,也不过来帮我一手。”

  “我们早知道这件事就凭大哥一个人已经足够对付了,我们是来帮大哥做下面那件事的。”

  杨铮的脸色沉了下去。

  “你们也知道那件事?”他厉声问;“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昨天晚上府里的赵头儿派小刘连夜赶来找大哥,我们就知道有大事要办了,所以今天晌午,我们兄弟就把小刘留下来喝酒。”

  “是他告诉你们的?”杨铮大怒:“我再三嘱咐他不要把这件事泄露出去,这个王八蛋好大的胆子。”

  “我们明白大哥的意思,大哥不让我们知道这件事,只因为对头太厉害,事情太凶险,一失手就难免要送命。”

  弟兄们纷纷抢着说:“可是我们跟随大哥多年,如果不是有大哥在前面挡着,我们这票人只怕早就死了一大半,我们早就准备把这条命交给大哥了,就算拼不过别人,好歹也得去拼一拼,就算要去死,弟兄们好歹也得死在一起。”

  杨铮紧握双拳,眼睛仿佛已有热泪要夺眶而出,他总算忍住了。

  弟兄们又说:“我们虽然不知道那个姓倪的究竟有多厉害,可是他敢动“中原镖局”的镖,当然是个扎手的角色,可是我们兄弟也不含糊,在大哥手下,我们也办过不少有头有脸的案子,就算要用两条命去换一条,好歹也能拼掉他们几个。”

  杨铮用力握住弟兄们的手,大声道:“好,你们跟我走。”

  弟兄们立刻大声欢呼,不知是谁居然还捎了一大缸子烧酒来。

  “大哥要不要先喝两杯?”

  “咱们用不着喝酒来壮胆,要喝,等办完了事响们再痛痛快快地喝他娘的一顿来庆功。”

  弟兄们又大声欢呼:“对,先扁那个泥王八,再喝他娘的一个不醉是‘乌龟’。”

  但孙如海和“野牛”总得先派两个人送回去,派谁呢?谁也不愿意去,谁都不愿错过这件大事,大家准备抽签,杨铮却决定:“要老郑和小虎子送他们回去。”

  老郑新婚,儿子还没有满周岁,老郑明白杨铮的意思。心里又难受又感激,小虎子却不服:“大哥为什么源我去?”

  杨铮先给了他一巴掌,再问他;“你难道忘了你家里老娘?”

  小虎子不说话了,掉过头去的时候,眼眶里巳满盈热泪。

  孙如海看着他们,忽然觉得心头—股热血上涌,大声向杨铮呼喊:“你放开我,我再跟你拼一拼,我孙如海也不是孬种,我也一样不怕死。”

  在旁边被牛筋索四马攒蹄绑住的“野牛”,忽然一口痰吐在他脸上,破口大骂:“你个龟儿子不怕死谁怕死?现在你鬼叫有个屁用。

  还不快闭上你的鸟嘴!”

  看着老郑和小虎子把两个人架走,杨铮忽然叹了口气。

  “孙如海本来也许真的不是孬种,只不过最近日子过得太好服,人也变了。”他的叹息声中颇有感怀:“一个人能在江湖中象他混得那么久已经很不容易,要真的不怕死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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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13:35:07 | 只看该作者
(二)

  倪八太爷的头在疼。

  他当然不是为了杨铮头痛,一个小小的县城捕头,根本没有放在眼里。

  他头痛,只因为他晚上喝的酒现在巴经快醒了,晚上他喝得真不少,“中原镖局”的总镖头“宝马金刀”王振飞虽然因为要赶到牡丹山庄去买马而没有亲自押这趟镖,可是押镖的五位镖师也不是好对付的。

  他以掌中一对跟随他已有三十年、陪伴他出生人死至少已有两三百次的“刀中拐”,和他十五个死党并肩苦战了大半个时辰,折损了六个人后,才总算把这趟镖劫了下来。

  只不过这还是值得的,一百八十万两雪花花的纹银,已经足够他舒舒服服地度过余年了。

  他已经有五十六岁,把这笔银子送回老家后,他就准备洗手不干到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去享受几年。

  倪八太爷是蜀人,喜欢坐“滑竿”。

  两根竹竿间绑着张椅了,用两个人抬着走,就叫做“滑竿”。

  坐在滑竿上,又舒服、又通风,四面八方都可以照顾到,只要一回头,就可以看到后面那—连串装满了银子的大车。

  押车的都是他的死党,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

  虽然他相信在这条路上绝对没有人敢来动他,但行动却还是很谨慎。

  他用这种独轮车来送银子,就因为这种小车子最灵巧方便,走在道上也绝不会搔扰到别人。

  这种车子是用人推的。

  骡马有蹄声,人没有,骡马会乱叫,人不会。

  他很放心。

  天已经快亮了。

  倪八太爷坐在滑竿上闭着眼养了一会儿神,偶然回过头,忽然发现后面那一长串独轮车好像短了一截!他数了数,果然少了七辆。

  在最后押车的“铜锤”也跟“野牛”一样,是他从滇边苗疆里带出来的,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会出卖他。

  银车怎么会少?

  倪八太爷双手一按滑竿上的扶把,人已飞身而起,凌空翻身,脚尖在后面第四辆独轮车推车夫的头上一点,刹那间就已踩过八个车夫的头顶,竟在人头上施展出他傲视江湖的“八步赶蝉”轻功绝技,掠过了这一长串银车,到了最后一辆。

  后面一点儿动静也没有,可是在最后押车的“铜锤”已不见了。

  在铜锤前面押车的是成刚,今天也多喝了—点,根本不知道后面发中了什么事,看见倪八太爷满天飞人,才赶过来问。

  倪八太爷什么话都不说,先给了他两个大耳光,然后才吩咐他:“快跟我到后面去看着。”

  月落星沉,四野一片黑暗,黎明前的片刻总是大地最黑暗的时候。

  后面还是没有一点异常的动静,听不见声,也看不见人。

  可是路旁的长草间却好象有点不对——风吹长草,其中却有一片草没有动。

  因为这片草已经被人压住了,被八个人压住了。

  七个车夫已经被打晕。被人用四攒马蹄绑住,嘴里都被塞上了一枝只有公门中人才常用的铁胡桃,在最后押车的“铜锤”已经被人用一根牛筋索从背后绞杀。

  倪八太爷反而镇静了下来,只问成刚:“刚才你连一点动静都没有听见?”

  成刚低头,他什么都没有听见,他一直都不太清醒。

  倪八从车夫嘴里掏出一枚铁胡桃,四下张望,不停地冷笑:“好,好快的手脚,想不到六扇门里也有这样的硬角色。”

  成刚终于嗫嚅着开口:“听说这里的捕快头儿叫杨铮,手底下很有两下子。”

  倪八皱眉:“难道连孙如海和“野牛”两个人都对付不了他?如果他真是个这么厉害的角色,现在只怕已经绕到前面去对付我那顶滑竿去了。”

  成刚变色:“我去看看。”

  倪八却不动声色,只淡淡地说:“现在赶去恐已太迟。”

  他果然不愧是身经百战的老江湖,虽然已中计遇伏,头脑仍极清楚,判断仍极准确。

  就在这时候,车队的前面已经传一声惨呼,是巴老秃的声音。

  巴老秃也是他的得力属下,是在前面押队的,此刻无疑也已中计。

  倪八居然还是神色不变;“巴老秃完了,黑鬼、黄狼、大象,三个脾气毛躁,一定会急着赶去,杨铮一定会先避开他们,转到中间去对付彭虎。”

  “我们去接应他。”

  “我们不去,我们哪里都不去。”

  成刚怔住:“难道我们就站在这里,眼看着他杀人?”

  倪八太爷冷笑:“他还能杀得了谁?只要我不死,他迟早都要落入我的手里。”倪八冷冷地说:“他的目标是我,我在这里,他迟早总会找到这里来送死的。”

  风更急,月更黑,成刚忽然觉得一般寒意自脚底升起。

  他终于明白倪八太爷根本不在乎,就算是跟随他出生入死多年的死党也一样。

  车子反正走不了的,车上的银鞘子也走不了,只要能坚持到最后擒杀杨铮,银子还是他的,分银子的人反而少了,他又何必急着去救人,消耗他的力气?

  他当然能沉得住气,只要能沉住气在这里,以逸待劳,杨铮就必死无疑。

  成刚的心也寒了,可是脸上却不敢露出一点声色来。

  他忽然又想到,就算杨铮不下手,倪八自己说不定也会对他们下手的。

  如果没有人来分他这—百八十万两银子,也没有人知道这秘密,他以后的日子岂非过得更舒服?

  倪八太爷已拿出那对寸步不离他身边的“刀中拐”。

  一把柳叶刀,一把镔铁拐。刀中夹拐,拐中夹刀,一刚一柔,刚柔并济;一攻一守,攻守相辅,正是倪八太爷威镇江湖的独门绝技。

  他将铁拐夹在胁下,用手掌轻拭刀锋,眼角却盯在成刚脸上,忽然问:“你是不是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

  成刚一惊,既不敢承认,也不敢否认。

  黑暗中不时传来惊喝惨呼,倪八却好象完全没有听见。

  “如果你心里认为我是借刀杀人,你就错了。”他淡淡地说:“这些人跟我多年,如果连一个小小的捕头都对何不了,我们为什么要管他们的死活?”

  “是。”成刚低着头说;“我懂。”

  “可是你不同,你跟我最久,只要能一直对我忠心耿耿,会有你好日子过的。”

  “是,我懂。”

  倪八太爷笑了笑:“你懂得就好。”

  他右手握拐,左手挥刀,刀光逆风一闪,忽然大喝:“杨铮,我就在这里,你还不过来?”

  车队已散乱,呼喝叱咤声却少了,黑暗中终于出现了一个人,面对倪八厉声道:“姓倪的,你的案子已经发了,快跟我回去吧!”

  “你就是杨铮?”

  “嗯。”

  倪八冷笑:“对何你这种人,也用不着我八老爷亲自出手,成刚,你去做了他。”

  成刚立刻反手抽出一条竹节鞭,挥鞭扑上去。

  他不是不明白倪八的意思,是要拿他当试刀石,先试试杨铮的功夫。

  但是他怎么能不去?

  倪八太爷握紧刀拐,眼睛盯着对面这个人的双肩双腿双拳。

  只要能看出这个人的出手路数和武功招式,成刚的死活他也不放在心上。自从他被人出卖过两次之后,也就已学会这一点,只要自己能活着,能活得好些,又何必在乎别人的死活?

  就在成刚身子扑起时,左面草从里忽然有“噗”的一声响。

  石面草丛里被打晕了的车夫中,忽然有个人翻身滚了出来,却乘反手打出三根弩箭,打向倪八身上面积最大的胸膛。

  倪八人爷虽然料事如神,也没有料到这—着。

  他大吃一掠,可是虽惊不乱,身子忽然直直地凌空拔起,就在这间不容发的一瞬间施展出最难练的“旱地拔葱”绝顶轻功,避开了这三箭。

  假扮车夫的捕快还往前滚,倪八想改变身法扑过去。

  可是就在他凌空换气时,后面忽然有个人豹子般窜过来挥拳痛击他的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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