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铜双色剑 战国(公元前445-前221年) 长80、宽42厘米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剑茎扁长,无箍,实心。又称扁茎剑。柄部位细长,剑刃前部略有弧曲。剑身中部有凸起的菱形脊,剑刃和剑脊用比例不同的铜锡配比铸成,脊部含铜较多,韧性好,不易折断。刃部含锡较多,坚硬而锋利。其铸造方法是先浇铸含铜量高的剑脊和剑柄,然后再浇铸剑刃,两部分嵌合成一体,既锋利又有韧性。这种分别控制合金比例的复合青铜工艺,展示了当时的铸造水平,是战国青铜兵器制造技术的杰出成就。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一级文物。 2. 铜刻度弩机 西汉(公元前206-25年) 郭长18、悬刀长9.2、高21厘米,重1千克 安徽省舒城县出土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有郭,各部件齐全。望山有刻度,使瞄准更加精确。从弩机的尺寸分析,当为强弩的弩机。对于西汉兵器的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一级文物。 3. 铜虎纽錞于 汉(公元前206-220年) 通高45、盘首面经25.2、足径21厘米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自治县博物馆提供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铜质,椭圆盘首,肩部突出,腹部向下收缩,作椭圆柱形,肩大腰小,近似筒形。錞于顶部中央铸有虎形纽,虎仰头张嘴,锯牙翘尾。中空。器身完整。铜色青绿有光泽。錞于是我国古代军乐器,战时常与鼓配合使用。这件虎錞于保存完整,展示了巴蜀文化的独特魅力。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艺术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一级文物。 4. 铜虎符 隋代(581-618年) 通高4.5、长7.5厘米 甘肃省庄浪县阳川乡曹家塬出土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黄铜质,为立虎状,嘴大张,前腿直立,后腿作蹬地状,尾巴直伸。虎符铸时从中一分为二,背面有阴刻铭文。一枚正面为阴刻小篆“长利府”3字,背面阴刻楷书“右武卫”“长利二”6字。另一枚正面为阴刻小篆“大华府”3字,背面阴刻楷书“左武卫”“大华府”6字;兵符是皇帝征调部队的凭证。一半为驻兵将官所持,一半为皇帝所持,两半相合方能调动部队。此虎符对研究隋代府兵制及军事历史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两半为一副,按一件计,定为国家馆藏一级文物。 5. 铜手铳 元至正十一年(1351年) 通长43.5、口径3厘米,重4.75千克,铳口内径30毫米 1937年山东省青州市苏埠屯发现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筒形。整个铳铸有加强箍六圈,铳口外沿及前膛部位铸三圈箍,药室上下铸两圈箍,尾銎铸一圈。药室呈球形隆起。尾銎中空可安木柄,以用手持,此铳为单兵使用的。在铳的前膛、药室、尾銎部位有铭文“射穿百扎 声动九天”、“龙飞 天山”、“至正 辛卯”。尾銎口缘的两侧有两个小孔,可用铁钉固定木柄。元代创造的金属管形火器是我国乃至世界兵器史上的一大创造。此铳结构比例合理,铸造精美,是现存最古老的火铳之一,对研究古代火兵器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科学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一级文物。 6. 铜手铳 明洪武十一年(1377年) 长44、口径2.4厘米,重2.1千克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黑城古城墙内出土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此铳由前膛、药室、尾銎三部分构成。铳身前膛部分较长,药室呈椭圆形球体,尾銎部呈喇叭形。在铳的口沿、药室前后,以及尾銎口沿均铸有加强箍。药室上有火门。铭文分铸在铳的前膛、药室以及尾銎部位,“凤阳行府造 / 重三斤八两 / 监造镇抚刘聚 / 教匠陈有才 / 军匠崔玉 / 洪武十年月日 / 造”。明初所造铜铳,特点是口径小、身管长、射程远。此手铳较元代手铳口径更小,管身加长,制造更精致。此铳铳身铭文标有制造地、制造部门、监造官职姓名、工匠姓名、重量和制造年月。对研究明代火兵器及军事装备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一级文物。 7. 铜碗口铳 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 通长26.5、口径7.5厘米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此铳的构造是由碗口、前膛、药室、尾銎四部分构成。口沿似碗形,前膛筒状,药室呈圆球形,尾銎部呈微喇叭形状。沿袭元代大碗口铜铳,整个铳的管壁比元代加厚,可以装更多火药。在铳的口沿、药室前后,以及尾銎部位共铸有四圈加强箍。前堂炮身部位有阴刻竖双排铭文“弘治十八年二月奏 准胜字号”,尾銎部有铭文“徐”字。此铭文记载了铸铳的时间、铳的编号以及人员姓氏。此铳可安装在木架上发射。也可将两铳安装在可旋转的木架上的两头,轮换旋转装填发射,明显提高了射速。此铳对研究明代火兵器有着特别重要的历史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一级文物。 8. 刘春造铜子母铳 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 母铳长64、口径2.8、子铳长15.5、口径1.6厘米 河北省抚宁县庄河乡城子峪出土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为西式佛朗机仿品。由母铳和子铳两部分组成,其中母铳1枝,子铳4枚。母铳由前膛、长口、尾銎三部分组成。前膛长39厘米,长口长18厘米,尾銎长7厘米。铳口内径0.27厘米,口沿厚1厘米。长口凹下呈半圆形,后沿两侧末端各有一个2厘米长、0.8厘米宽的小口。尾銎内径0.35厘米,中空,口大里小,均有木柄痕迹,已腐朽。长口与尾銎连接处左侧有一个2厘米宽横纽,纽中有一竖孔。整个铳身铸有七道加强箍。最大外径6.35厘米,重4千克。铳身阴刻一行铭文:“嘉靖二十四年造 胜字三千二百五十八号 隆庆四年京运。”尾銎刻有“铸匠刘春”铭。 子铳4枚,形制均一致。由前膛、药室、尾冠三部分构成。前膛长8厘米,药室长6厘米,尾冠长1.5厘米,铳口内壁直径15毫米,口沿厚5毫米。药室中部上方有一小火线孔。药室两端上方各有1毫米宽高的提鋬,中各有一绳孔。通体3道加强箍,最大外径35毫米,重0.85千克。铳身阴刻铭文一行,字款均是“胜”字号。这组子母铳,铭文清晰,工艺精良,体积小,重量轻,且便于携带,最宜于野战时步骑兵使用,是嘉靖年间火器制造的精品。子母铳为中国火兵器史上后膛枪炮的开山之器,是标志中国火兵器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佐证。此铳对研究明代火兵器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科学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一级文物。 9. 铁红夷型火炮 明崇祯六年(1633年) 通长150、口径6.5厘米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铁质,炮口小后膛大,口沿和尾部均铸有加强箍。有炮耳,以便把炮搭在炮架上。炮耳上下亦铸有两圈加强箍,带铁环。在炮身管部铸有竖排铭文“崇祯六年 岭西道左布政王 总督两广军门熊 督造 官 万文浩 何吾嶷 张尚文”。明代铁炮出土较多,有铭文的却很少。其铭文记载了铸炮的年份、地域,以及人员和其官职。其形制仿西式火炮,在明与后金作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研究明代火兵器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一级文物。 10. 铜威远将军炮 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 通长70、口径21.2厘米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1690年制,铜质,火门铸铁,为一种大口径短身管的前装臼炮,炮身筒粗短,有六圈加强箍,前粗后敛,炮中部置耳,用以支撑、平衡炮体和调整射击角度。以四轮木质炮车承载,发射铁弹。炮身后部刻有满、汉铭文:“大清康熙二十九年 景山内御制威远将军 总管监造御前一等侍卫海清 监造官员外郎勒理 笔怗式巴格 匠役伊邦政 李文德。”炮膛分为前膛和药室两部分,前膛深37.5厘米,药室深16厘米,直径10厘米。此炮杀伤面积大,在康熙平定中国西北部葛尔丹叛乱和清军多次对敌作战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铭文对研究清代军工制造业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康熙时,无论是火器的制造规模、品种数量,还是火器的性能、制造工艺等方面都达到了高峰。此炮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科学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一级文物。 11. 黑皮鞘铜饰件钢腰刀 清(1644-1911年) 通长86.5、宽8.5厘米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刀身较窄薄,有血槽,前部略呈弧形,刀锋为侧锋,尖锐锋利,格呈椭圆形,直柄,有球形首。鞘为黑色皮质,鞘外间有铜饰。刀至今尖锐锋利。此刀为官吏佩刀。制作精良,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二级文物。 12. 铜鎏金弩机 西汉(公元前206-公元25年) 长15.4、高16.5厘米 1978年山东省淄博市西汉齐王墓出土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铸造精良,并通体鎏金,惜多已脱落。其体型较大,加之出土于西汉诸侯王墓中,更具有特殊意义。对研究汉代兵器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二级文物。 13. 铁锁子甲(附铁盔) 清(1644-1911年) 高84、宽65厘米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出土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整体呈短袖筒衫形式,用金属环套扣而成,柔软坚密。铁盔两侧有附耳,盔顶有插盔缨的直管。甲为精铁打制的锁子甲,具有较强的防护能力。对研究清代军事装备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二级文物(铁盔定为三级文物)。 14. 铁四眼铳 明(1368-1644年) 长48厘米 安徽省潜山县潘下乡出土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铳身由四个铳管合造成“田”字形,四管合为一体。有三道铁箍,尾銎部位用以安装木柄。每个铳管各有一个火门,用以连续点火发射。四眼铳约出现在明嘉靖年间,为弥补单管手铳发射速度慢而创制的。明军在与后金的萨尔浒战役中使用过三眼、四眼等火器。明军不但用它作战,还用它做信号枪。此铳对研究明代火兵器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二级文物。 15. 铁火枪 清(1644-1911年) 通长153、口径1.2厘米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直管长身,口径小,前装弹药,滑膛,火绳枪机。把手弯形简便,重量轻,便于步兵和骑兵使用。火枪是清军装备的主要武器之一。它在清代兵器中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二级文物。 16. 钢七星剑 清(1644-1911年) 通长91.5、宽8.5厘米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剑身修长,饰有七星,鞘木质,剑格为菱形,锥形木柄,柄首菱形饰有银丝镶嵌纹饰。剑鞘呈黑色,亦用银丝镶嵌夔龙云纹,加配铜饰。剑鞘保存完好。此剑制作精良,装饰华丽,造型美观。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三级文物。 17. 漆鞘扁茎铁剑 清(1644-1911年) 通长91、宽8.6厘米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剑身笔直修长,两面开刃,剑脊部有凹形血槽。扁茎,剑首呈三角菱形。柄木制,两侧嵌有用整块玉石雕刻而成的饰件。鞘为木质,外髹黑漆。鞘的头尾以及鞘身部位有银饰件。在清代,多作为皇室贵族自卫用器。此剑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三级文物。 18. 钢直柄刀 清(1644-1911年) 通长90.5、宽7.5厘米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刀身较窄薄,前部略呈弧形,近刀背处有宽长血槽,刀锋尖锐锋利,圆格,直柄缠有丝带。此种刀造型庄重,华美而实用。此刀保存完好,在清代兵器中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三级文物。 19. 雕花玉柄钢刀 清(1644-1911年) 通长49.5、宽5.5厘米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藏 雕花玉柄,柄首弯曲,刀身较宽,呈片状,侧锋,形与兵卒用的朴刀相似。保存较好。此物对研究清代兵器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价值,定为国家馆藏三级文物。(文、图/杨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