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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做一条咸鱼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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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9 01:1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少林足球》中,周星驰有一句经典台词:“做人如果没有梦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这么看来,“做”一条咸鱼似乎很容易。在古代,能做真·咸鱼的大多是渔民,做咸鱼离不开盐,而渔民要想用盐来做咸鱼其实并不容易,因为在中国古代大部分时间里,盐都是专卖品,带有垄断性质,不允许民间私自贩卖。
“神仙”也离不开盐
中国食用盐的历史非常悠久,早在洪荒时代,原始人就发现一些动物会去舔一些白色的粉末。他们在偶然的情况下,把这些白色粉末放在食物上,发现食物变得非常好吃,于是逐渐养成了食用食盐的习惯。当然了,从科学角度而言,食盐的存在对于人体保持健康非常重要。至于说中国人最早什么时候开始生产食盐,还需要考古学的进一步研究。关于食盐生产的起源有不少神话传说,其中最有名的当属黄帝战败蚩尤后,将他肢解掉,血液所浸透的地方就变成了盐池。
还有传说最早煮海盐的是夙沙氏。夙沙氏原名瞿子,是炎帝属下的一个部落首领。在一次海难之中,瞿子的母亲和一些乡亲被海中的恶龙掳走,下落不明。瞿子便开始率领部落人民天天从海中取水来烧,打算把大海烧干救人。结果,每次煮海水之后,瞿子都发现器皿的底部有许多的白色物质,把这些物质放到食物上,可以让食物变得可口。后来他被炎帝封为夙沙氏,专门负责煮海盐。
井盐的开发要比池盐和海盐晚一些。相传巴人的一个始祖廪君曾经率领部落来到盐阳,当地的首领是一位女子,被称为盐水女神。她对廪君一见钟情,希望廪君能够在盐阳定居下来,然而廪君不同意,于是,这位盐水女神便幻化为许多飞虫,铺天盖地,让廪君无法前进。廪君一怒之下,张弓搭箭,向飞虫最为密集的地方射去,将盐水女神射杀。盐水女神掉在了水面上,很快就消失了。廪君逃离此地,来到夷城居住下来。此后,盐阳、夷城便成为井盐的主产地。盐又被称为“盐巴”,就和这个故事有关系。
关于盐的神话传说有个共同点,似乎常与杀戮有关,也从侧面表明盐在古代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战略物资。事实上,中国古代的确非常重视食盐,它关系国计民生,号称“食者之将”,且能带来大量税收。
古代平民吃盐大不易
从考古和早期文字遗存来看,至少在商代,官府就比较重视控制盐的生产与运销。商周时期已经有了管理食盐的官员,如商代被称为“卤小臣”。春秋时期,齐国拥有渔盐之利,首开食盐专卖的先河。汉代初年,刘邦一度放开盐业,结果很快出现了经营盐业致富的大商人:当时的吴王刘濞招徕大量的流寇煮盐冶铁,获利丰厚,在积累了几十年后,牵头挑起了七国之乱。此后继位的汉武帝,深知铸铁、煮盐的重要性,明确下令,盐铁官营,民间私自煮盐、冶铁的要重罚:“鈇左趾,没入其器物。”意思是在左脚戴上镣铐,没收作案工具。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基本上是官营与民营共存的局面,不过,仍以官营为主,食盐的生产、运输、销售主要掌握在官府手中,百姓需要高价购买数量少、质量差的官盐。在这种背景下,私盐的贩运屡禁不绝,为了发财,形形色色的人们不惜铤而走险,用命搏金。
隋以及唐初,官府一度放弃对盐业的控制,直到唐中期,随着安史之乱的爆发以及藩镇割据的恶性膨胀,中央政府财政日益吃紧,又开始控制盐业。758年,盐铁使第五琦(唐中期政治家、理财家,以创榷盐法而闻名)向全国推行榷盐法,规定盐业实行民产、官收、官运、官销,盐户必须把所有食盐都卖给官府,官府加价十一倍。这种办法虽然在短时间内为官府聚敛了大量财富,但也导致民怨沸腾,大量百姓被迫“淡食”。同时,贩私盐也成为官府极难清除的现象,当时在食盐的生产、贩运、销售各个环节都不断有“跑冒滴漏”。贩私盐的不仅有富豪,官吏也卷入其中。据史料记载,唐代有一种官员叫“捉钱令史”,职责是通过放高利贷、经商等为各级官府“捉钱”,补充各种经费。这些人经常一边为官,一边贩运私盐。甚至还有不少女子为生活所迫,也加入贩私盐的行列中,杜甫的《负薪行》中就提到夔州妇女逼不得已偷贩私盐:“筋力登危集市门,死生射利兼盐井。”
由于民间反对的声音太大, 762年,盐铁使刘晏进行盐法改革,把原来的民产、官收、官运、官销改为民产、官收、商运、商销,实行一种间接专卖制度。这种制度不仅降低了盐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还可以更快速地从盐商那里“变现”,改革收到了较大成效。这种做法为宋元明各朝所继承。不过这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意义有限,因为他们仍然不能从正常渠道得到质优价廉的盐。于是,私盐贩运仍然很严重,各地出现了不少被称为“盐枭”的私盐商,这些人财大气粗,实力雄厚,甚至能够影响政治局势。像唐末农民起义军领袖王仙芝、黄巢就都是贩私盐起家的。
清朝时做咸鱼的盐从哪里来
到了清朝,盐业政策基本延续了之前的做法,且官府在想尽办法堵住那些跑冒滴漏的环节,然而效果并不理想,其中渔业用盐就漏洞很大。渔民出海打渔,打上来的鱼需要马上用盐腌制起来,进行防腐处理,而且用量很大,差不多一条鱼要用一斤多的盐。总体而言,官府会要求渔民把自己船只的大小、渔获量报上来,根据这些来向渔民发放渔盐,如果没有用完,必须交还给官府。同时还会对渔民进行检查,以防止渔民把没有用完的盐私下卖掉。不过现实中,渔民还是倾向于设法购买价格更低的渔盐。
其中广东地区的情况比较有代表性。在这里,渔盐供给制度被称为“渔引”。这一制度最早由广东巡盐察院沙拜设立,目的是让渔户来购买官盐,解决广东盐业的亏空问题。可官盐价格是每斤八厘,而私盐的价格只有两厘,渔户不愿购买官盐,而官府又要在海面进行巡查,在现实中就出现了所谓“干标”现象,即官盐商家卖给渔户一张空白的标纸,然后渔民自行去购买渔盐,打渔回港后再向这些官盐商家缴纳一定的盐税,这被称为“帮饷”。这种做法的实质就是让渔民在保证官盐商家的税收基础上,自行购买渔盐。此后,这种做法一直盛行,官府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雍正七年(1729),一个叫吴如译的官员在给雍正帝的奏折中把这件事的盖子揭开了,甚至把地方治安问题与这个情况绑在一起。不了解内情的雍正帝非常惊讶,下旨责问地方官。广东地方大吏不敢怠慢,赶紧上奏解释这个事情,大概意思是,这件事情的确存在,是一种渔民与盐商之间的权宜之计,虽然不合规制,但绝不会对地方治安造成影响。雍正帝在看了这些奏折后大为安心,甚至认可了“干标”存在的合理性。然而到了1733年,“干标”却被官府明令禁止,将印制盐票的权力收到总督府。
为了推进官盐的销售,官府降低了官盐的价格,提高了不同大小船只渔盐的配额,例如“樑头六尺之渔船……每船配盐二百觔,樑头七尺之渔船……每船配盐三百觔”。此后,广东的渔盐制度就基本确定,一直沿用到光绪年间。
不过,“干标”之类的问题也一直存在,即便官府降低了官盐的价格,渔户还是会想方设法去一些盐场获得价格更低的渔盐。在生产实践中,官府的配额仍然存在不够用的情况。而不少的地方官对此仍然是一种“装糊涂”的态度。后来又有官员向朝廷奏报此事,然而朝廷的答复却非常敷衍潦草。相应而言,那些渔户没有用完的盐,有不少都流入了市场,成为私盐。
那些呼风唤雨的大盐商
在不少改朝换代的过程中,都能看到盐商的身影。明清时期,这些盐商虽不至于能够影响到江山社稷,但他们的影响力仍然巨大。
明代初期,北方边境问题严重,官府设计了一种被称为“开中法”的制度,引导一些商人去北方边境纳粮,发给商人经营盐业的许可证,即盐引。这标志着官府从盐业的具体经营中脱身出来,把盐业经营当成经济杠杆来运用。然而明中期以后,由于政治的腐败,盐引成为一些高级官员甚至皇室中人牟利的工具,商人们纳粮支边的热情不再,盐法的崩坏进一步加剧了朝廷统治的危机。1502年,户部尚书叶淇和首辅徐溥改革盐法,规定商人可以向户部缴纳银两,代替纳粮边陲,原来在边疆的商人纷纷回到内地。之后,淮扬一带的徽州盐商,因为经济实力更为雄厚,逐渐取代了原来在边疆地区势力较大的晋商、陕商,成为盐业中的主导力量。1617年,经济力量捉襟见肘的明朝进一步改革盐法,由两淮盐政袁世振和户部尚书李汝华推出“纲盐法”,推行“民制、商收、商运、商销”的商专卖制度,那些大盐商向政府缴税,获得盐引,他们被编成纲册,可以世代经营盐业,这是中国古代盐法的重要变革。清朝时期,基本上承袭了明朝的盐法。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明清之际出现了大量富甲一方的大盐商。
相比于清朝,明朝盐商群体还不算特别突出,但已经出现一些声名显赫的大盐商,如胡万安。胡万安本来不是经营盐业的,而是跟随其父在湖南、湖北、四川一带经营木材生意,后来他发现,当时最能发家致富的是盐业,因为盐业是垄断经营,只要设法从官府获得盐引,就能经营盐业,于是他在成化年间来到扬州,开始涉足盐业,并很快成为扬州盐商中的翘楚。
清朝时期,扬州的盐商数量众多,巨富大贾云集,且这些商人多为徽商。这些徽商之中不乏“通天人物”,例如江春。乾隆六下江南,都是由江春担任总接待(前后花去白银1120万两),由于接待工作做得出色,乾隆帝龙颜大悦,将自己随身佩戴的香囊赠送给江春,还曾经两次御驾亲临江春的别墅,挥笔为他提匾“怡性堂”,可谓倍极荣耀。当江春资金周转困难时,乾隆帝居然调内务府的55万两白银给他应急,月息一分。而江春头脑非常灵活,在财政危机解除后,把这笔钱以月息一分八的利息借给其他人使用,不仅消解掉了自己的成本,还大赚了一笔。
清末,伴随着列强的侵夺和内忧外患,中央政府的权威日益流失,盐业专卖制度也日益松垮,私盐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些大盐商逐渐走向了没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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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昕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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