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帮棋友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围棋
查看: 2388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21年度合肥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复制链接]

427

主题

1038

帖子

757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57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3-18 00: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1年度合肥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
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合肥棋院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4日—5日
合肥市168玫瑰园学校西区

五、竞赛项目
1、小学组甲组男、女团体、个人赛
2、小学组乙组男、女个人赛
3、初中组男、女团体、个人赛
4、高中组男、女团体、个人赛

六、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是合肥市一所成建制学校代表队的在籍、在校的学生。
2、小学乙组限四年级(含)以下。
3、未经市教育局、体育局同意,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市进行青少年注册或代表外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代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七、参赛办法
1、每校限报运动员:小学甲、乙组各男3人、女3人;初、高中组男、女各4人。
2、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领队必须是校级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教练必须为专职体育教师)
3、各组人员不得相互调剂。各组人员不得相互调剂。如高中生不得参加初中、小学组比赛,初中生不得参加小学、高中组比赛,小学生不得参加初中、高中组比赛。
4、省级棋类传统项目学校可报2队参加。

八、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围棋协会制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2、根据各项目、各组别报名人数确定竞赛办法。
3、各组别报名不足3个单位,取消该组别比赛;单项每小项报名参赛运动员(队)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4、团体赛采用队员总分制。其中:
小学组甲组男、女团体按照各组别参赛队3名队员在个人赛中所取得的名次之和计算团体成绩,少者列前。若名次之和相同则比较个人名次,个人名次高者列前。(小学组甲组男、女各组报名不足3人的单位不计算团体成绩。)
初中组男、高中组男团体按照各组别参赛队最好成绩的3名队员在个人赛中所取得的名次之和计算团体成绩,少者列前。若名次之和相同则比较个人名次,个人名次高者列前。(初中组男、高中组男各组报名不足3人的单位不计算团体成绩。)
初中组女、高中组女团体按照各组别参赛队最好成绩的2名队员在个人赛中所取得的名次之和计算团体成绩,少者列前。若名次之和相同则比较个人名次,个人名次高者列前。(初中组女、高中组女各组报名不足2人的单位不计算团体成绩。)

九、录取名次
1、各组男、女个人赛、团体赛均录取前八名给予,不足8人(队),减一录取。
2、传统学校(含省、市)单独录取名次。

十、报名办法
1、本次赛事报名采取无纸化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4月6日,各参赛队请予4月7日前携带并提交1纸质比赛报名表;2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验证后返还);3学生适合参加体育比赛证明;4安全告知书;5领队承诺书;6安康码“绿码”;7运动员健康承诺书;8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前往合肥市教育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市教育局1318室),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材料不全者,不允许参加比赛,逾期不再受理。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参赛市管学校由联络员对参赛队资格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包括学生学籍表、参赛期间保险单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除参赛单位、所属县市区盖章外,联络员须比赛报名表上签字。同时,联络员也将担任本次比赛赛风赛纪监督员。
3、报名联系人:王  亚 13956965133;

十一、领队、教练联席会定于4月29日下午15:00在合肥市莲花小学召开,无故不参加会议,将视其放弃参赛资格。

十二、特别要求
1、往返交通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建议实行包车的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
2、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进出场馆需测量体温、扫安康码。
3、比赛不设观众席,除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相关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赛区。

十三、裁判员和仲裁委
裁判员及仲裁由合肥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活动竞赛组委会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合肥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活动竞赛组委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徽帮棋友会 ( 苏ICP备2022041640号-1

GMT+8, 2024-11-1 08:29 , Processed in 0.22550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